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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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16篇

2023-01-15 10:05:06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16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16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16篇

篇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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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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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

  《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篇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学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今天在网上看到《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感觉写的不错,改掉错别字就发到了,觉得好就请收藏下。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

  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以上就是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涉及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行为、违纪、及其、违法等,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篇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总队、支队统一部署,大队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对《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系统的学习,使我们加深了对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条例、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熟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学习中所产生的部分认识和想法汇报如下:

  一、条令条例是促使我们实现向合格人民警察转变的重要保证。人民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是由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所以人民警察除了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应有一些特殊的纪律来约束和规范。只有将条令条例融入骨子里,变成一种潜意识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的转变。同时,学习条令条例也是保证战斗力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如果大家能做到整齐划一,那么再强大的敌人都是可以战胜的,张望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所以,在公安队伍管理中,条令条例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二、通过条令条例学习,使我们懂得如何向一名合格人民警察转变。那就是将条令条例的落实应用到日常生活和学习训练中,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严格要求,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令条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落实、真正地将被动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将被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此次活动,也使我们切实感受到队伍正展现出

  一幅欣欣向荣的新风貌,具体表现在:一日生活制度严谨,内务正规,积极规范,举止文明,精神饱满等方面。

  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存在以下不足:1、条令素养不够高,规章制度不系统、不经常。知识片面,不深入,对条令条例和日常管理制度不熟悉,对个人职责不熟悉、不落实。2、理论与实践结合不足,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工作中结合不高、出现自我管理时松时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3、专业常识不够深入、不细心钻研,工作有时不够积极主动,局限领导交办任务,大局意识不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1、要对条例条例系统性、经常性学习。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脑子,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涵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竭增强学习、全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要讲条令条例,注重现实,增强自己工作能力和涵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3、充分发扬主观能动性。提高对条令条例落实重要性的认识,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勤学,碰着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在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我力争做到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切实将条令条例融入日常生活,让自己综合素质等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篇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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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字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

  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在今年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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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

  一、充分认识《条令》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

  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22年6月1日

  律作保证。

  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

  方律行交警大队

  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

  篇二: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

  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会

  《条令》共分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

  张攀涛近日,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按照支队领导要求,我认真学习

  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

  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

  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

  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

  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它的实施将进一

  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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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二、违规行为“高压线”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

  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处分方式由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开除,条目细化、责任明确、行为清楚,更好的规范了人民警察的行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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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

  篇三: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篇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人民警察条令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人民警察条令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后简称为《条令》)的专项学习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以下几点:一、打牢思想根基。充分认清《条令》关于解决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不断增强学习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坚定性,使令行禁止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筑牢坚决贯彻落实《条令》的思想根基。二、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条令》,检查反思自身在思想政治、团队协作、为民服务等环节上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觉性,始终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三、提高养成能力。我将进一步规范自身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从抓细节、抓养成上下功夫,切实将《条令》的各项要求作为自身工作的行为准则,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开展《纪律条令》学习教育活动给公安机关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进而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四、落实依法办事。从严治警,认真履行职责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条令》的颁布更是要求我们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开展自查、自纠,以铁的纪律执行铁的《条令》,以铁的《条令》塑造人民警察铁的形象。

篇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张攀涛

  近日,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按照支队领导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令》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共分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

  二、违规行为“高压线”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处分方式由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开除,条目细化、责任明确、行为清楚,更好的规范了人民警察的行为。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三、监督体制完善,适用对象扩大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

  新颁布的《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和对象。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强调的就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而对于警察,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承担。在这个意义上,“条令”对于处分的具体化、刚性化,实现了立法上的科学性。由监察部、人社部和公安部一起联合制定并发布,这意味着对违反“条令”的处分不再是公安部一家的事,从而在规范上能有效防止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将法定的处分当作“家务事”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见,较之以往的“禁令”,“条令”已经多了一副“钢牙”,这是一种可贵的进步。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篇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做自觉践行的带头人

  公安部联合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颁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于6月1日起实施执行。同时,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作用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纪律条令》的颁发实施,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对促进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必须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自觉践行,做执行《纪律条令》的带头人。

  一、吃透精神实质,做自觉学习《纪律条令》的带头人。三部门颁发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共3章、31条、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内容具体清晰而到位,责任明确而易于操作,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

