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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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4篇

2022-09-04 16:10:20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4篇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 免租金的租赁合同 免 租 协 议 滨河嘉园建材金街商铺 免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滨河嘉园小区 ) 乙方:(承租方) 号身分证号 本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4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4篇

篇一: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

金的租赁合同

  免

  租

 协

  议

  滨河嘉园建材金街商铺

 免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滨河嘉园小区

  )

 乙 方 :( 承 租 方 )

 号 身 分 证 号

  本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以及相关法规之规定,就滨河嘉园皮都〃金街(西侧商铺)街铺免租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以及相关法规之规定,就滨河嘉园皮都〃金街(西侧商铺)街铺免租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

 一 、 乙 方 所 承 租 皮 都 〃 金 街 街 铺 基 本 情 况 。

  楼

 街铺,面积

 。

  二、免租内容

  甲方承诺就乙方所承租的街铺给予乙方两年免租期,两年期后不再免租,如继续承租的按市场价由甲方或第三方收取,甲方有最终管理与决定权。甲方承诺就乙方所承租的街铺给予乙方两年免租期,两年期后不再免租,如继续承租的按市场价由甲方或第三方收取,甲方有最终管理与决定权。

  三、相关规定

  1.在免租期内,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后不得随意变更商铺主体结构,如需装修,须与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同时签订装修承诺书。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装修或变更结构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恢复所承租的商铺原有面貌。甲方不再给予乙方在免租期内,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后不得随意变更商铺主体结构,如需装修,须与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同时签订装修承诺书。如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装修或变更结构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恢复所承租的商铺原有面貌。甲方不再给予乙方

 免租商铺,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承租的将以当时市场出租价有偿承租。免租商铺,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承租的将以当时市场出租价有偿承租。

  2. 乙方承租甲方商铺后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私自造假出售

  等有违背此协议的一切行为,如有发生,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所牵扯到第三方利益的与甲方无关。甲方拥有此商铺的最终管理与决定权。等有违背此协议的一切行为,如有发生,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所牵扯到第三方利益的与甲方无关。甲方拥有此商铺的最终管理与决定权。

  3.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乙方所承租商业的决定权,在业态规划上乙方须遵守甲方所指定商铺并进行承租经营。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乙方所承租商业的决定权,在业态规划上乙方须遵守甲方所指定商铺并进行承租经营。

  4.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搬出所承租商业未满一年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肆万元,作为赔偿,满一年的另行给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搬出所承租商业未满一年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肆万元,作为赔偿,满一年的另行给

  予乙方指定商铺继续承租,至本协议期满,此协议具法律效力。予乙方指定商铺继续承租,至本协议期满,此协议具法律效力。

  5.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将乙方所承租商业出售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承租商业的管理与最终决定权的权力移交。在免租期内因甲方将乙方所承租商业出售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承租商业的管理与最终决定权的权力移交。

  6.本协议签订后在免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搬出所承租商业。为避免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本协议签订后在免租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搬出所承租商业。为避免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3000 元保证金如若违约不予退还,待免租期满后或上述第五条所规定情况下,甲方在元保证金如若违约不予退还,待免租期满后或上述第五条所规定情况下,甲方在 7 日内退还乙方 3000 元保证金。元保证金。

  7.在 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 20 个工作日内进驻并进行正常营业,否则此协议无效。个工作日内进驻并进行正常营业,否则此协议无效。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力与义务就此协议之所规定进行自觉遵守与维护①乙方有权力与义务就此协议之所规定进行自觉遵守与维护

  ②乙方有权在承租期内提出异议,并与甲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②乙方有权在承租期内提出异议,并与甲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

  ③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遵守物业公司之规定,同时有义务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进驻营业。③自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义务遵守物业公司之规定,同时有义务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进驻营业。

  ④在免租期内乙方有义务交纳水、电、气以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④在免租期内乙方有义务交纳水、电、气以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⑤在免租期内乙方有义务维护本公司形象与整体经营环境

  ⑥乙方在承租期内所设广告、门头、招牌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有义务维护金街整体形象。⑥乙方在承租期内所设广告、门头、招牌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有义务维护金街整体形象。

