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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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11篇

2023-01-08 18:30:07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11篇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专题讲课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11篇,供大家参考。

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11篇

篇一: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专题讲课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促进广泛传播,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大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水平,是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障,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人人争做非遗守护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探索“贴近非遗文化内涵、适应当代受众需求”的传播方式,以普及为主,多措并举,打造更多有品有味、有型有范儿的爆款传播精品。

  提升非遗传播普及水平,不仅需要非遗传承人在传承传统手艺上下功夫,更需要非遗守护人在拥抱数字化技术时代大潮上出实招。提升非遗传播普及水平,既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又是破解以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范围狭小、模式单一、主动性差等难题的关键一招。非遗是连通悠远历史、绽放时代光芒的吉光片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类文明的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精神与文化的多样性、创造性,就是为人类文化

  的健康发展以及人类在文明的阶梯上不断攀升创造更好的条件。要通过提升传播普及水平扩大认知受众范围,吸引更多的人从愿意接触、认识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欣赏、热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激发大众保护非遗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让非遗保护与传承成为大众共同关注并付诸行动的事业。提升非遗传播普及水平,既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内在规律,又要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现实基础。在数字技术应用已经成为传播方式创新重要载体的今天,创新数字化传承保护无疑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时代之选”。实践证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进入非遗项目传播普及领域后,非遗项目传播普及正从单向获取到双向互动,再向多向互动阶段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整合非遗传承人、非遗守护人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综合利用人机交互技术、网络技术、立体显示技术以及仿真技术等多种数字技术,充分发挥数字化储存技术整理和保留非遗作品的优势,更加强调传播的多样性、受传主体的能动性和充分的信息反馈,通过虚拟传播、再现传播、交互传播、网络传播、共享传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数字化、传播渠道的立体化、传播模式的交互化、传播内容的多元化、呈现方式的多样化。

  提升非遗传播普及水平,不仅要在讲好故事彰显价值上下功夫,还要在拓宽渠道务求实效上出实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

  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类繁多、各具特色,大都具有丰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传播普及的重要元素,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非遗项目的发展受到现代技术、审美理念、观众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讲好故事彰显价值上下功夫,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身属性着手,在提炼非遗项目自身特色的基础上,挖掘非遗项目外在的文化亮点。如入选河南非遗的郑州烩面,相传曾因救过落难的唐太宗李世民而成为御膳谱上的“麒麟面”,直至清末,御厨逃出皇宫,烩面才传艺民间。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碗面,更多的是中华民族的饮食文化价值取向,以及古老的健康理念、民族技艺,在传播普及的过程中,独特味道就是它最具辨识的显性符号,要通过独特风味彰显厚重的文化信息与健康指向性,进而让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愉悦感、认同感。拓宽非遗传播渠道,要结合非遗的文化内涵特点,创新文化传播载体,搭建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跨界传播普及的方式方法。要借鉴学习《唐宫夜宴》《水下洛神》《龙门金刚》等节目的成功“出圈”经验,以受众需求逆推传播方法,赋予趣味性的传播形式,加强非遗传播普及效果,改变非遗项目“养在深闺人不知”的境况。青年人要勇于接过文遗传播普及的“接力棒”,勇做非遗守护人,积极发挥独特优势,体现应有担当,借助互联网技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演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故事,改善非遗传播普及中的交互性和用户体验,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真正“活”起来,使更多受众认识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

  提升非遗传播普及水平,不仅要在突破文化交流壁垒上下功夫,更要在激发非遗生命活力上出实招。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具有鲜明的文化特点,在非遗传播普及的过程中,不同文化归属的人接受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性造成在审美心理、宗教信仰、消费习惯等方面会有所不同,形成风格迥异的风土人情和价值观念,这都是非遗传播普及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屏障与隔阂。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跨越审美理念的时代差异,突破不同地域的文化交流壁垒,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的传播理念,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传播原则,在主动吸收借鉴国外、境外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探索适合的方式,有效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化语言转化为更容易跨文化传播的国际化语言,有针对性地对接落地的国家和区域,在共通共识的基础上探索做都可接受的创意开发,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更具国际性,进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异域文化中的人们所广泛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上释放更大竞争力,就必须重视服务经济、循环经济、体验经济的有机融合。要在抢占体验经济的制高点上下功夫,积极改变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静态的方式融合在实体产品中的现状,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为公众深度体验创造更多的机会,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求。要改变“用传统的方式传播传统文化”的陈旧模

  式,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等手段,从平面化、静态化的视角向立体化、动态化转变,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要结合日益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山明水秀的旅游资源,以重点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为实体依托,吸引游客在领略美景的同时,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神韵,为传播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市场。如探索少林功夫、朱仙镇版画、浚县泥塑等非遗项目的沉浸式感知传播方式,让游客在亲身体验中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全方位地唤醒游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好印象。要注重需求侧数据分析,通过“非遗论坛”以及产业链考察等实践,洽谈对接国外和港澳台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形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的精准输出。在输出的过程中不断融合创新产品特色,在保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内涵精髓的基础上改进工艺,有效开拓市场。

篇二: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在他们传承非遗项目的同时能够结合现代人的眼光与意识创作出既有传统文化内涵又有现代风格的作品并能快速推向市场形成产业这样在传承的同时又带动了产业的发三需政府牵线搭桥形成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项目在古代都是父子师徒相传甚至传男不传女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这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使这些项目很难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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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非遗项目所面临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的思考

  作者:蔡瑞勇张雪石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05期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丰富性与多样性,使它们在每个地域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彰显着各地文化个性。历史上虽然它们都有辉煌的时期、旺盛的生命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它们却慢慢淡出了人们的生活,失去了应有的舞台。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现今如何去保护与发展它们,并很好的把这些民族的精神传承下去,是我们当代人应该思考、面对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

  开封朱仙镇木版年画作为首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艺术,是中原地区厚重历史文化的一种体现。近年来其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与发展,但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作为朱仙镇年画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郭太运大师关门弟子,开封市朱仙镇木板年画非遗项目市级传承人,同时又为开封博物馆工作人员,亲身经历了近十年来其保护传承的过程。文章拟针对发展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作一探讨。

  一、面临的有关问题

  (一)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必须结合自身特色,形成相关的文化产业,最终达到良性循环发展的模式。但由于政府支持的力度还较小,使这一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缓慢,形不成更大的规模。目前国内各种大型展览不断,但凡是大规模的展览、交流都必须具备较强的实力才有资格参加。这就阻碍了民间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因为他们势力较弱,没机会参加这些大型活动,亟希望有关政府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同时文化产业现在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项目,希望政府部门给予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使这些民族文化有机会发展壮大,走出国门,影响世界。

  (二)注重人才培养、让年轻人成为主力

  现在国家对传统文化非常重视,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设立了一系列奖项,法律制度等,从2006年开始评选出了国家级,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逐年给各级传承人颁发奖金、传承费用等,使他们在生活中没有了后顾之忧。

  但这些传承人普遍年事较高,亟需有新的力量融入进来。年轻人思路开阔,接受新思想、新知识较快,对市场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在他们传承非遗项目的同时能够结合现代人的眼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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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创作出既有传统文化内涵又有现代风格的作品,并能快速推向市场,形成产业,这样在传承的同时又带动了产业的发展。

  (三)需政府牵线搭桥,形成产业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许多项目在古代都是父子、师徒相传,甚至传男不传女,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这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使这些项目很难做强做大。这就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出面做好协调工作,尽量使他们组团发展,也可以让一些著名企业带动发展,形成规模,发挥各家的专长,这样就能形成产业化发展,同时又可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普及教育

  安排专人到全国各地的大中专院校进行巡回宣传,特别是在中小学甚至幼儿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同时组织专业人士编写相关教材,在中小学开设非遗课程,结合当地特色,定期让传承人给学上上课,使非遗文化深入人心。目前,开封博物馆与开封市县街小学就联合成立了开封市首个“朱仙镇木版年画培训基地”。这对进一步继承、保护朱仙镇木版年画具有积极意义。

  (二)走多元化发展道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文化的名片,通过不断的发展,结合当地特色,采取“古为今用”,开发出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产品,例如:利用年画图案设计出系列服装特别是宋代服饰(因为历史上有确切的记载,年画的起源就在宋代)、各种背包、丝巾等。深度开发,使传统文化活在人们的生活中,这样不仅继承保护了我们国家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同时也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

  (三)坚持走出去战略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产业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覆盖面广、快速传播的特点尝试在网络上创立新的营销模式。争取早日占据河南省、国内外、特别是汉文化圈内的广大海内外市场。

  (四)与高校合作开发系列文化产品

  与艺术院校进行合作,特别是当地艺术学校,例如:河南大学、中原工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等院校都开有不同的艺术设计专业,与这些院校合作,建立大学生艺术实践基地,举办学术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等相关活动。同时,这些院校都开设有动漫专业,朱仙镇木板年画中每幅作品都有一段经典的故事,而且年画的画面本身就具有动漫特征,挑选一些寓意美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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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积极意义的经典作品制作成小动漫故事,这本身就是对民族文化的继承与保护。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把我国传统文化很好的开发出来,使他们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近段,各大媒体就采用剪纸,皮影戏,农民画等艺术手法来弘扬优秀文化,宣传新道德、新风尚,使人们能够在欣赏中得到精神上得升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加以支持与引导,专家学者的帮助与指导,更需要从艺人员特别是各级非遗传承人自身努力,把此项工作作为一生的目标去奋斗。同时,要积极推入市场,使这一民间独特文化得到较好的保护与发展,从而走上持续、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

  作者简介:蔡瑞勇(1979-),男,河南开封人,学士学位,河南省开封市博物馆开封朱仙镇木版年画研究保护中心主任、馆员,研究方向: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陈列设计、传统书画艺术;张雪石(1986-),女,河南开封人,学士学位,河南省开封市群众艺术馆助理馆员,研究方向:非遗的传承与保护。

篇三: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关于推进新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报告

  班别:高一(11)班组员:李昌贸梁航曦莫绮婷龚靖童黄锡瑜张子昊

  指导老师:林玉合【内容提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而新会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传统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被改变,许多原有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习俗逐渐退出社会生活,许多传统的工艺品和技艺也渐有失传的趋势,而那些无形而又源远流长的代表民族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遗产也接近湮灭边缘。为了系统梳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赋存状况,针对我区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的传承状况不佳、保护工作机构不健全、人才匮乏、以旅游开发促进遗产保护水平低等问题,为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提供可供参考的政策性建议。【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保护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文化积淀,对于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数千年积累传承至今,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与情感,昭示着炎黄子孙的文化身份。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遗产,是政府、社会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

  一、研究目的

  举办非遗技艺系列培训班,是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举措。其实,一直以来,新会区都非常重视非遗文化的传承保护。那么,多年来,新会区是怎么做的,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接下来要如何做?