  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构成了“四大条令”,对于进一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作为从严治警,提高队伍执行力建设打下坚实组织理论基础。为此,贯彻好、宣传好、落实好、运用好《纪律条令》,必须从认识上理论上弄清弄懂,学深学透领会其精神实质。作为公安机关“一把手”要把贯彻落实认真学习《纪律条令》,作为提升执行力、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公安队伍的具体体现。一是要主动学带头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学习计划要求,结合自实际细化、量化各项教育管理的基础上,作为“一把手”要主动学带头学、带头写好读书笔记、学习心得、撰写调研文章,发挥“一把手”的示范作用。二是要带着问题学。逐字逐句学原文、吃透精神、把握实质,要以《纪律条令》为“镜”,认真查找解决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思想上行动上一些不适应、不符合队伍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想法和做法。同时,要加大自身八小时工作以外活动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家庭子女、个人生活、社交等方面,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一定不去,保持和养成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三是要带着责任学。在当前各项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必须解决好工学矛盾,处理好学与干的关系,要带着责任去学,坚决克服为了学而学的思想。要利用工作之余,挤时间去学,加班加点去学、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去学,及时掌握深刻理解《纪

  律条令》内容。《纪律条令》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应该来说基本涵盖了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较为全面、系统,是一部综合性条令。从表面上看,似乎对我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限制和束缚多了。然而,从《纪律条令》的制定目的、法律意义和价值考虑,这其实体现了对我们公安民警的教育和保护,也是从优待警的价值体现。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而《纪律条令》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法定化和明确化,为公安机关和民警行为设置了“高压线”,同时也是避免民警误入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道路的“安全线”。《纪律条令》从制度上为我们的执法过程和日常行为设立了合法的幅度和安全的框架,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惩治和预防机制。因此,《纪律条令》从根本上体现了法的关怀和价值,归根结底,还是保护了我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加深民警对《纪律条令》的理解,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杜绝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贯穿工作始终,做自觉实践《纪律条令》的带头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发实施,对促进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此,认真学习《纪律条令》是基础、是先导,而运用于实际行动之中是关键是目的。作为公

  安机关“一把手”责任重大。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支队伍是否有战斗力、完成任务是否坚决,班子是关键,而“一把手”是决定的因素。一是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实践。《纪律条令》的颁发实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重树形象、体现形象的需求,是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必然要求。警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构成社会和谐的音符、体现社会文明的标志。把自觉执行《纪律条令》作为政治任务去实践去完成,要时刻牢记宗旨性质职责任务,把《纪律条令》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始终,体现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二是要贯穿于队伍管理之中去实践。《纪律条令》执行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作为“一把手”必须把《纪律条令》贯彻落实到队伍教育管理的全过程,调整好理顺好各种利益关系,摆<正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服务管理三者的关系,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用《纪律条令》的内容规范民警行为,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使民警不敢、不能、不愿意违法违纪,不断提升队伍执法公信力、执行力。三是要在具体执勤执法岗位上去实践。公安机关的一切活动都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一切行为都是执法行为,必须把《纪律条令》相关规定落实到具体执勤执法岗位之中,体现到服务管理社会之中。作为“一把手”在安排部

  署任务的同时更要严明工作纪律,时刻把《纪律条令》相关内容抓在手中、牢记心中、运用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

  三、注重日常管理,做监督执行《纪律条令》的带头人。要重视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把《纪律条令》运用好、落实好取得扎实效果。作为“一把手”在对《纪律条令》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日常监督,形成以自我监督、相互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约监督机制。一是做到自我监督为主。工作中时刻用《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自我约法三章,做到每天坚持学习《纪律条令》,把相关内容熟知熟记、入脑、入心,不断提高理解执行能力。每天坚持用《纪律条令》的相关内容,检查对照自己的行为,改进自己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动影响班子成员和全局民警,推进整体工作。二是做到相互监督。重点是在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民警之间开展相互监督、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活动。“一把手”在队伍中要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要勇于承担责任,接受他人的批评,对民警中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行为要敢于批评、大胆管理,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并把相互监督作为对自己对他人的无私信认与支持,作为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一种态度与责任。三是加强社会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把《纪律条令》的内容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各界了解《纪律条令》内容的具体

