第三方支付*台交易会计处理,菁选2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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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台交易会计处理,菁选2篇(2023年)

2023-03-09 13:30:35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第三方支付*台交易的会计处理1  本文假设交易双方都是企业,按照交易的业务流程与资金的流转,分别探讨买卖双方的账务处理。  1.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科目进行虚拟账户核算,也可以在相关一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方支付*台交易会计处理,菁选2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第三方支付*台交易会计处理,菁选2篇(2023年)

第三方支付*台交易的会计处理1

  本文假设交易双方都是企业,按照交易的业务流程与资金的流转,分别探讨买卖双方的账务处理。

  1. 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科目进行虚拟账户核算,也可以在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关于虚拟账户资金核算的二级科目。在网络交易比较多的情况下,应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一般来说,企业可通过“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科目,核算企业在虚拟账户进行的资金充值、付款、收款、转账等一系列资金转移业务。

  2. 会计处理。企业在进行付款或转账之前,可以使用虚拟账户的充值功能。由于充值后资金就从企业的银行账户转移到虚拟账户,所以这时应借记 “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了资金“代管”服务。

  买方在网上选购商品并付款后,为了保证买方能如实得到商品,货款暂不支付给卖方,而是由买方账户转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户。对于买方来说,如果是直接用虚拟账户里的余额支付,则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如买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则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卖方来说,买方付款后,第三方支付*台会通知卖方发货,但是由于网购“感受不到实物”的特殊性,卖方一般会向买方提供“七天退货退款”服务。也就是相当于销售合同规定了退货条款,并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因此卖方企业暂时不能确认收入,应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卖方”科目。

  买方企业验收商品并在网上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台会将货款从银行账户转到卖方的虚拟账户。买方应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对于卖方企业来说,买方确认收货后,商品的风险和报酬都转到了买方,卖方没有对商品实施控制,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并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卖方应借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一般情况下,在卖家每完成一笔交易时,网购商家(比如淘宝网)要按照交易额的一定百分比向卖家收取佣金,佣金一般是直接从交易额中扣除的。对于卖家来说,这笔支出是因为销售而产生的费用,应该借记“销售费用——佣金”科目,贷记“虚拟账户存款——××第三方支付公司”科目。为了鼓励消费,卖方还会向买方提供赠与积分等优惠活动。以淘宝网为例,在买方购买商品并付款后,卖方会按照交易额的一定比例赠与买方积分、淘金币等。淘金币在集市卖家搞活动时可以作为代金券使用。天猫积分可以在天猫俱乐部参与积分秒杀、积分兑换等多项活动,并且在购物时可以抵现。对于卖家来说,赠与积分或淘金币就意味着以后的交易收入会减少,相当于销售折扣。但是买家是否会使用积分或淘金币并不确定,因此卖家可以暂时不做核算,而是单独做账外记录,当这部分抵现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次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于买方来说,可在使用积分或淘金币的时候,按积分的抵现金额直接冲减“财务费用”。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借记“应付账款——卖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从交易的整个过程来看,第三方支付*台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就是一个代管代收代付中介。首先,在买方付款后,第三方支付*台代卖方收取货款,代买方暂时保管资金;买方收到货物并确认收货后,第三方支付*台代买方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由于付款和发货、收货和付款之间时差的存在,因此产生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台的沉淀。 那么这部分沉淀资金在银行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第三方支付*台应如何核算呢?这是一个比较有争论的话题。支付宝对于其沉淀资金及利息收入的官方解释是:对于支付宝中沉淀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所产生的全部利息,都以“应付账款”的形式放在相关银行账户中,支付宝并未将其作为收入进行使用。

  笔者认为,沉淀资金是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第三方支付*台只是代收、代付、代管了这部分资金,所以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该属于买方。但是如果每笔交易都需要第三方支付*台返还利息收入,一方面,有些交易额比较小,使得返还利息的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会导致第三方支付*台的银行托管成本增加。所以,利息收入的处理可以按交易额的大小分情况来进行。规定一个交易额分界线,对于交易额在分界线以上的交易,第三方支付*台应该将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托管成本后剩余的部分返还给买方;若交易额低于分界线,则将这部分利息收入继续保留在第三方支付*台的银行账户内,由银行冻结这部分资金,然后由银行定期从利息收入中扣除银行托管成本,再将剩余的部分反馈给消费者保护机构。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台而言,利息收入就是一项负债。在结算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买方(利息收入)或消费者保护机构(利息收入)”、“应付账款——××银行(托管成本)”科目;将利息收入返还相关方时,做相反分录。

第三方支付*台交易的会计处理2

  1. 第三方支付*台的虚拟账户具有充值、转账和提现等银行账户功能,相对于到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第三方支付*台更加高效和低成本。因此,应该鼓励更多的"企业应用第三方支付*台,搭建一条企业间资金流转的便捷通道。

  2. 在第三方支付*台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我们应该关注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台的安全问题。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对正在国内普及的第三方支付*台进行有力的监管,保证用户的财产安全。

  3. 针对第三方支付*台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处理问题,相关领域的学者应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寻求一种a1的处理方式,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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