  二、研究过程

  新会,有着1600多年历史,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如今的新会,是一个现代化都市,高楼鳞次栉比,道路四通八达,在这样一个不断发展的城市里,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的古老。因为,就在我们身边,还有那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明珠”,在新会人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发展中传承着,继往开来,成为我们不断发掘、保护的瑰宝。有一些,我们已经成功地为其正名,它们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的历史印迹,无论岁月变迁、沧海桑田,人们都把这些历史的馈赠、先人的智慧流传下来,这也是地方的骄傲。自2005年以来,经过多年的发掘、整理、申报,目前,新会区共有23个项目入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3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个项目入选省级名录,8个项目入选市级名录,成为江门地区入选市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最多、质量最好的行政区域。

  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我们先辈智慧的结晶,经历岁月的考验,由一代又一代先人口传手授至今的。新会葵艺、新会古典家具制作技艺、新会鱼灯等很多非

  遗项目可谓匠心独运,传承技艺的同时,工匠精神也薪火相传。只是,时至今日,非遗项目与寻常人家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大家总会觉得,要了解非遗文化,并非那么容易,日常生活中,非遗文化的印迹在慢慢减少。

  怎么办?新会区为了进一步传承与传播新会本土非遗项目,扩大影响,在青少年中根植非遗保护与传承意识,挖掘和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新会区文广新局、新会区文化馆、新会区非遗中心于2016年4月开始举办了非遗技艺系列培训班。上面的对话,就是小朋友们参与培训班后的真实感言,这也让我们看到了非遗文化发扬光大的希望。据了解,按计划,非遗技艺系列培训班今年将共举办28期,到目前为止已举办新会鱼灯培训班4期,新会葵艺培训班8期,冈州古琴培训班12期,吸引了6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班,非遗文化的影响正在渐渐扩大,这也可以说是新会区非遗保护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据了解,新会区政府一直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区政府议事日程,为加强全区非遗工作,2007年9月,在新会区文化馆加挂“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申报等具体工作职能。同年12月,正式成立新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评审专家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和检查监督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2015年在新会区文化馆一楼新增非遗展厅,利用图片和实物形式向群众展示新会区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使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感受到新会非遗文化的魅力。在经费投入方面,新会区政府给予大力支持,下拨设备、普查、申报和活动的经费,保证全区非遗项目得到良好挖掘保护,顺利向市、省、国家级逐级申报。

  每年,新会区文化部门都会举办新会民间文化艺术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春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人现场展演等大型活动。同时,新会区政府还将非遗保护与旅游和民间节庆活动结合,每年组织鱼灯展、龙舟赛、大型圭峰文化庙会等,让非遗项目更多参与各项活动,争取提高非遗项目的“曝光率”,吸引更多人关注,这也成为新会区的本土特色,广受欢迎。

  陈皮、小冈香、古典家具等非遗文化已经形成三大特色文化产业,新会区加强引导,积极争取上级文化部门和市文化产业资金对新会区文化产业的扶持,鼓励它们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今年上半年,新会陈皮村成功申报了“2016年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目前,小冈香制作技艺以及新会陈皮制作技艺正在努力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

  接下来,新会区将举办首届小冈香文化博览会,宣传推广小冈香制作技艺。同时继续开展非遗技艺系列培训班,重点是古琴培训班,积极培养古琴传承人,抓紧做好冈州古琴资料收集,为申报省级非遗做好前期准备。

  三、存在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状况不佳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互联网等现

  代文化业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使得原本以广大农村为市场的非遗文

  化失去了赖以生存的人文环境、市场环境和时代背景,社会对非遗重要性缺乏正

  确认知,非遗的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受到威胁和挤压,存续状况令人担忧,呈现

  日渐消失的状态。以我省的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为例,作为一种独特的艺

  术形式,花儿是群众即兴创作的口头文学,在山间田野自由演唱。花儿的传承主要靠口传心授,但因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上对花儿这种民间艺术认识不足,致使花儿得不到积极的保护,甚至遭到不适当开发,加剧了文化资源的破坏;另一方面,花儿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大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传承歌手越来越少,这种依靠口传心授的传唱方法正在不断消失,一些作为花儿载体的独特的语言环境、地域环境也在不断消亡,许多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优秀花儿演唱形式、方法、风格逐渐被遗忘,面临失传的危险。

  青少年从小接受到的是现代社会的都市文化,往往对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兴趣和热情。我省的民间音乐和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流行音乐的冲击下,早已被大多数人抛弃;民间传统手工艺,因经济价值较少,很能创造出经济效益,无法打开市场,因而少有学徒。

  2、保护经费投入不足非遗普查、保护及传承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区国家级名录项目状况存续状况较好,基本能做到中央财政补贴三年补贴一次,省级名录项目专项保护资金与国家项目保护专项保护资金相比,数量少,递增较慢,与我省作为非遗保护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一些地方保护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所需经费尚未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有些地方甚至连基本的交通费用都承担不起,工作只能是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尽保护工作者最大的努力在开展。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度、力度及广度。除各级政府公布的保护项目外,还有众多的文化遗产散落在民间,但由于财力所限,得不到及时的普查、搜集、挖掘、整理、保护,有些文化遗产已濒临消失。3、保护工作机构不健全据调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设置上,就全省范围而言,除陇南市外,上至省上,下到市州、县区,都是同一个模式,即在文广新局或者文化馆加挂保护中心的牌子,并无专门的编制和人员。文化馆的职能和性质决定了文化馆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为主体,而将非遗的抢救与保护纳入文化馆的全盘工作来考虑,无形中限制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个别地方的领导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待非遗普查、保护、传承工作口号喊得很响亮,但实则不够重视。4、专业人才缺乏非遗的普查、抢救、保护与传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具体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要求较高,尤其是工作者的专业知识、社会阅历、业务水平、专业素养等都会对具体工作产生很大影响。我省各地主要是各级文化馆和乡镇文化专干从事非遗的保护工作,普遍存在着专业人员较少、人员构成以老同志居多、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业务能力差异很大等诸多问题。表现在具体的工作中,则是对非遗不能够完整地记录,使项目的本真性在工作中出现了缺损,甚至于导致一些最原始手抄本的流失。在研究和保护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则更多,更加难以解决。

  5、保护理念滞后调查发现,目前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还停留在搜集整理阶段,主要表现为以静态展示为主,且展示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缺乏高水平策划,参与性体验差。古村镇传统文化要素展示不完整,缺少动态的可参与性的文化载体。工作过程未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协调工作只是停留在相关文件层面上而已。或由于目前“申遗”与经济利益关系密切,个别地方出现打着“保护非遗”的招牌敛聚钱财的情况,有重申报轻传承、重利用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不少手工艺品制作被机械取代,造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

  四、解决问题

  1、科学引导,解决好后继乏人的现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中,应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发展演变的内在规律去发展,不人为去改变这种自然演变的进程。传承人锐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告急的根本原因,老艺人最大的忧虑在于自己的技艺由谁来接?针对这些问题,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和尊重传承人的现实需求,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营造一个适合传承的环境,让传承人在传承自己挚爱的技艺的同时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获得生存状况的改善。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并获得新的发展活力。同时采用生产性保护,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传统节日示范地等模式进行保护。2、完善机制,使非遗保护常态化一是完善重点保护和传承机制。这是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核心。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普查的基础上,对认定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或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重点抢救,培养传承人。二是完善使用与开发机制。鉴于非物质文化多产生于民间,主体具有不确定性,整理者、改编者、使用者滥用非物质文化的现象,在立法时应明确主体不确定的非物质文化作品的智力成果权应该属于产生它的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使用,还应根据非物质文化的特点规定不同的鼓励和限制措施。三时是完善文化生态保护机制。划定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完整的地区为文化生态保护区,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方式、保护区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破坏文化生态者应承担的责任,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建筑、可移动实物、传统风俗等具有特定价值和意义的文化因素)原状保存在其所属社区及环境中,成为“活文化”。3、健全法制,为非遗传承和保护提供保障应该在法律制度层面多做文章,在非遗传承和保护涉及的经费、机构、人员、税收优惠政策、专家咨询机构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建议我省在地方立法中对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作出专门规定,用于补助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项目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保护、培养传承

  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等。应尽快成立实质性机构,并落实编制人员,特别是配置安排专业人员,专门负责非遗保护工作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创新法律保护模式,做到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并行,为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4、加强宣传,促进非遗传承与保护的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主旨在于扩大社区、社会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参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定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生长在民间、发展在民间、传承在民间。对此,我省一方面要积极发挥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同时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发挥各类教育、文化机构的文化传承使命,将非遗传承与保护和正规的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培养中小学生、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爱好,最终形成全民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和氛围。5、巩固成果,搭建非遗保护和展示平台建议在汇编普查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联动,收齐收全本地非遗保护工作的录像、录音、摄影、文字记录等各种资料,建立本级非遗保护档案库,将各种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归类,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档数据库,为下一步的研究和保护提供坚实的基础。应利用好博物馆这一民间传统文化展示平台,向人们提供一个回眸远古历史、接受传统教育的课堂。在民俗博物馆的体制建设上,采取统筹计划、分类征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开展非遗进校园、进工厂、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展览、宣传,使非遗保护工作深入人心。

  五、组员心得

  李昌贸:参加了这次研究性学习的活动,我更好地了解了新会民风民俗的由来、发展过程以及其中蕴含的重要意义,为我们将来传承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奠定了基础。但其实这次活动教会我更多的是关于团队合作方面的经验。对于研究性学习活动来说,团队合作才是最重要的,小组内各个成员的努力,才构成了我们最终的研究成果。而且这还是一个让我们投身社会实践中的好机会,通过调查过程,更好地了解社会工作中的安排,这才是我最大的收获。梁航曦: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我了解了许多的新会当地古朴的民俗,感受到了里面蕴含的许多深刻的内涵,体会到了中国文化中许多优秀的精神财富,更能真正了解到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学到了更多与组内成员合作的重要性,明白了大家分工合作,精益求精,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率与能量。张子昊: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我了解到了许多关于新会的民风民俗,感受到其中的深刻内含,这也为传承中华文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还有,在学习中,我懂得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这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团队协作能力,明白到团队协作,才能更好地达到目标,得到更高的效率!