  2. 甲方权利义务

  ①在乙方免租期内甲方拥有产权解释权。

 ②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法律追究权。②在免租期内甲方拥有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法律追究权。

  ③在免租期内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权利,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协调甲方力所能及的问题。③在免租期内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权利,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协调甲方力所能及的问题。

 ④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驻时,水电暖的正常使用。

  ⑤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之权利,并严格遵守此协议之规定。⑤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之权利,并严格遵守此协议之规定。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旅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意见需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旅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意见需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商铺免租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伊犁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清水河镇上海北路

  电话:6562717

  承 租 方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王 述 雷

 电话电话 :13565265954

 13899700081

  号 身 份 证 号 : 130424198106032616

  居住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何横城村 7 组 组 47 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

  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商铺 11#—105 号、共 1 间、约定建筑面积间、约定建筑面积 109.71 ㎡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 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 、租用期限贰年,自 2014 年 年 8 月 月 23 日至 2016 年 年 8 月 月 22日。

  2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2014 年 年 8 月 月 23 日至2016 年 年 8 月 月 22 日共 24 个月的押金人民币 32913 元(大写叁万贰仟玖佰壹拾叄元)(押金为元(大写叁万贰仟玖佰壹拾叄元)(押金为 300/ ㎡元)

  3、在贰年到期后,若乙方不再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将押金全部退付给乙方,若在贰年后需继续租赁,将按照贰年后的市场价位收取租金,若要购买,同上按照贰年后的市场价位进行购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贰年到期后,若乙方不再需要继续租赁,甲方将押金全部退付给乙方,若在贰年后需继续租赁,将按照贰年后的市场价位收取租金,若要购买,同上按照贰年后的市场价位进行购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之内必须开始正常营业不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扣除日之内必须开始正常营业不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扣除 50% 的押金。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暖气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暖气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暖气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暖气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贰年免租金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在贰年免租金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赔偿。

  2 、乙方造成租赁房屋...

篇二: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

租金权益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租赁租金权益转让协议(示范文本)

 编号:

 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甲方与“ 有限公司” 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 ” 的《融资租赁合同》 , 甲方对承租人拥有该合同项下的租赁租金权益;

 鉴于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将本协议第 2. 1 款规定的租赁租金权益转让给乙方;

 鉴此, 本合同双方经充分、 平等协商,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 1 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1. 1 租金权益:

 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租金债权以及为行使、 保全该债权的所享有的全

  部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

 。

 1. 2

  1. 3

  1. 4

  1. 5 受让方:

 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受让人。

 转让方:

 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转让人。

 承租人: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项的付款人。

 租金权益转让业务:

 本协议所指租金权益转让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的

  租赁租金权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 甲方需将以上转让通知承租人和担保人(如有)

 。

 1. 6 租赁合同:

 指甲方与承租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已合法、 有效成立并生效的, 且

  不存在争议的、 无瑕疵的合同; 即上述编号为“ ” 的《融资租赁合同》 。

 1. 7

  租金:

 基于租赁合同产生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租赁款项, 其实质 Page 1 of 14 为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货币租金。

 本协议中的转让租金权益应满足下列条件:(1)

 基于甲方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 (2)

 未过期、 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或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3)

 除使用权外, 未在其上设臵任何其它属于第三方的物权。

 1. 8 转让租金额:

 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

  支付的租金之总金额。

 1. 9 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

 指乙方因受让甲方所转让的租金权益而应向甲方支付的

  价款。

 1. 10 租金权益回让对价:

 指甲方回让标的租金权益而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 包括租金

  权益转让原始对价及相应期间溢价。

 1. 11 溢价:

 租金权益转让期间,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超过原始对价部分价款。

 1. 12 币种:

 在本协议中, 如无特指, 所有币种都是指人民币。

 1. 13 租金权益转让日:

 支付租金权益对价当日。

 1. 14 租金权益回让日:

 甲方支付完毕回让对价当日。

 第 2 条:

 租金权益转让

  2. 1 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出租人)

 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部

  分/全部应收租金权益, 该部分应收租金指甲方与承租人签署的租金支付表(见附件一)