篇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关于警察纪律作风心得体会5篇

  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警察纪律作风心得体会5篇,欢迎借鉴参考。

  心得一:警察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而每一位民警的作风表现则是整个队伍建设的关键。要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需要我们共同来努力。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通过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首先,是对纪律作风整顿的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活动初期,片面的自我满足,认为自己加入公安队伍之后工作还是过得去的,虽然有缺点,但都不是大问题,对于纪律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比较片面,直到活动后期在身边干警的感染下认识才逐渐有了提高,才意识到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局领导关心爱护干警的一片良苦用心。其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加上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业务知识又不熟悉,因此对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克服这一情绪主要应从我自身找原因,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再次,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还不强。对于来信来访群众基本做到了热情服务,但对于有的不理解派出所工作的群众往往解释一遍以后也就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听之任之,这样可能导致群众误会更深也影响公安工作的形象,因此要多解释,做好咨询工作.心得二: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通过前一阶段针对各种材料的深入学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下面将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

  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这样刚参加派出所工作不久的同志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三、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心得三:看守所民警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心得体会2015年元月4日下午,在支队会议室召开"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会议,会上支队长通报了近期我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情况。重点列举了2015年下半年泸西的"11、18案"、个旧的"12、11涉黑案"、和建水的公安局"账外账"三个身边案例。共有7名民警被刑事拘留。此外还有建水的"民警盗窃案"、泸西的"看守所涉通风报信案"等等,这些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

  充分说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支队长特别强调,作为监管民警,要紧密结合近期全国各省看守

  所发生的各类事件、事故,作自我总结、自我查找问题,最后加以整改。鉴于此,我自学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看守所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全州公安机关常用管理规定汇编、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以及我州的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常用法律法规办法选编等相关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学习内容涵盖党的纪律作风、公务员的勤政廉政以及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等方方面面。通过学习在丰富知识,开阔视野的同时我深深地感到纪律作风对一个在职人员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轻则身败名裂,重则带来牢狱之灾。

  通过学习、自查、自省,我认为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其次是一名公务员,最后才是一名警察。一个人只有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并且记住自己的身份,才能知道自己该做什和不能做什么,这就叫"行规"。无论是党员、公务员还是警察,都不能去违犯"行规",否则就只能落得前述案例中涉案民警的下场。其次,我认为纪律作风专项教育要常态化。我参加工作已经进入第25个年头,警龄也有21年,记忆中这样的专项教育也没少搞,最近的一次是2015年12月至2015年3月搞的"在全州公安机关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三年不到,又再一次给我州公安民警敲响警钟,但是,每年都还是有民警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出现。这说明在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的努力还不够。要在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再多下工夫,把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常态化,年年抓、年年讲,做到警钟常鸣,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从单位对民警个人层面上讲的,作为民警个人,就得通过学习上列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策意识、法律意识,以便在工作、生活、学习中把握好人生方向,不走歪路。不断提高自我防腐能力。第三、就是不能有贪心。涉黑是有经济利益使然,"11、18"和"账外账"也如此。有句话说得好"人胃口大开,未必是好事,不但伤胃,接下来还会伤心",一个个活生生的身边案例,已经验证了这点。一个人起了贪念,就会走上危险路,最终注定落败的结局。这

  样的教训太多太多,而且非常深刻。第四、就是要注重生活习惯养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才能工作、生活、学习中不断把握自己,不犯错误。建水民警盗窃案中的主角、被告人,之所以沦为"阶下囚",这跟他平常的习惯养成是分不开的。我和被告是高中同学,他在建水交警队,又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工作条件待遇是很不错的,可他就是爱上了赌博这一科,同学们在一起谈到他,都觉得为他可惜,吃喝玩乐,他很会"享受人生"。"他这个人,是酒害了他"这是他妻子对他的总结。可在他的前妻看来"赌钱差了几十万"才是她堕落的源头。从平常对生活的态度上我们不能看出,民警盗窃案中,被告人犯案的必然。类似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热爱生活,善于学习,不断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以平常心去面对工作、生活,才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地去享有快乐人生。

  作为在看守所工作二十多年的老民警,就看守所监管工作来说,近年来看守所出的问题也不少,从民警违法违纪角度分析,有给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私放在押人员、违规安排接见会见、收受在押人员及家属贿赂、违法给在押人员办理保外就医等等,因岗位不同而发生各类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分析产生民警违法违纪的原因,就在于看守所民警受利益驱动,立场不坚定等,不惜以身试法。我认为通过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学习后,一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重视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和学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执法为民的思想,踏踏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做事,遵纪守法,令行禁止,好学上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心得四:警察纪律作风心得体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创优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深入有效的贯彻落实,我县交警大队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

  切实解决公安交通管理队伍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大队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政治思想与业务知识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首先我要继续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新党章和《中共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其次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交警工作方针政策,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三项禁止”、《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交警事业中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后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工作责任感和踏实工作作风,严格、公正、文明地执法,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且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注重实际,注重实干,注重实效,定下来的事情就要雷厉风行,抓紧实施,部署了的工作就要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廉洁自律。三、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