  莫绮婷: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

  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

  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上下五千年,中国一路风尘仆仆走来,脚下踏的是深厚的文化底蕴。然而

  在今天,一提及中国传统文化,大多数青年人都没有什么清晰概念,甚至有人认

  为传统文化已是过时的东西。优秀中国传统文化逐渐被埋没。把传承和弘扬中国

  优秀传统文化与创造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机结合起来,继承、维护和发展

  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个中华民的“根”和“魂”。根本和灵魂俱在,这是中华

  民族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本次研究性学习我们选择调查家乡新会的民风

  民俗,发掘沉淀着智慧的传统文化。

  本次课题活动,提高了我们对家乡民风民俗的了解,增强了对文化的认同

  感和自豪感,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语言交流能力也得到加强。在合作学习中,

  我们通过与同伴的共同努力,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制定方案、收集信息资料并

  进行分析处理、寻找问题的答案或结论,有利于培养我们的合作精神。龚靖童:经过一个,假期的探究,我们去到了很多地方,见到了很多不一样的民俗习惯,比如会有舞狮子的,包汤圆的等等,在这研究性学习中,我们长了见识,领略到了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开放的长期里面我们庆幸去探索,亲身体验在愉快的旅行中,学习到了知识,并得到了快乐。我们见识了各种民俗文化,正所谓文化是民族的根传统民俗便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国家,之所以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传统文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文化不仅仅是民族的血脉,也是中华民族的积淀。为了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需要将传统文化渗透在教育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有利条件。而最近的十九大,习近平主席也曾说过文化是民族的根,我们要发展文化,文化给予了我们发展的力量,让我们更有信心的完成中国梦,我们得坚持传承中华文化,努力实现中华伟大复兴,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实现我们14亿人民的共同的梦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加应该传承我们伟大的传统文化!黄锡瑜:在一个短暂的寒假里,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我的成长,我跟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到达了新会的许多个古老的地方,感受新会侨乡的风韵。

  中国的历史最早要追溯到几千年前,从黄帝嫘祖开始,中华传统文化就开始传承,几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骄傲,但是,现在提前传统文化,真正了解的人却不多,所以我们展开这个课题来寻找我们丢失的优良传统文化。

  我们一行人,在图书馆找了许多资料,去了几个地方,找到了当地的老人,询问他们关于新会的传统,知道了许多我们原来不曾了解过的习俗、文化,我也成功锻炼了自己,敢于主动开口询问,这对于以前一向腼腆的我是不小的进步,这次的尝试让我有十分舒服的感觉,我也为自己感到自豪,我又成长了。

  这次研究性学习的活动,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了家乡的民风民俗,让我们知道原来我们的新会并不平凡,也提高了我们的社会交际能力,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老人们原来知道的并不少,所以我们以后要多陪陪家里的老人,陪他们聊聊天,了解了解以前我们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

  【参考文献】[1]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Z].国发[2005]42号[2]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统计[Z].中国无物质文

  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3]谭宏.非物质遗产文化资源旅游开发的选择与控制[J].生态经济,2011,2

  (2):132-137.[4]王静.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武汉:中南民族大

  学,2011[5]蒋莉莉.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模式的国际经验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0,(31):52-54.

篇四: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回顾与展望

  张学军;李芋杉

  【摘要】运用文献计量法,从文献数量增长规律、期刊分布、作者、研究主题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我国十年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与评述,分析和探讨该领域研究的特征及不足。结果表明,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向发展阶段过度时期,研究数量、研究深度与广度不断扩充,但研究人员偏少,但在理论构建、基础应用研究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Bybibliometrics,theliteratureaboutChineseintangiblesportscultureinheritanceonthegrowingregulation,journaldis-tribution,authors,themsandcontentswerereviewedtofindthefeaturesandimpefections.Itindicatedthisfieldofstudywasinthetransitionalstagefrominitialtodevelopment,andexpandingindepthandbreadthwithfewerresearchers,thereisstillabroaderde-velopmentspaceintheoryconstructionandbasicapplicationresearch.

  【期刊名称】《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5(000)003

  【总页数】6页(P85-90)

  【关键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述评;文献计量;定性分析

  【作者】张学军;李芋杉

  【作者单位】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甘肃定西743000;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系,甘肃定西74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0-05

  2006到2011年期间,国务院先后公布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19项,其中收录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共69项,占所有收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5.66%。随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布,各省市也纷纷推出了自己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包含大量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传承性、健身性等,充分体现出丰富的体育文化精髓[1],因此,国家加强了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认识的力度,使得这一领域的问题日渐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并涌现出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为了在学术层面上更好的进行研究,本研究将文献计量学的定量方法与社会分析研究的定性方法相结合,对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研究进行归纳、整理、统计和分析,旨在通过客观数据找出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发展现状和内在规律与特征。1文献分布及其增长规律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部分传统体育文化由“草根”性质的传统文化上升到“国家文化标识”的高度[2]。2006、2008、2010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我国第一、二、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体育类共计69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政府、学者、高校等高度关注,相关研究得到迅速发展,研究深度与广度也不断扩充。如图1所示,2004~2005年期间,文献数量极少;2006~2008年期间,文献数量有所增长,但幅度不大;2008年至今,文献数量急剧增长,且年均量较大,表明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研究已处于快速

  发展阶段。图1文献分布及增长图2期刊分布规律通过中国知网“来源期刊检索”功能对检索到的218篇有效文献进行统计分析,截止目前,关于我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分布于60种期刊(表1)。表1发表论文期刊统计表期刊来源刊载论文数量累计论文数量期刊来源刊载论文数量累计论文数量体育文化导刊2020北京体育大学学报7132浙江体育科学1838沈阳体育学院学报7139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452体育科学研究6145体育与科学1062四川体育科学6151体育科学1072体育研究与教育4155南京体育学院学报880吉林体育学院学报4159福建体育科技888成都体育学院学报4163广州体育学院学报896天津体育学院学报4167山东体育科技8104首都体育学院学报3170体育科技7111西安体育学院学报3173上海体育学院学报7118体育学刊2175山东体育学院学报7125其它非体育类期刊(刊载数量)2188北京体育大学学报7132其它体育类期刊(刊载数量=1)1218依据布拉德福定律(BradfordLaw)[3],将60种期刊的载文量进行降序排列,并分为四个区域(表2),将载文量在10篇以上的期刊定为核心区,7~8篇的期刊定为扩散区,2~6篇的期刊定为离散区,1篇的期刊定为边缘区,4个区域的载文数量比例为5:9:16:30,布拉德福离散系数近似为2,4个区域的平均载文量分别为14.40:7.44:3.06:1,说明核心效应特别明显。表2论文离散分布表区域期刊数量占其期刊总量百分比论文数量占论文总量百分比平均载文量核心区58.337233.0314.40扩散区915.006730.737.44离散区1626.674922.483.06边缘区3050.003013.761.00总计601002181003.633作者及影响分析

  研究表明,“核心作者群”或“杰出科学家”在不同研究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大约10%的杰出科学工作者发表论文量占全部论文量的一半[3]。本研究依据普莱斯的公式Mp=0.749与Mc=0.749,以最大发文量与最大引文量为数据,进行筛选与统计[4],得到作者发表论文汇总数量,同时结合美国物理学家Hirsch.J.E提出的“H指数”对作者学术力影响力进行评价,并将普莱斯公式与“H指数”相结合,在分析发文量与引文量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表3),对“H指数”进行优化,形成作者影响力分布表(表4)。通过优化“H指数”分布及相关性分析,该领域的研究主要以合作研究为主,文献之间的相互引用频率较高。另统计显示,发表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18人,共发表论文64篇,占发表论文数量29.35%,说明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已经有了个别固定的影响学者,但没有形成较为稳定的核心作者群,除个别固定的研究学者外,多数学者流动性较大。表3论文数量与被引用数量排序相关性评价指标论文数量排序被引数量排序PearsonCorrlation1.081Sig(2-tailed).640论文N3434数理Bias0.005排序Std.Error0.147Bootstrapa95%ConfidenceIntervalLUopwpeekr11.3.72182PearsonCorrlation.0811Sig(2-tailed).640引用N3434数理Bias.0050排序Std.Error.1470Bootstrapa95%ConfidenceIntervalLUopwpeekr-.3.7281211表4作者学术影响力分布表(优化“H指数”)作者H指数作者H指数作者H指数作者H指数王卓19白晋湘12徐晓琴5夏成俞3万义19孙昊亮12赖斌4陈辉3张春燕17李凤梅10姚兰4王居海3张智峰15韩志芳10应菊英4杨关杰3春潮14邵玉萍8陈春池4王定宣3王林14王海7麻晨俊4赵冬刚2张志新13韩春英6暴丽霞4朱宗梅2杨敏13陈炜6唐娜娜4王治24关键词与研究主题分布