 中的第 期至第 期的租金。

 2. 2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权益转让对价(下称“原始对价” )

 等于承租方在租赁合同

  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第 期至第 期租金本金, 为人民币 (小写:

 )

 , 租金权益转让日为 年 月 日。

 乙方应按时将上述原始对价支付至下述甲方账号: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户名:

 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

 在租金权益转让日, 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转让正式生效。

 2. 3 甲方未满足下述条件之前, 乙方有权拒绝于上述支付日向甲方支付租金权益转让

  对价:

 Page 2 of 14(一)

 在租金权益转让日前, 甲方必须将已加盖甲方公章的《债权转让联合通知书》

 (格式如本协议附件三)

 递交予乙方, 并经乙方确认留存(如有)

 , 乙方将收妥该回执作为支付转让对价的条件之一。

 (二)

 甲方应在租金权益转让日将与转让租金权益有关的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租赁

  合同复印件等乙方指定要求的文件交与乙方。

 (三)

 截至转让日, 甲方与承租人之间无任何与租赁合同相关的违约事件或纠纷发

  生或正在持续, 且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与保证均持续有效。

 第 3 条:

 租金权益转让期间租金的收取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代理人, 在本协议第 2 条约定的租金权益转让日至本协议第 6. 1 款约定的租赁权益回让日期间, 代表乙方从承租人处收取租金。

 甲方收款账户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

 (一)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户 名:

 租赁有限公司

  账 号:

 (二)

 甲方的其它账户

  第 4 条:

 承诺与保证

  4. 1 本协议双方共同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一)

 本协议涉及的双方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的合法机构;

 (二)

 协议涉及的所有法律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租赁合同签订、 租金权益转让等行

  为均是真实的, 均符合我国法律、 法规、 有关规章等规定;

 (三)

 有关本协议的所有通知、 要求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4. 2 甲方承诺与保证:

 (一)

 甲方转让的租金权益及其《租赁合同》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

  规、 部门规章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二)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及乙方所要求的所有相关资料, 并保证这些资

  料的有效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

 甲方已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并将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出租方 Page 3 of 14 义务, 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权益向乙方的转让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除受让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权益外, 不承担任何租赁项下义务。

 (四)

 甲方未向且不会向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该租金权益, 或将该租金权益

  和所租赁给承租人的租赁设备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抵押、 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

 本协议涉及的所有商务贸易均是清洁的, 不存在以下原因的贸易纠纷:

 质量、(六)

 (七)

 (八)

 (九)

 (十)

 数量、 包装、 交货、 技术等;

 甲方和承租人之间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不存在任何与租赁合同或其他贸易方面的争议或经济纠纷, 且今后双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事件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应履行的债务和责任, 承租人、 担保人(如有)

 已向甲方承诺不得就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债务及担保书中的担保责任行使抵销权;

 甲方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编号、 转让租金金额与本协议项下转让租金权益所指的租赁合同编号、 转让租金金额一致, 且该编号所代表的租赁合同是正式存在并且是唯一的;

 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承租人及其担保人(如有)

 已将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租金权益转让给乙方;

 甲方收到承租人支付的已依据本协议转让予乙方所指租赁合同项下的款项时, 应在收到该等款项的当日告知乙方, 乙方有权

 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 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协议到期时, 若甲方无力回购, 如乙方要求, 则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租金账户变更、 保险受益人变更等相关手续, 并将乙方持有租金权益期间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划转至乙方收款账户;

 当乙方向承租人行使权利时,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一切足以证明租金权益的材料。

 对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文件, 签收后应在三日内将回执寄出;

 变更住所、 通讯地址、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 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有关甲方和承租人的资料是真实、 完整及准确的, 并没有遗漏任何重要事实;

 Page 4 of 14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维持企业的存在, 并遵守一切法律、 法规及行政规章;

 (十五)

 无论租赁物因何种原因导致减少、 变更或灭失, 甲方均应承担无条件回购责

  任。

 4. 3 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

 乙方承诺在甲方履行相关义务后于本协议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支付原始对价;

 (二)