  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还要向周围的前辈和同事们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

  总之,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在作风纪律转变活动中,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实践中提升工作能力。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干好各项工作,努力在平凡中创造非凡,在“小”岗位上创出“大”事业。

  心得五:守住警察的底线——全国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有感做人要有“底线”,做警察更应该有“底线”。底线,就是做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底线是做人的基石,是处事最起码准绳,也是我们安身立命、维护自己尊严的法宝。底线就像一道坎。守住底线,就是确保自己的言行在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那么,人民警察的底线又有哪些呢?公安部“五条禁令”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部“三项纪律”是人民警察的底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也是人民警察的底线……事实上,警察的职业是奉献的职业。警察是一个流血又流汗的群体。其职业特点具有高应激性、高风险性,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更道出了人民警察工作艰巨性,人民警察肩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历史使命,尤其是在创建和谐社会活动中,人民警察责无旁贷。也就是说,人民警察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而且是通过法律的正确有效执行,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者。法律的底线就是人民警察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

  职业操守和护法精神。突破了这条底线,执法者将变成违法者。细细想来,有多少人确切地说是有多少战友和同事在“五条禁令”

  面前打了“败仗”纷纷中箭落马,又有多少“将士”丢盔弃甲身陷囹圄……

  我想,作为人民警察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利益观;摆正人生坐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能把握住自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正确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要抵得住诱惑,做到金钱面前不动心、美色面前不动色、亲情面前不动情;正确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一颗进取心;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道德。

  亲爱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坚守信仰的高地;坚守做人的“底线”;坚守从警的“底线”;始终不越“雷池”半步,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谱写金盾最美的乐章!

篇十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六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一通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三章、第四章,我有如下心得体会:第三章的内容是内部关系,主要讲的是上级和下级关系,条令的规定可以看出上级与下级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的关系,明确了上级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下级的履职尽责。内部关系协调好对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能做到上传下达,贯彻落实执行。条令规定上级对下级应当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我认为严管就是厚爱,公安工作是一项严谨责任重大的工作,把工作要求提高,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党和政府赋予我们权力的一种负责。下级对上级应当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职尽责,主动汇报,尊重上级,维护上级权威,积极建言献策,坚决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我认为,作为下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首要的,这样才能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方针,也是作为下级应尽的职责。第四章警容风纪。警服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精神面貌,也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法律赋予了公安民警执法权力,同时对我们公安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着警服体现的是人民警察的身份,能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人民公安为人民,可以提高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着警服另一方面也能威慑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可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着警服不仅提高了执法力度而且还提升了公安民警的正面形象。条令在行为规范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言一行中都有规定,这些规定都能体现出我们公安民警综合素质,同时也能塑造我们公安民警的光辉形象。通过此次阶段的学习,让我更加的明白我们公安工作是一项严谨、责任重大、

  公平正义的工作,提高了我的责任担当,同时我也会将我所学所悟用以实际工作中去,把公安工作做得更细更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二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内务条令》,时刻以《内务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内务条令》从各个方面多种形式为公安民警设定限制和规范,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避免权力滥用,伤害群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内务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三当前,全县公安机关掀起了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的热潮,我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展开学习。纪律就是党风,纪律就是效率,纪律就是战斗力。通过认真学习《内务条令》,我深刻领会到《内务条令》是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学好落实好《内务条令》既能充分展现良好警察形象,又能提高综合素质,还能提升管队伍带队伍能力。警务保障室为机关内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为警务保障室的主任,我将立足本职,以身作则,把《内务条令》贯穿指导自身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带动身边人,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不断铸牢忠诚警

  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传递乐安公安正能量,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四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增强了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条令条例,时刻以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面把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浅谈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的重要意义。在学习了《内务条令》之后,我认真研究文件的精神实质,并深刻领会其含义,《内务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质是依法治警,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队伍建设的标准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就是公安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规范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其中包括公安队伍的内务管理。此次条令条例学习,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新时代基层民警的能力。二、从自身做起,把《内务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我在全面了解条令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基础之上,特别重点学习了条令条例修改的内容,弄清条令的主要变化,强化其条令意识,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不留死角。把此次《内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内务条令》,并严格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教养一致,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生活之中。通过此次《内务条令》的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质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