  对关键词及研究主题的归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某一时段该领域研究的重点与热点,通过对218篇文献的关键词进行统计,根据出现的频数对前27个关键词进行统计,形成汇总表(表5),根据关键词对研究主题进行归纳与分析,目前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辨析;特征、价值与功能;传承与保护;遗传人;体育非物质文化与教育和区域、个案研究六个层面上(表6)。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研究。围绕“体育文化遗产”[5]和“非物质文化遗产”[6]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进行界定,在相互联系与区别中逐步厘清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由来与内涵,但是,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统一起来表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使概念混乱和模糊,因此,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内涵的分析与界定还需大量的研究。表5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关键词汇总表关键词频数关键词频数关键词频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75发展途径15保护机制5非物质文化遗产42法律问题14教育5非物质文化36立法13贵州5民族传统体育30对策12体育经济4少数民族传统体育28知识产权10培养机制3传统体育21开发8农村3保护与传承20保护原则7村落2体育文化18云南6四川2文化遗产18培养人6传媒2表6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主题分布研究主题发表论文数量百分比(%)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辨析146.4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与功能研究2611.9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7936.24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188.26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研究2411.01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与典型项目个案研究5726.15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价值与功能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物质活态性,已得到学术界的公认,而其它方面的特征和内涵,则有不同的表述,如

  认为有“历史性、传承性、地域性、民间性、依附性和集体性”[7]、“非物质性、民放性和传承性”[8]和“活态性、地域性、民俗性、群体性”[5]等。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体育文化的角度来阐述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9-11],二是以某一项目为个案分析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12,13]。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研究,不同学者提出不同的原则,如“本源性、整体性、人本性、创新性原则”[11]、“公益性原则”[14]、“差异性原则、均衡性原则”[6]和“文化自觉原则”[15],此外,还有独特性原则、原真性原则、交流保护、分步实施原则、权利原则和发展原则等。这些原则虽然角度有所不同,但其着眼点都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有生命的活态存在;二是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举措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涉及大众的事件,保护手段、方法较多,参与保护的主体范围广阔,诸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享有者和传承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者、组织者、统筹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者和出资者,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的表达者。不同的人员或组织由于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诉求不同,因此在具体工作中的作为也存在着差异,对于这些状况,研究成果给出了颇多的答案,提出种种建议,如从旅游的视角提出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其保护措施[16,17],从法律手段构建其保护措施[18-20],从传媒入手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1,22];三是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联密切的开发利用问题也进入到研究者的视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事实上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悖论,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投入与政府经济需要的悖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导论等,针对这些问题,学者们提出对策[23-25]。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究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表达对体育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关注和关切[26,27];二是如何确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何发挥传承人的作用的研究[28-30];三是根据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公布后的情况,提出深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问题的探讨[31,32]。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研究。2002年10月召开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得到了高等院校的高度重视,因此,有关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相关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研究认为,高校体育教育要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重视本民族、本地区体育文化的教育与传承,让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进课堂,保护和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33,34]。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与典型项目个案研究。从关键词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区域最多的省份是云南省、贵州省和四川省,这些研究主要针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研究,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35]、历史变迁[36]、生态环境[37]、传承与保护[38]等进行深入研究。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典型项目的个案研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在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39,40];二是分析某些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态文化环境及所处困境,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研究[41,42]。5总结与展望5.1研究力度不断增强,研究质量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现有文献数量分析,我国关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处于起步阶段向快速发展阶段转化时期,从文献增长分布来看,研究力度不断增加,未来增长趋势较为明显,从期刊分布分析,10年仅有218篇文献,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仅有102篇,占所有文献的46.7%,说明在该研究领域中,研究的力度和质量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另外,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今后国家重点加强的工作之一,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一是加强实证研究,将学术成果真正应用

  到实践;二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品化的研究;三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营销研究;四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学科融合的综合研究。5.2研究人员偏少,研究力量单薄对作者发文量进行统计分析,目前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研究尚未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核心作者群,研究人员偏少,从而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一是采用文献资料法进行研究的较多,运用田野考查方法偏少;采用体育学单一学科研究的较多,运用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文化学、经济学等综合学科研究的居少;二是研究者大部分热衷于现状调查及宏观层面的研究,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项目的搜集、整理、开发等实证研究较少;三是研究成果较为单一,缺乏系统化和持续化的研究。对此,加强相关研究人员的培养和团队建设对该领域长期的发展特别重要。5.3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尚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从研究主题来看,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已形成研究的重点与领域,有一定的覆盖面,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今后在研究过程中,不论是理论的构建还是体系运行研究,一是加强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借鉴研究,可借鉴西方成熟的理念,结合具体实际,在实证研究上,深入相关研究领域;二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特点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益相关研究,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三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保护利用与省市发展相结合的研究;四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宏观研究;五是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的个案研究。参考文献:[1]陈永存,许晶.传统体育与竞技运动的比较与发展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7(3):364-366.[2]王林,陆梅.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J].武汉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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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xxx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2008年6月7日,我市淮海戏、楚州十番锣鼓分别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今年5月26日,我市淮海戏表演艺术家杨秀英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国家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现状(一)淮海戏保护现状

  一是制定了五年保护计划。第一个五年保护计划从2007年起,分步实施资料收集整理,建立较完整的淮海戏资料库、设立淮海戏历史陈列室、以优惠政策招收学员,培养淮海戏传承人、录制优秀剧目音像资料、举办淮海戏艺术节等工作,以加强保护,推动传承。

  二是建设了淮海戏博物馆。2008年9月,江苏省淮海戏博物馆在我市中洲岛竣工开放,作为展示和宣传淮海戏历史和成果的重要阵地,排演、交流淮海戏的活动场所,传播和学习淮海戏知识的课堂。淮海戏博物馆通过实物、图片、模型、书画、音像资料,以及现代多媒体技术等,来呈现淮海戏在淮安地区的发生和发展的概貌,为保护传承淮海戏作出了一定贡献。

  三是建设了淮海戏专题网。由我市文广局的组织领导及江苏省淮海剧团的支持下,筹建了中国淮海戏专题网站,网站设立剧团介绍、剧目介绍、人物简介、专题资料、视听下载、淮海戏图库、淮海戏动态、演出信息、遗产保护等栏目,对淮海戏的历史渊源及沿革、基本内容及特征、重要价值、传承现状等方面作了详尽介绍,并提供大量的传统及现代剧目以供下载,进一步扩大影响,推动了淮海戏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四是申报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008年底,我们按照国家文化部及省文化厅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6月11日,国家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遗

  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市淮海戏表演艺术家杨秀英入选,为淮海戏的传承提供了基本保障。

  五是建设了传承机构。在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开设淮海戏班,由我市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淮海戏表演艺术家杨秀英、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魏佳宁等淮海戏主要传承人授课,为淮海戏的传承发展培养传承人。

  (二)楚州十番锣鼓保护现状

  一是制定了保护计划。第一个五年保护计划包括翻译已搜集的古书工尺谱为简谱,购置有关服装、道具,出版以楚州“十番锣鼓”为题材的图书册,建设传承基地,加强对外交流等各个方面。我市楚州区文化馆,组织人员对楚州“十番锣鼓”的盛兴年代、演出道具、演出场景及风俗等作了进一步调研。掌握了许多历史资料和实物资料;搜集整理了楚州“十番锣鼓”的演奏方式、演奏乐器、乐队编制、乐器定弦法等相关材料,为出版相关书目奠定了基础;完成了“十番锣鼓”的十首乐曲以及几十首锣鼓曲牌的工尺谱译谱工作。

  二是投入了一定资金。2008年6月7日,十番锣鼓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为了更好地予以保护传承,楚州区政府克服财政困难,投入一定资金,用来添置乐器、服装等必备物品,调动了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与参与度。

  三是挖掘了一批曲目。为了更好地挖掘整理楚州十番锣鼓曲目,我市楚州区文化部门给楚州十番锣鼓声及代表性传承人周宝洪同志提供非常宽松的环境以及相应的资金,先后整理出了《金盆捞月》、《咏花》、《咏蝶》、《到春来》、《前探营》、《后探营》、《归依》、《红楼撇子》、《朝天子》、《阳告》等十首曲目。

  四是开展了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员是更好地传承十番锣鼓的重要举措。楚州十番锣鼓刚刚被挖掘整理出来的时候,演奏人员仅仅限于专业文艺人员,如文化馆专业演奏员和剧团乐队成员。2008年以来,我市楚州区积极组织举办十番锣鼓演奏人员培训班,由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周宝洪亲自授课,动员文化馆及社会

  上器乐演奏培训班中的学员参加学习,尤其注意培养年轻演奏人员,以推动项目传承。办班初始,大多数人对十番锣鼓的了解不够深入,兴趣不大。楚州区文化馆组织人员分别有针对性的做相关人员工作,耐心细致解释,通过培训,学员们一改对十番锣鼓演奏认识不足的状况,学习投入,演奏认真,显现了一定的效果。现在,已形成了以专业演奏人员和社会各界演奏者共同组成的十番锣鼓演奏队伍,促进了十番锣鼓的普及传承。

  五是加强了对外交流。2008年11月,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茶亭十番”的传承人员来我市进行艺术交流,与我市楚州十番锣鼓传承人共同探讨十番音乐中演奏方式、乐器种类、乐队编制、乐器定弦法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今年4月11日,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楚州“十番锣鼓”应邀参加“连云港之春——苏北鲁南民俗文艺精英赛”。这是“十番锣鼓”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首次代表淮安赴外参加大型演出。我市楚州区文化馆针对广场演出的特点,在乐曲的旋律节奏、演奏技法等方面作了相应调整,使舞台效果和观赏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获得观众一致好评。

  六是扩大了社会影响。近几年来,我市一直非常重视对十番锣鼓的宣传报道,以扩大其社会影响力,《新华日报》、《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海商报》、《新楚州报》、楚州电视台以及多家网站和相关出版社共同参与,利用文字、图片、录像、专题片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今年6月份,全国多家电视台慕名而来,分别在楚州勺湖公园及吴鞠通中医馆等地,拍摄了楚州十番锣鼓专题片。