 乙方承诺, 自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权益转让日起, 至甲方实际全部完成租金权

  益回让的期间, 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其通过本协议取得的租赁租

  金权益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

 对本协议各方提供的有关贸易资料及其他材料保密, 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 5 条:

 权利和义务

  5. 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业务有关的资料;

 (二)

 本协议期间双方同意转让的回让综合费率按 年 月

  日公布的 执行, 并于 个月调整一次。

 5.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租赁合同的约定, 履行以下相应的义务, 作为乙方支付原始对价的前提条件:

 (一)

 负责将本协议项下租赁租金权益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承租人、 担保人(如有)

 ;

 (二)

 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加盖甲方公章)

 :

 (1)

 证明甲方和承租人合法性的法律文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

 (3)

 甲方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4)

 乙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 6 条:

 甲方的受让义务

  6. 1 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__种方式, 履行受让义务:

 (一)

 在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原始对价后的第 天, 即 年 月 日(下称“租金权益回让日” )

 , 乙方同意将已受让债权回让至甲方, 甲方同意受让并向乙方支付回让对价, 甲方支付完毕回让对价后, 本协议项下租金 Page 5 of 14 权益(含甲方此前代乙方收取的租金)

 , 归甲方所有。

 回让对价原始对价原始对价回让综合费率租金权益回让日-租金权益转让日

  360

  其中:

 原始对价为第 1. 9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 回让对价为第 1. 10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回让对价, 回让综合费率为 5. 1 款第(二)

 项所指的回让综合费率。

 (二)

 在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原始对价后的第 天, 即 年

  月 日(下称“租金权益回让日” )

 , 乙方同意将已受让债权回让至甲方, 甲方同意受让并向乙方支付原始对价。

 同时, 甲方同意按议价支付周期支付溢价, 溢价计算公式如下:

 溢价原始对价回让综合费率溢价支付周期当期天数

  360

  其中:

 原始对价为第 1. 9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 溢价为第 1. 11 款定义的溢价; 回让综合费率为 5. 1 款第(二)

 项所指的回让综合费率; 议价支付周期为 天/月

  如不足一个溢价支付周期, 甲方应于租金权益回让日支付溢价。

 甲方支付完毕全部回让对价后, 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含甲方此前代乙方收取的租金)

 , 归甲方所有。

 (三)

 甲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租金支付表》 的约定从承租人收到租金后, 按

 照附件二的《本金偿还计划表》 约定时间向乙方返还原始对价及相应转让期间溢价。

 计算公式为:

 溢价原始对价回让综合费率溢价支付周期当期天数

  360

  其中, 原始对价为第 1. 9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 溢价为第 1. 11 款定义的溢价; 回让综合费率为 5. 1 款第(二)

 项所指的回让综合费率; 议价支付周期为 天/月。

 6. 2 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户 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Page 6 of 14 账 号:

 同时, 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 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如果甲方在回让日或计划还款日未能足额支付回让对价, 同时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余额不足支付当期应付金额, 那么甲方应按照每天 %的罚息率向乙方支付罚息。

 6. 3 经双方协商约定, 在本条第 1 款约定的回让日期之前, 甲方可以选择提前支付部

  分或全部回让对价, 并收回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对应租金权益。

 甲方每次应至少支付其转让给乙方的一期应收租金现值相应的回让对价, 回让对价计算方式如下, 同时收回对应期应收租金的权益。

 回让对价提前回让部分原始对价

  提前回让部分 360 原始对价-已支付溢价 回让综合费率租金权益回让日-租金权益转让日

  其中, 原始对价为第 1. 9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 回让对价位第 1. 10 款定义的租金权益回让对价, 溢价为第 1. 11 款定义的溢价。

 回让综合费率为第 5. 1 款第(二)项所指的回让综合费率; 在特定情形提前回让时, 租金权益回让日为《债权回让函告》 的指定日期。

 6. 4 在租金权益回让日, 如果甲方无力回购本协议项下的租金权益, 则甲方应承担违

  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罚息、 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等, 并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将承租人的还款账户变更至乙方名下, 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事宜。