  决了自身条令意识淡化的问题。并且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内务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民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五按照抚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会议要求,我所组织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本人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的认识和体会,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对内务条令全面系统的学习,才能让我深刻理解和掌握人民警察应当遵守的纪律条规和行为准则,为今后在实践中自觉养成遵纪守法、按章办事的良好习惯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下一步,我将对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设定的具体违令行为,认真查找在本单位及自身在执法办案和日常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做到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首位,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每一次报警、每一起案件。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实行为契机,推动自身素质和形象再上新台阶。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备勤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办案要严格按照程序;四是严守“禁酒令”,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无论是节假日还是非节假日,都要洁身自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心得体会篇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自20**年**月**日起施行。条令对公安机关

  以及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条令内容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下面把我对内务条令学习的体会报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令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文共18章,232条内容详细,覆盖面广。通过阅读学习,研究条令精神,深刻领悟其含义,我深知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准则,对于坚守对党和人民的初心使命有着重要的意义。二、加强落实,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把条令的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我会努力将此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于律己,主动带头,多回顾自省,发现不足,及时改正。并按照制度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彻到一切工作日常之中。三、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强自我检视,提高自身素养。要加强学习,自觉遵守,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条令的重要性,标准性。我将严格落实学习成果,对照条令规定,加强自我检视,反躬自省,弥补不足,改进作风。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内务条令找差距,找不足。加强警容风纪、纪律作风养成,切实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树立好人民公安良好形象。

  通过此次条令学习,不但对我个人综合素养有所提高,更进一步解决自身对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认识不足的问题。并且我也要以此次机会和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中去,切实把条令要求落实到实处。

篇十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执法,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分上的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刚性要求。《纪律条令》与公安部先后公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配套衔接,这“四大条令”对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

  刚性。比方,“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在现代国家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础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防止。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防止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从而真正做到服务于民。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庄重查处,决不姑息,充分发挥《纪律条令》的教育和威慑作用,维护公安机关铁的纪律。同时,要重视日常监督,不断拓

  第1页

  宽监督渠道,依法从严治警、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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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按照上级要求,近日我认真学习了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通过学习,我加深了对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内务条令,时刻以内务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我把此次对条令学习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领会到这次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是全体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学好内务条令不仅能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更能进一步提高自己依据内务条令带兵的能力。

  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将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逐章逐条对条令进行学习,全面理解掌握条令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重点学习修改及新增的内容,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从自身做起,把条令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并严格按照要求狠抓落实,加强日常养成,点滴入手,常抓不懈,贯穿一切工作生活之中;加强对条令学习认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钻研业务,夯实基础。

  通过此次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学习,不仅提高了个人的综合素质,更进一步解决了自身条令意识淡化的问题,也同时解决了公安日常工作管理中的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我将

  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相关要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训练当中,切实把条令要求落实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篇十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篇一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一、体制上的创新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

  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

  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篇二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

  部门规章。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篇三20xx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

  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篇十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学习心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已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4月21日联合公布,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备勤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执法办案要严格按照程序;四是严守“五条禁令”,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无论是节假日还是非节假日,都要洁身自好。

篇十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心得体会

P>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3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即自成体系又互相联系相互衔接

  精选特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心得范文汇编

  近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这次统一及会后的自我学习我感触颇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学习这部《条令》我主要有以下感触:一、它拓宽了监督的主体及领域。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

  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二、它细化了公安部发布的《五条禁令》。公安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颁布的《条令》沿用了《五条禁令》的基本内容,又注意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幅度,《条令》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就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幅度。第二十六条作出“对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的规定。《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三、它加大了违纪“高压线”的“电压”。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

  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四、它使适用对象得到了有效扩大。新颁布的《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公安民警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就要求我们广大公安民警牢记条令,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努力铸就忠诚警魂,争当人民的好警察。因此,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也是如何做一名合格人民警察所必须奉行职业操守的底线。

  通过对警察纪律条令的学习,对于如何将纪律条令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去,我有几点体会:一、贯彻落实纪律条令,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在人生观塑造的前题保证。公安民警要加强政治学习,用正确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因此,我们应时刻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习贯彻警察纪律条令,树立牢固的政治信念,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观点,严明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按照上级要求,以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从警之路的一言一行,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至于迷失方向,才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二、贯彻落实纪律条令,将爱岗敬业作为从警之路的必守信条放在首位。所谓爱岗敬业,就是我们首先要热爱岗位,才能精通本职。正如一书中所说,两名最高学历的新员工,被分配做杂工,起点基本相同,因精神状态,奉献付出不同,其收获迥异而耐人寻味。其中一人因为把那份杂工当作是一种锻炼和挑战,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