  (三)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现状

  我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名,即淮海戏表演艺术家杨秀英,于今年5月26日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有正式徒弟3人,分别为许亚玲、吴玲和苗爱华,均为国家一级演员,经其指点过的演员数以百计,现仍在我市文化艺术学校淮海戏班授课,所教学员卢蓓蓓曾于2005年5月荣获全省小梅花金花状元第一名。目前,我市正在起草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传承人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扶持和资助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办法,监督、指导、考核传承工作等各项制度,以加强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

篇六: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对

  策研究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进程中所形成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对开展各类研究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更能展示各个民族或者各个国家的多样性文化,是人类精神文明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当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在推动经济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要加大保护力度,促进其更好传承,来带动我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展现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多样性文化的重要标志,可极大的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荣誉感。但在当下,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对于仍存于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其的重视程度,在多个方面对其展开保护,来真正落实我国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1.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事人员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有了极大的发展,吸引许多人们离开农村地区去到城市中寻求更好的发展。但在很多农村或者偏远山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较为丰富,非遗氛围浓厚,由于人员大量外流到城市中,给非遗的保护和传播带来的较为不利的影响,导致很多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传承人,现有的手艺人和传承人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年龄的断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存在局限性

  在我国,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间较为久远,受到其载体制约,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例如,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歌曲或者舞蹈的形式而存在,在传承中需要有极强的记忆力和天赋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传承,这就对传承人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要求较高,这种高要求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非遗的更好传承与保护[1]。

  1.受当代科学技术冲击较大

  当下,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信息的传播方式和传播范围相较从前有了极大的转变,再加上各类智能终端的不断涌现,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各类娱乐方式也呈现多元化而存在,人们可选性较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断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好传承和保护。

  1.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对策研究

  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多渠道保护,其中博物馆作为其中重要的传承与传播保护主体,更应认清自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职责,不断探索全新保护与传承对策,来提升保护力度,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好传承,促进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增强文化自信的丰富内涵。

  1.提升人们重视程度

  博物馆对于一个地区来说肩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而非遗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有着极为重大的精神作用,其可以极大的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荣誉感,因此,对非遗的传承与传播不仅仅是相关文化部门的职责,更是全人类的职

  责。而博物馆作为当地最为重要的文化传承基地,更应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与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多元化活动来提升人们对非遗的认识,进而促进全民开展非遗传承与传播活动,形成良好的保护非遗氛围,促进非遗的不断传承与发展。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气息十分浓厚地区,为加大对其的保护与传承力度,作为当地博物馆来说,更应加大重视程度,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力度,提升人们的重视程度。首先,对于博物馆来说,可加大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力度,共同制定非遗保护方案,推动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提升人们非遗保护传承意识。例如可与学校加大合作力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到课堂中,开展各类具有浓厚非遗气息的课程,培养学生对当地非遗项目的兴趣,促使其自觉投身到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中,例如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相关文化类项目,如手工艺项目或者歌舞类项目等适合青少年学习项目引入到校园中,将其作为特色课程,不仅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好传承和保护,更可打造学校特色课程,有利于当地学校的特色化发展[2]。

  其次,可组织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类活动,提升人们的重视程度。博物馆需积极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宣传非遗的重要意义,可举办各类知识讲座,鼓励人们参加,大力宣传非遗的相关内容。可在每年的6月13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时,开展一系列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博物馆可与当地政府、各个学校以及社区街道等加大合作力度,邀请当地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进入到学校和社区之中举办一系列讲座,更可现场展示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内容,提升人们的重视程度,激发人们的学习兴趣,从而促使人们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促进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顺利进行。

  最后,可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力度,作为博物馆来说,须认清非遗人才在非遗传承与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与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加大合作力度,共同努力培养和扶持非遗传承人,来提升非遗保护和传承水平。在我国,非遗传承人多为上年纪的老人,年轻力量缺乏,对非遗传承与传播起到极大的阻碍作用。博物馆可安排专门人员,深入到当地各个乡村,寻找非遗传承人,对其提供各类保障,使其更好的传承非遗相关技艺。更要重视培养非遗项目的继承人,当地政府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入年轻力量,向传承人学习各种技艺的内容,政府投入资金保证其正常生活,解决其后顾之忧,促使其更好的传承和传播非遗项目;更可与当地职业学校开展深度合作,设立非遗技艺专业,鼓励学生加入,来解决

  非遗人才断档问题,由政府出面解决工作问题,促使学生踊跃加入非遗的学习和传承中。

  1.开发保护与传承新模式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不断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有了长远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来说,更应顺应时代潮流,将非遗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开发各类传承与传播的新模式,来拓宽传播范围,促进非遗的可持续发展。可将当地民族民俗文化和非遗项目与旅游业相结合,推出民俗特色游项目,建立非遗生态游示范村,对民间习俗、民族文化等非遗项目集中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打造旅游项目,将传统民间表演艺术和手工艺等各类非遗文化充分利用起来,使其形成产业化经营,调动当地村民传承与保护非遗的积极性,通过提升非遗的经济效益来带动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促进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更好建设与发展[3]。

  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对于我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传播主体的博物馆,更应肩负起传播和保护的重要职责,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提升人们的重视程度,更要开展多元化的活动来提升保护和传承力度,带动我国文化强国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益西多吉.非遗保护在博物馆中的发展问题及对策探析[J].科技资讯,2020,18(27):227-229.

  [2]覃代伦.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利用的最佳模式选择——以贵州、广西生态博物馆群落为主要案例[J].贵州文史丛刊,2020(03):94104.

  [3]南新荣.古建类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以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为例[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9(21):127-129.

篇七: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心得体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调查与思考(最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和地区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体现着一个地区的智慧和文化蕴涵,对提升区域知名度,打造城市靓丽名片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X市是胶东农耕文化、道家养生文化等的重要发祥地,孕育了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了解全市非遗传承发展情况,助力打造最具胶东风情的文化展示区、产业聚集区,近期,笔者深入到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总体情况较好近年来,X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开发工作,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发扬。1.基础扎实,非遗资源有效挖掘。自2006年起,X市对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卓有成效的普查和保护工作,获取资源线索1100多条,筛选出保护项目862个,征集实物200多件,建设了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室和资源数

  据库,并在烟台市率先成立了剪纸协会、螳螂拳协会等一批非遗实业化发展协会,建成了X市奇石博物馆等一批非遗民间博物馆。根据普查成果,第一时间开展非遗申报工作,目前共公布五批总计68个非遗项目,包括螳螂拳等国家级项目2项,丘处机传说、棒槌花边技艺等省级项目8项,X泥塑、X锔艺等烟台市级项目21项;命名了106名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非遗传承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合理施策,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专门成立非遗实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咨询论证、评审申报和专业指导等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开发非遗产业、推进非遗项目实业化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非遗产业的保护和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同时,采取举办非遗项目培训、鼓励扶持非遗传承人收徒等多种方式,构建非遗传承体系,促进了非遗资源的继承和发扬。对濒临失传的非遗资源进行文字及数字化记录并整理存档,与专业公司合作,组织张福成等6位非遗传承人演唱了《劈老头》《吕洞宾戏牡丹》等14个经典曲目,拍摄了纪录片《砂大碗》等一批珍贵影像资料,为非遗传承留下了重要资料。

  3.推介有效,品牌影响明显提升。先后编辑出版《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汇编》《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粹》等系列书籍,并通过在电视台开设“非遗讲座”专栏、面向群众开设非遗成果免费展览等方式,打造了一批非遗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参加非遗博览会、民博会、民间工艺大赛等展览比赛,引导非遗项目参与苹果艺术节、燕九节、烟台毓璜顶庙会等节会活动,邀请中央电视台《中国影像方志》栏目组来X,就剪纸、花饽饽等优秀非遗项目进行了专题拍摄宣传,有力推动了X市非遗项目走出X、扩大影响。近年来,X砂大碗、泥塑、面塑、剪纸等非遗手工艺品先后获得“泰山文艺奖”“金海棠奖”等多项省内外大奖,涌现出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栾淑娟、“民间手工艺大师”衣培娟、“齐鲁文化之星”陈玉录等一批省内外知名的非遗传承人,社会影响力得到不断提升。

  4.市场运作,产业体系初见雏形。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通过“手工作坊与工厂化生产相结合、培育创作人才与营销人才相结合、展现区域特色与时代风采相结合”的“三结合”实业发展模式,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地域特色明显、人文内涵深厚的文化产品和商品。经过努力,目前形成了以X非遗产品创意研发中心为代表的产品研发平台,以金永服饰

  有限公司棒槌花边、牟氏庄园花饽饽等为代表的非遗生产企业平台,以X非遗产品销售协会、太虚宫非遗产品展演销售中心等为代表的销售平台,全市非遗产业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二、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和不足X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予以关注。1.保护机制还需完善。当前非遗保护工作存在重申请轻保护的倾向,部分传承人存在“小富即安”思想,认为只要加入了非遗名录就完成了保护和传承责任,或者仅仅把获取非遗资质作为荣耀,对自身传承的项目缺少后续的挖掘和发扬,非遗资源背后更加深刻的经济、社会和人文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发。非遗传承与保护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但当前X市从事非遗保护的人员多由文化馆干部兼任,缺少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指导,非遗学术研究缺乏有深度的成果,限制了非遗保护传承的深度和高度。2.非遗传承后继乏力。尽管X市围绕“非遗”传承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大部分非遗项目市场化水平较低,不能作为谋生获利手段,“学而无用”导致学习

  意愿不强,而部分市场效益好的非遗项目,则受学习周期长、培养难度大和传承人“艺不外传”等老旧思想影响,导致全市非遗保护整体面临传承人青黄不接的困境。目前全市非遗传承人中,60岁以上占40%,40-60岁占55%,40岁以下仅占5%,结构老龄化严重。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尚未获得“非遗”资格,这部分资源的保护开发相对空白,甚至无人问津,后继无人现象更加突出,若不及时予以发掘保护,极易出现传承断绝,使非遗成为遗憾。