 同时,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指示, 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甲方合法享有的优质债权, 并由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但甲方履行上述义务, 并不豁免甲方的回购义务, 除非乙方已经通过保险索赔或代位求偿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回让对价、 罚息、 违约

 金、 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得到清偿。

 若需支付罚息, 那么甲方应按照每天 %的罚息率向乙方支付罚息。

 6. 5 无论是否出于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和/或由于甲方或第三方的过错, 一旦有下列情

  形之一(在本合同中简称特定情形)

 :

 (一)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足额支付回让对价;

 或

  Page 7 of 14(二)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出声明、 承诺和保证的全部事项或其中之一是错误的或

  不真实的或不完整的; 或

  (三)

 承租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 或

  (四)

 承租方和/或担保人(若有)

 就交易债权的清偿向乙方提出承租方和/或担保人

  (若有)

 对甲方的抗辩或抵销或反索;

 (五)

 租赁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或个别条款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或予以撤

  销或予以变更, 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其...

篇三: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

出租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

  ;位于

 第_

  _层,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次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任转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2022 年__月__日至_2022_年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月租金为______元,租金为______支付一次,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______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___天支付。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半年后(

 年

 月

  日)应提前______天支付。

 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合同另有商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担当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3.物业费乙方需要支付¥1300 元/年,一次性支付。

 4.________________。在租赁期,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连续租赁,则须提前_1_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1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犹如意连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商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转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达_1_个月;5.采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有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1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我国建设、不行抗力因素或消失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需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1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需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50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50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缘由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四:房屋免租金租赁协议

租赁合同简单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另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①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者撤销。"

  2、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享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

 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3、应注意审查租赁房屋的状态,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4、应注意审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3 相关法规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4 法律特征编辑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5 法律问题编辑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主要类型之一,房屋租赁合同具备租赁合同的通性,而由于其租赁标的物是不

 动产,又有自身的突出特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屋作为市场主体的主要财产形式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经难以避免地成为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民事合同纠纷,从而受到广泛关注。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对于承租人的特殊保护、转租及有关装潢、添加物的处理等焦点问题在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实践中的处理亦不统一,在学理及立法、司法界均应进一步明确。笔者试图从自身的实践积累出发,通过介绍、分析相关案例,对房屋租赁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由于自身水平有限,文中观点难免有欠妥之处,但愿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笔者在本文中着重讨论了以下问题:

  第一章、房屋租赁合同概述。通过简要阐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及主要类型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了宏观的介绍,并着重讨论了房屋租赁权的性质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笔者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植根于合法占有较之所有权更为合理,在理论上并无障碍,也有利于房屋租赁合同实务问题的解决。学界对租赁权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债权说、物权说以及租赁权之物权化说等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租赁权之物权化说,认为租赁权在本质上仍然是债权,法律赋予承租人的租赁权以物权性质的保护方式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租赁权的债权性质。

  第二章、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的特殊保护。笔者在本章中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具体讨论了"买卖不破租赁"法则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两个问题。"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反映了现

 代民法追求公平正义和经济效率的价值趋向。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可以对抗第三人,同时,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转租。房屋的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房屋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的情形。根据其法律后果不同,转租可以分为同意转租与自行转租。转租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颇多,在理论界和实际处理中均有不同的观点,难以进行透彻的讨论,故笔者仅结合部分案例加以分析,对转租进行概括性的介绍。

  第四章、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潢、添加物的问题。本章所涉及的问题也是实践中发生争议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装潢、添加物应该属于添附理论中的附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房屋租赁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将添附规定为物权的取得方式,相关的司法解释将装演、添加物归属的判定权赋予了法院,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在短期内有所作用,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制定《物权法》时宜明确规定添附制度。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法院确定装演、添加物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的法律依据在于不当得利返还。在司法实践中,对装演、添加物价值的确定实践中曾经有过几种作法,各有利弊,笔者认为以现有价值评估法最为合理,另外,确定装演、添加物的补偿价值在评估现值的基础上还需考虑其他多种因素。更多相关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劳务合同及范文聘用合同范本下载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范本劳务合同模板工业品买卖合同网站合同范本土地租赁合同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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