  位上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最终分到一个重要岗位。而另一人因心生怨恨,鄙视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在其位而不安心谋其职,最后被解雇。从中体现的意思令人深思,作为一名普通民警,我们要向前者学习,认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扎根基层,甘于奉献,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为忠于职守,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只有爱岗才会敬业,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三、贯彻落实纪律条令,将求真务实理念作为干好公安工作的致胜法宝。勤奋敬业,从某种意思上讲,就是做好一点一滴的小事,持之以恒,大事就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告成。作为一名火车站窗口地区的治安民警,每天的工作就是巡逻防范、服务群众,工作中,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控制辖区发案,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要以真诚的态度与人民群众接触,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尽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不应厌其小,要以满腔热情倾注于每一件细琐的工作中去,勤勤恳恳,尽心尽职,不求过得去,只求过得硬。在群众需要我们的时候,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四、贯彻落实纪律条令,将创新发展作为从警生涯不断取得进步的人生基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得自苦寒来”。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要求我们在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的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公安工

  作技能,规范工作要求和从警态度,认真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环境变化和工作特点,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路子,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中不出格,求完美,做一名与时俱进的优秀人民警察。当然,“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不是教条,每一位人民警察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升华自我。落实纪律条令,一定要入心入脑,每一位人民警察要以此为镜,要日日照、时时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努力争做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努力争做遵章守纪的先进模范。

  特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大部制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根据《三个法》、《两个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予以处分的部门规章,对于推进“从严治警”的方针,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令》含义

  众所周知,公安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压力、高诱惑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当前社会信息公开化、多元化的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公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在当前警务实践中,信息传播的快捷和直观,要求警务信息更加公开,使公安机关和警察的行为更加直观地暴露在公众的面前,受到了公众更广泛、更严格的监督,这对人民警察纪律提出了更严格、更规范的要求。《纪律条令》的及时颁布实施,不仅将有力推进公安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同时也为广大民警提供了行为准则。《纪律条令》共分三章、三十一条,设置了违法违纪行为57种,其中违法违纪类40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17种。违法违纪处理种类有5种,分别为延期晋升、降低或取消警衔、降级、记大过、撤职开除。从内容和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它涉及到多个警种、多个岗位、多个环节、多个行为支点,明确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依据,必将有效推动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二、抓住契机,培养民警自律意识条令的颁布实施,为抓好队伍执法执纪提供了有力抓手,对此,我们要从基层实际出发,以学习、落实新条令为契机,从培养民警的自律意识出发。一是领导带头遵守,发

  挥表率作用。基层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纪律条令,模范遵守纪律条令,处处以纪律条令来抓队伍管理,抓执法执纪,通过模范表率作用,在内部营造学习和遵守纪律条令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内部排摸,找准存在问题。结合纪律条令的颁布实施,广泛内部摸排疏理,特别是要针对基层在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环节,逐案进行排查,查找有无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办案、降格处理等执法问题。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民警对条令的认知,使广大民警真正懂得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了会带来什么后果、给公安机关带来什么负面影响的道理,提高警察在执法和服务中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正面引导,提高自律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对民警的学习与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正确处理好强化职能与服务大局、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确保执法的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好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三、结合条令,严格规范队伍管理一是相互补充,完善机制。纪律条令的颁布实施,对基层队伍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在深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队伍管理的调研,结合基层队伍的特点,及时调整思路,改进管理方法,做到坚持以〈纪律条令〉为准绳,改变过去以领导个人喜好来管理队伍,避免和杜绝管理中

  的随意性。二是严优并济,加强管理。纪律条令在处分幅度上体现出了刚性,内容和适用对象也较以往更加全面。纪律条令对人民警察的纪律作风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尤其是提升了以枪、酒、车、赌四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的执行效力,这实际上是对民警更加爱护的体现,是严优治警的统一。因为,这些“高压线”民警一旦触到,对其工作、家庭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纪律条令加大了对民警执法过程中的纪律要求,从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对提高民警工作效率和自身素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三是内外结合,强化监督。随着公众对警察日益密切的监督,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的内部监督,也渐渐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之外转移,这也是警务体制更加健全的表现。新纪律条令共三十一条,除对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纪律要求外,还有一定篇幅是对人民警察日常生活的纪律要求。为此,要根据《纪律条令》的要求,抓监督“渠道”的拓宽,通过加强对外宣传,实行公开承诺,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等途径,完善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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