  3.产业实力有待提升。与X市非遗资源底蕴相比,当前非遗产业化整体上存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问题,既缺乏在“阳春白雪”的高端领域崭露头角,也没有在“下里巴人”的大众领域占据优势。X市多数非遗保护项目传承人以工作室、作坊、店铺为主要形式进行传承经营,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极大地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难以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使生产性保护的目的难以实现,部分较好项目也存在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比如棒槌花边、铜盆饽饽等,在胶东地区知名度较高、市场紧俏,但在胶东以外地区几乎无人知晓,与潍坊风筝、天津杨柳青木板年画、扬州油纸伞等非遗产品产业化水平差距较大,很难走出去形成竞争力。

  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1.完善保护研究体系。在继续做好非遗申报工作的同时,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保护研究体系,确保非遗传承得到有效保护、非遗价值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与学校、科研院所建立非遗培训基地,定向培育一批专业人才,并强化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培训,形成一支专业、专职的保护队伍。二是加强各级名录项目的挖掘保护,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通过建立电子档案、在乡村文化场所展览等手段,使其进一步传承发扬,扩大知名度、影响力;对尚未获得“非遗”资质的项目尽快做好抢救性保护,保证相关项目技艺后继有人,附加的文化价值长久留存。三是加强非遗学术研究。加强与高校历史文化院系等合作,打造非遗学术研究平台,在抓好非遗传承保护的同时,做好非遗史料、理论等的整理研究,深入挖掘非遗资源背后的历史人文蕴含,最大化发挥非遗资源的社会效益。2.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一是加强传承人帮扶。通过土地使用、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传承人以师带徒,鼓励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促进非遗项目形成规模、形成影响;加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宣传打造,培育“文化名品、文化

篇八: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与保护对策

  根据20XX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无形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支柱。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都将是有力的支持。

  吉林省应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改善全省人民的文化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精神生活的质量,弘扬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国际国内背景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XX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公约》于20XX年4月生效。我国于20XX年8月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20XX年6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在专题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强调,必须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关系,加快抢救速度,加大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他还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理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XX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观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精辟阐述: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三句话的理解,第一,它是民族文化的精华;第二,它是民族智慧的象征;第三,它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和物质性结

  合在一起。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他还说,文脉就是一个民族的魂脉。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文脉。

  党中央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而可持续开发利用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做出了战略性部署。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富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十八大报告也指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走上法制化轨道。20XX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原则和措施作出明确指示,并建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XX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极大地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吉林省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与古代关内华夏文明中心区生产方式以农业为主不同,吉林省主要为阿尔泰语系诸少数民族的活动区域,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许多少数民族自古即在此繁衍生息,生产方式以渔猎、采集、狩猎为主,处于华夏文明的边缘地带,并由此形成了独特的民俗风情。尽管受农业文明及近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但吉林省的社会形态仍以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伴生为主,原始生产生活方式以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技艺、民俗等多种形式得到留存,成为吉林得天独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原生态的满族文化、高句丽文化、萨满文化和渤海文化等在吉林还保留着。这些充满地域特色的文化遗存,涵养着大量的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吉林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乃至世界确立了自己的影响和地位。如满族说部、朝鲜族象帽舞、东北二人转、长白山森林号子、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头琴音乐、朝鲜族洞箫音乐、满族珍珠球、东北大鼓、查干淖尔冬捕习俗、放山习俗、长白山满族剪纸、黄龙戏、大泉源制作技艺等,还有环图们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区,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第二批象帽舞传承人金明春,乌力格尔传承人包朝格柱,东北二人转传承人王中堂;第三批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传承人金季凤,黄龙戏传承人赵贵君;第四批满族说部传承人富育

  光,伽亻耶琴艺术传承人金星三,东北二人转传承人董孝芳和韩子平,盘索里传承人姜信子都已成为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名片”,对世界文化产生着自己巨大的价值和影响力,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和绚丽的文化光彩。“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和作为“中国剪纸”重要组成部分的“长白山满族剪纸”项目成功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朝鲜族农乐舞”项目也是我国列入该名录的唯一舞蹈类项目。

  三、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状及问题近年来,吉林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一是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建设日趋规范和完善。已有2项世界级名录,37项国家级名录,293项省级名录,近千项普查后的市、县级名录在册。37项国家级名录中,涉猎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9个方面(在10个领域中仅无传统医药),其种类亦占优势(辽宁省、黑龙江省均涉猎8个领域,其中辽宁省无传统医药、杂技与竞技,黑龙江省无传统医药、民间文学)。二是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保护日益加强。有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10人,省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57人。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影响越来越大。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国家级非遗展示活动使吉林祥云小屋充满了独特的魅力,原色的森林文化、渔猎文化、农耕文化的特色征服了来自世界的人们。四是抢救保护“满族传统说部”工作再获成果,已整理出28部满族传统说部。五是“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丰富活跃。吉林省项目在20XX年2月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上倍受青睐,九台满族剪纸和延边州朝鲜族乐器制作受到好评。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20XX年5月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团远赴捷克和匈牙利进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交流活动。20XX年9月在“感知中国·俄罗斯行-吉林文化周”期间,4位吉林民间艺人在文化产业推介现场进行剪纸、刀画、微雕、松花砚等制作表演。

  然而,从全国比较来看,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并不占有优势。迄今为止,只有37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吉林省目前第一批,东北

  二人转、满族说部、朝鲜族象帽舞、蒙古族乌力格尔、朝鲜族跳板秋千等5项内容在全国的518项中只占0.97%;第二批,长白山森林号子、查干淖尔冬捕、满族剪纸、黄龙戏、珍珠球、朝鲜族乐器制作、大泉源制作技艺等22项内容在全国的657项中只占3.35%;第三批,陶克陶胡、伽亻耶琴艺术、阿里郎等11项内容在全国的355项中只占3.10%。进入国家级名录的,总体数量上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下地位。其数量即便在东北三省也仅居中游(辽宁53项,黑龙江27项)。我们还发现,迄今为止在国家级名录的1530个项目中,吉林仅占37项,占项目总数的2.42%。其中,满族珍珠球等13项为吉林独有,其余为与其他省共有。而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986人中,吉林也只有10人,且尚未有传承团体入围,仅占总数的0.50%,与辽宁38人、黑龙江13人相比,吉林更处于明显劣势。应当说,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仍有待进一步发掘与丰富。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状况不能满足保护的需要,且研究与保护、传承、利用严重断链。吉林省高校、科研院所林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研究深度、广度仍有待加强,且研究并未对保护、传承与利用起到指导作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浪潮下,一些单位、民间团体或个人,甚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存在内容与形式上的严重失真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文化内涵因功利与现实需要被随意篡改,受到严重歪曲。

  第二,东北三省中,惟有吉林省未在省会建立综合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这与吉林作为文化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亦缺少专门保存与查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机构,极大地阻碍了研究与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虽存有完整的活态民俗文化村落,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处于无序发展状态。

  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不能满足保护的需要。吉林省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覆盖面小,宣传手段单一,宣传重点不突出,相关宣传活动安排亦不系统,呈现凌乱的状态,并突出表现为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意识淡漠,这极不利于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

  四、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对策第一,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管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会,

  并选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施行统一规划管理;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来源与管理制度,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及专项资金拨款专用。

  第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促进研究与保护、传承、利用的结合。借助大学与科研单位力量,通过设立专项课题等方式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多学科研究。此外,应确立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的指导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习活动及产业化发展,应以专家的指导、审定为基础,坚持以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内核为前提,避免其他文化过度渗入、惟一商业化和过度商业化,确保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殊性及本真文化内涵。

  第三,设立专门展示及保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及活态民俗文化保护区。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机构,将调查、搜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以影视、图片、文字等形式加以保存,并通过网络技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合、共享;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化管理,设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专门收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并定期演示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将能完整展示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村落认定为保护区,增加投资,修缮各种物质文化遗存,避免在保护区建立不协调的现代化建筑,并鼓励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家传、师传、社会传承等方式,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科学保护与传承。

  第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与弘扬。坚持多元宣传方式及重点宣传的原则。一方面,可以通过常规媒体具体形象地宣传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非常规媒体,如艺术品、手工产品、商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将吉林特色推出。此外,还可与兄弟省或其他国家联合举办各种活动,求得公众响应,变自我宣传为相互宣传。通过这种强强联合,发展交流与合作,必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互补、相互支持。

  第五,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转移式保护。在现代文明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艺术品、文化旅游产品的形式得以再现,亦是其在新时期得以存在的有效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之初,应充分发挥本省特色优势,塑造有吉林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具体说来,吉林虽少数民族众多(55个少数民族都有),但尤以满族、朝鲜族、蒙古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特色,保护成果最为显著。因而,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应以满族、朝鲜族、蒙古族为重点进

  行,并由点及面地引发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关注。第六,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

  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依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尽快颁布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做到“有法可依”。要从法律上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救济,构建公众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舆论监督体系。尤其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要从法律上加以保护。

  第七,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我们不仅要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也要学习借鉴世界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我们应积极借鉴韩国等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拾遗补缺,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保护和申报制度,为未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铺平道路。

  (作者单位:吉林省博物院吉林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篇九: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评述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目前遗产研究领域的新热点。本文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的保护模式、相关主体、旅游开发和涉及的法律及政策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且指出文化空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型、对国外成熟理论和个案研究的借鉴将成为今后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评述

  千百年以来,多数民间文化游历于政治国家的主流意识之外,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境地。1经济全球化以不可阻挡之势汹涌而来。与此同时,西方的文化也与其资本一道风行世界,所到之处大量优秀的传统文化急剧消失。2文化认同是区别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保护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传统文化成为国际上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全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催生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项目的诞生,该项目最终直接促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广泛传播和认同。3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开辟了一个新的遗产学领域4

  继我国昆曲艺术和古琴艺术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成功申报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的研究随即升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的身份完成了从“草根文化”到国家“文化象征”的转变,5并且被赋予“民族文化基因”的意义。众多学者对遗产研究领域的这一新热点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涌现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笔者以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四川大学图书馆和卓越网进行搜索,相关文献搜索结果如下表:

  学术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时间截至2008年4月)

  年份

  单篇学术论文优秀硕士论文

  博士论文

  2007年

  87

  52

  5

  2006年

  61

  13

  2

  2005年

  42

  9

  2

  2004年

  20

  2

  0

  2003及以前

  17

  0

  1

  数据来源:中国学术期刊网(CNKI)、四川大学图书馆和卓越网

  专著16251710

  由上表可以看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呈现越来越热之趋势。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涉及的相关主体以及相关法律、政策问题上。开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描述上,后来的研究涉及到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利用、立法和旅游开发,并开始借鉴国外先进研究成果。

  已有的研究涉及民族学、人类学、法学、旅游学、民俗学等学科,多采用定性描述的研究方法。其研究成果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为政府、业界和学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提供依据。本文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评述,有助于总结目前的研究进展,为今后的研究指出方向。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实质是解决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前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丰鹏(2008)为代表,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并不是一种对立关系,可以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另一种观点以王巨山(2006年)为代表,认为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衰落是必然的,部分原因是其功能、价值的丧失。

  客观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今和未来都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沉淀成一种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它对于保持民族国家的文化独立性是最为关键的因素。6不在自己优秀的民族文化基础上发展、建立现代文化是行不通的。7没有对于传统文化的这样一种构建就会缺失“经济大厦的宽广底层”,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将无以为继。8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

  纵观国内此研究领域,学者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尝试性探索,主要有以下九种保护模式:

  博物馆保护模式:方李莉探讨了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博物馆理论在贵州长角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实际运用,用案例说明国外先进并且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在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指导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9韩洋认为博物馆因具有保护、保存遗产的科学设置和专业人员,而成为遗产界唯一的永久性机构。10

  活态保护模式:高梧提出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间三个部分组成一个动态的文化场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在这个场中进行着疏通传承渠道、存留文化空间和延续文化时间的工作,其三个关键点是再创造性的确认、核心价值的确立和当代文化建设系统工程。11

  生态圈保护模式:选择以一个或几个完整的,公认具有现实保护意义的“生态文化圈”,以“生态”代替“活态”,进行包括有形的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甚至是自然遗产在内的整体保护和规划;不复原,却承认并明确一种存在生态,使其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中依循着规律发展;允许“生态圈”内的“文化之物”“进”“出”的自由。12

  档案式保护模式:覃美娟以广西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为例,从档案的角度研究如何以建档的方式对非物质的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无形变有形的创造”和如何对“创造成果”进行保护的一些设想及相关探讨。13

  切换和转型模式:祁庆富认为,传统文化转型和重构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由之路。14非物质文化的衰落是必然的,部分原因是其功能的丧失,因此可以对其进行功能切换。15

  数字化模式:张红灵从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角度,提出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模式对其进行保护。16

  保护性旅游开发主体合作模式:罗茜构建了由政府、旅游企业、当地村民和学者等四方力量搭建的保护性旅游开发主体合作模式,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新思路——民族生态旅游村。17

  显形保护和隐形保护模式:王艳红在实证研究新绛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提出两种保护模式,显形保护和隐形保护。18

  情景保护模式:黄涛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景保护概念,并对其进行研究。19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多处于探索阶段,保护过程中许多问题浮出水面。如学界的

  研究问题,政府的管理和引导问题,业界实践中的问题。吴安新指出,我国目前形成一种文化主义和民族主义相结合的学术理论,即从文化和国

  家利益的角度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主流,使相关研究脱离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土壤。20陈莉提出三个问题,即政府往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发展地方经济和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招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过程中出现过多迎合现代消费者需求的现象;科学技术的介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内在意蕴和神秘气息,成为一种传统文化的外在躯壳。21孙晓霞提出目前政府和学界引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工作忽略了民间文化自然存在、自然传承方式的特殊性,从而造成“保护性破坏”。22谷继建提出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反向关系。23

  二、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

  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浓厚的政策性,没有形成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相关制度也不完善,因而现实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经常面临诸多问题和困境。

  1.相关法律方面的研究

  立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国内一批法学学者从法律角度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进行了研究。朱丹研究了如何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24而梅术文认为现有知识产权体系框架被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时的制度瓶颈和理论障碍,因此应对现有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改革。25王光文和徐辉鸿分别从涉及知识产权的著作权法和商标法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6-27齐爱民也认为我国需要建立商标权保护模式的申请人、注册商标、权利实施以及在先权利保护与歧视使用禁止等诸制度,但鉴于商标法规定的商品分类无法涵盖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商标权保护模式应与著作权保护模式相结合。28汤静从法理视角研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个关键点:价值目标定位、立法指导思想转变、法律规范的整合。29

  另外,学者们也对国外立法进行了借鉴性研究。李晓秋介绍了韩国法中的商业开发民俗表演过程中防止“异化”的重要法律制度——“人类活的珍宝制度”,建议我国应借鉴韩国的立法模式和“人类活的珍宝制度”,以构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传承人制度,纠正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开发中的异化现象。30李永乐介绍了澳大利亚遗产立法经验。31

  2.相关政策方面的研究

  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是政府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李映波提出生产实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的三项措施:对其产品实行减免税政策;对其科研项目进行资助;吸纳风险资金或社会资金开发新产品。对艺术实践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采用基金会管理保护形式,对其进行分类别、分阶段资助。32王文章概述了日本、韩国和法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先后实行的有用的政策措施。33普永贵从人权理论、多元文化主义和社群主义等政治哲学角度,探讨公共政策的制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34

  3.相关制度方面的研究

  牟维将个人效用数字化,主张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利用博弈理论将个人意识与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统一在一起,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先传承人后文化遗产的二级作用困境。35崔彦提出保护民俗文化遗产应该完善行政管理机制36徐辉鸿提出对传承人的保护不仅

  包括对传承人的保护,也包括对传承制度的保护。37杨琳曦从韩国端午祭申遗成功这一现象入手,对比分析了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差异。38代中现建议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保护机制。39

  另外,还有学者从教育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研究,涉及区域性大学40、民族地区高校素质教育41和高校图书馆的教育功能42。

  三、相关主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43传承主体指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人。保护主体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肩负保护责任并且从事保护工作的国际组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是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素。44现有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研究主要集中在利益分配和主体间和谐关系问题上。

  1.对传承主体的研究

  齐爱民研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开发中的利益分享机制,提出实现利益分享的七种具体方式。45徐辉鸿探讨了传承人的保护问题,对传承人的认定应采用普查制,而不采用现行的申报制;对传承人的保护不仅包括对传承人的保护,也包括对传承制度的保护。46吴敬昊通过考查北京的胡同,研究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文化特点以及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保留和发展,他认为,对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来说,最重要的是对传统文化载体——人的保护。47

  2.对保护主体的研究

  柴以华指出商业立场、政府立场、学术立场与民众立场在保护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中出现不和谐,合理整合与协调各种利益的诉求,是使保护与经营行为不至于走向片面或反面的基础保障。48勾玉华探讨了政府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机制中所肩负的使命和起到的作用。49万建中则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者的角度,提出应该有意识的确立主位和客位的立场这一观点,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者的主体意识在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其生存的田野走向学术的层面,要经过研究者的参与观察和深度描写。50

  另外,吴安新从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交叉角度,对政府、传承人和社会组织的利益目标进行了法理分析。51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

  张博探讨了旅游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52汪宇明以恩施腾龙洞《夷水丽川》实景舞台剧为例,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型为旅游产品的成功路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园、民族手工艺旅游纪念品和依托旅游景区景点的实景舞台剧。53罗春培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中的有形化利用问题。54廖嵘探讨了非物质文化景观的旅游规划设计问题。55闫亮以康定香巴拉文化乐园为研究对象,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种组团开发模式。56吕屏以旧州绣球产业的发展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本之关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本转换与运作进行研究,探讨了民族文化遗产如何导入市场这一问题。57冯江以佛山为例分析了如何在法定的形态规划中,通过保存相应的场所、维持空间的致密性、寻找相关的线索建立路径和结构性网络的方式,来实现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日常生活中的延续,从而实现其保护和传承。58

  五、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研究方向

  现有研究成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论与经验、相关法律与政策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大多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进行研究,极少涉猎某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因此研究成果并没有指向性,没有适用于保护某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成果出现,还停留在笼统、粗放的研究阶段。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多个学科,需要对其分支进行细化,深入研究下去,从多学科、多角度予以探讨,并在理论上形成体系。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研究。

  1.有关文化空间的研究

  “文化空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一个关键概念。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公布的19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有俄罗斯的塞梅斯基口头文化及文化空间、乌兹别克斯坦的博逊地区文化空间等。“文化空间”成为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频繁出现的词汇。而我国对其认识和研究都相对滞后。研究的滞后直接导致政府和社会对其关注不够,进而使得我国诸多文化空间的申遗和保护都面临重重不利因素。

  2.旅游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转型为旅游产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在民间的,对其进行保护的最佳方式不是放在博物馆做成标本。在旅游背景下,许多蕴含丰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成功向旅游产品转型、开发和利用,真正成为活在民间的文化。现有研究在此方面明显不足,这不仅造成旅游缺失重要的文化资源,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失一种有效方式,甚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一个生存和发展方向。如何使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功联姻成为今后的一个研究重点。

  3.对国外成功经验的借鉴有待加强

  日本是最早开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着手制定相关法律,韩国紧随其后。日本和韩国在此领域都已取得相当研究成果。而国内对其借鉴明显不足。如何引进国外成熟的先进理论和精彩的个案研究,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途径成为今后另一研究重点。

  1翟风俭.从“草根”到“国家文化符号”[J].艺术评论,2007,(6):19-20.2吴效群.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07(1):25.3吕建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国际认同[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103-107.4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诠释与重构[J].学术研究,2006,(9):117-121.5翟风俭.从“草根”到“国家文化符号”[J].艺术评论,2007,(6):19-20.6翟风俭.从“草根”到“国家文化符号”[J].艺术评论,2007,(6):19-20.7刘魁立.从人的本质看非物质文化遗产[J].江西社会科学,2005,(1):95-101.8乔玉光.发展与危机:国外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经验的启示与思考[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110-115.9方李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层社会背景[J].民族艺术,2007,(4):6-20.10韩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相关问题的探讨[J].博物馆研究,2006,(3):68-75.11高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活态保护”[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7):127—130.12连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悖论和新路径[J].装饰,2005,(1):19-20.

