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场协议【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退 场 协 议甲方:
桂来高速公路第三项目 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蔡伍郎(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就甲乙双方签定的关于 2011 年 6 月20 日 签订的 GLGS-2011-28 号《 ( 劳务)
分包合同》, 并乙方从广西桂来高速公路第三项目 部退场及材料、 机械、 施工场地移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退场结算
详见附件:
《3-6 分部桥涵施工队蔡伍郎的结算会议纪要及结算书》
二、 设备及物资移交 1、 在乙方未退场之前, 所有物资、 设备均由乙方保管。
2、 在乙方退场前两天, 乙方应通知甲方做好物资设备交接准备,在乙方退场当天甲方必须派驻人员进场接管需移交的设备、 物资等。
四、 工程现场及工程资料移交 乙方必须对甲方详细移交工程现场所有情况, 对所有合格工程的一切资料移交给甲方。
退场协议签订后, 工程所有质量问题都与乙方无关。
五、 款项支付 1、 本次甲方应直接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为 1202613 元, 大写:
壹佰贰拾万贰仟陆佰壹拾叁元整 ( 该款项中乙方不承担个人所得税及其
他税金, 如需发生并交纳的任何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2、 此款项分三次进行支付, 第一次在协议签订当天至 2012 年 3月 25 日 前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60 万元整。
第二次在 2012 年 4 月10 日 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40 万元整, 剩余人民币 202613 元在 2012年 4 月 25 日 前确定乙方在桂来高速再无任何经济账务或债务时进行支付。
六、 附则 1、 本协议自 甲乙双方代表均签字并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乙双方签订《桂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同时解除。
3、 付清所有款项后, 本协议自 行失效。
4、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 期:
乙方: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