  13覃美娟.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4祁庆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转型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1):31-34.15王巨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及其保护的再认识[J].社会科学辑刊,2006,(5):165-167.16张红灵.数字图书馆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23-125.17罗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问题研究[D].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06.18王艳红.新绛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19黄涛.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境保护[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5):67-72.20吴安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间利益的法理分析[J].济宁学院学报,2007,(10):70-74.21陈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J].贵州民族研究,2007,(2):97-10122孙晓霞.民间社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文化研究,2007,(1):22-25.23谷继建.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反向关系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7,(4):76-77.24朱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J].商场现代化,2008,(4):274-275.25梅术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J].国际学术动态,2007,(5):37-40.26王光文.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初探[J].法治文明,2007,(4):22-25.27徐辉鸿.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法保护模式的构建[J].法学,2007,(9):94-101.28齐爱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模式[J].知识产权,2006,(6):63-66.29汤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法理视角[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5):64-68.30李晓秋.商业开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异化”与“反异化”[J].电子知识产权,2007,(7):38-40.31李永乐.澳大利亚遗产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理论与改革,2007,(3):128-130.32李映波.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和原真性保护[J].云南档案,2007,(5):10-11.3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艺艺术出版社,2006.34普永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治学解读[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31-33.35牟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博弈探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7):141-143.36崔彦.论濒危民俗文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管理机制[J].—基于制度分析视角[J].政法学刊,2007,(6):51-55.37徐辉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机制探讨[J].理论导刊,2008,(1):91-94.38杨琳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广西民族研究,2007,(1):185-190.39代中现.保护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执法机制存在的问题[J].河北法学,2008,(1):70-73.40孙燕.区域性大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中的作用[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7,(10):88-93.41陆文熙.民族地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培养[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12):256-259..42金文坚高校图书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7,(7):90-92.4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艺艺术出版社,2006.4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京:文艺艺术出版社,2006.45齐爱民.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开发中的利益分享机制之确立[J].电子知识产权,2007,(8):21-24.46徐辉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机制探讨[J].论导刊,2008,(1):91-94.47吴敬昊.北京胡同的社会文化变迁和旅游开发[D].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48柴以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营问题研究[J].经济师,2005,(10):57-58.49勾玉华.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机制研究[J].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50万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的主体意识[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57-60.51吴安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间利益的法理分析[J].济宁学院学报,2007,(10):70-74.52张博.文化旅游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人文地理,2008,(1):74-79.53汪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型为旅游产品的路径研究[J].旅游科学,2007,(8):31-35.

  54罗春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中的有形化利用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55廖嵘.非物质文化景观旅游规划设计[D].同济大学博士论文,2003.56闫亮.风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探析[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44-47.57吕屏.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文化资本的转换—以旧州绣球的产业化发展为例[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3):29-32.58冯江.城市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城市问题,2006,(8):21-25.

篇十: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中国非遗传承与发展观念探讨

  “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国家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背景下,在新经济、新消费、新常态的发展态势下,中国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而与之相应的传承与发展观念在很多方面却还显得较为滞后。因此,探讨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新观念,进一步厘清其发展思路,意义重大。

  1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观念与实践探索的流变

  非遗根植于民间、传承于当代,具有活态流变性特征,是最为鲜活与生动的民族文化精华。非遗理念及其实践演进的重要线索是发现非遗的重要价值并促进其活态传承,保护与发展的关键是要使其在当前社会空间中继续繁衍,发挥思想、文化、经济的多元作用,而不能仅仅将其作为文化标本、档案与历史记忆[1]。事实上,非遗及其保护发展的认知与实践历程并不长,是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背景下,文化趋同化与异质化使得人们将目光投向保护文化多样性这一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潮开始蔓

  第1页/共14页

  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遗保护的大力倡导与积极推动下,中国于2004年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由此开启了一系列积极的非遗探索与实践,并在政府机构改革、法规健全、政策完善、理念深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道路,陆续形成并提出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本真性保护、活态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生活性保护及立法保护等一系列保护概念与方法。如今,在消费拉动与新技术推动的共同作用下,非遗领域的融合发展趋势越来越显现,非遗的深层价值在新业态的涌现下被更充分地发掘与呈现出来,这些凝结在非遗文化与技艺中的价值内涵、审美哲学等内容,正是有效满足大众精神消费需求,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这一背景下,非遗的传承发展决不能被困于狭小封闭的循环中,而要树立“非遗的抢救保护是重点,但非遗的资源化及其管理是核心”的新发展理念[2]。从把非遗作为一个狭窄的历史遗存的抢救保护、历史文化现象的挖掘整理,到把非遗作为历史文化信息与传统的保护与活态化传承,再到把非遗作为一种资源状态进行保护与发展这样一个开放的、宽视域的非遗观念的形成,不仅是其保护发展不断深入的结果,更是其保护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也是非遗量大、点多、分散及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态发展状态的生存需求与价值呈现[3]。

  2中国非遗传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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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非遗资源管理问题。非遗资源管理问题是提升中国非遗保护与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非遗保护与发展既要立足于我国非遗发展的现实基础,又要服从与服务于世界文化艺术发展格局和世界产业发展格局。非遗资源管理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非遗理论及其前沿实践的研究与总结能力,实施总体规划布局与制定相关发展战略,尤其要关注非遗资源重点环节的管理问题;二是在管理体制及体系建设方面积极提升,如建构完善非遗管理的支撑体系与服务体系;三是要加强监管,从法律制约、政策引导等方面完善监管,推动非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3]。2.2非遗推广与传播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非遗的推广与传播决定着非遗发展的未来。目前中国非遗在推广与传播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也较为严重,最为突出的就是其推广与传播的能力不强,亟待提升。从根本上看,一是非遗传播推广的能力建设问题,其中首推非遗资源的活化能力问题,如传承人的培育与管理、传承与创新,非遗文化与技艺的资源化、系统化,非遗资源的转化尤其是其数字化转化,非遗推广与传播平台建设,推广路径及方法建设等。其次是非遗体制与政策的支撑问题。一直以来,在强势当代文化的冲击下,中国非遗的推广与传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对其发展不仅需要在战略地位上进一步确立,还要在相应的体制与政策支撑方面予以增强。二是非遗融合发展问题。一方面,在非遗资源传承与创新的基础上,要积极吸收不同元素融合发展;另一方面,要对非遗资源及其要素开展跨界融合。当前在非遗实践领域中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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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要素与当代设计融合,以及非遗与相关市场及产业业态融合等就是重要的非遗推广与传播路径。融合发展能够极大地推动非遗的发展创新,加速非遗新业态的产生,而这些创新的方向与全新的业态正是探索中国非遗推广与传播的重要基础。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非遗的推广与传播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个立体状态,按相应模式与历史可将其分为三个基本阶段:一是传统媒介环境下的推广与传播;二是基于非遗资源数字化的媒介融合环境框架下的推广与传播;三是以深度体验为核心的体验传播,这三个基本阶段相互交叉、共融发展,在当前阶段,其相互交叉存在的属性尤为显著[4]。2.3全球化进程中的非遗安全问题。全球化进程的内在逻辑在于,政治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果,而经济与政治全球化共同推动文化全球化。与全球化进程的积极影响共存的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土壤正遭受到急剧破坏。在这一背景下,非遗价值及其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再认识、再发现,非遗安全问题成为了全球化进程中的重要议题。关于非遗安全问题,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非遗传承发展的独立性与多样性的关系问题;二是非遗的抢救保护与非遗的传承发展关系问题;三是非遗传承发展过程中的“出新”与“变异”之间的界限关系问题;四是非遗活态化生产保护与非遗产业发展的关系问题;五是非遗的民族性与非遗是人类文明的关系问题;六是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拓展推广利用的关系问题;七是非遗发展的大众化与法制化关系问题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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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非遗发展在新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

  新时期发展的大背景对非遗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挑战,更多的是机遇。最突出的表现是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人们的消费结构快速转型,以往在短缺经济中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主的消费结构,快速向以文化艺术为主的精神性消费转变,这种转变为新消费的迅速兴起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也为非遗传承及其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与此同时,非遗的传承与发展也面临巨大的挑战。3.1面对当下非遗发展的处境带来的挑战。首先,由于生存环境与土壤的不断流失,大量非遗资源灭失,传承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当下非遗传承发展要强调保护与抢救。其次,非遗文化传承的机制、路径、方法已经难以在当下社会发展的环境下持续,后继乏人现象严重。最后,传统的非遗文化及其产品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新消费环境与消费需求,失去需求拉动使得非遗文化及其传承难以为继。3.2面向未来的发展环境与态势对非遗传承发展带来的挑战。首先,由于新消费的不断兴起而构建形成的新的消费场景,对非遗的传承形成了重大冲击。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多样化及快捷性、便捷性的相应要求与非遗传统文化发展的取向有很大的冲突。其次,时尚化消费需求与潮流将成为改变消费结构的重要力量,对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冲击巨大。第三,新科技融合发展,特别是数字场景的不断建构,使得非遗文化的体验与消费的取向产生重大变化,这种变化对非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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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发展所带来的冲击显而易见。第四,随着时代变迁,文化审美趋向与对生活品质的追求都在发生变化,新的社会消费场景会深刻改变与冲击非遗的传承发展。第五,在数字化发展时代,如何将传统非遗产品及其文化融入现代社会生活,成为人民群众最基本和最迫切的消费需求,转型为当代流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要利用好这些机遇与解决好这些挑战,最主要的是要立足于建构非遗文化及其资源“活化”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当下强调抢救保护,不仅仅是要将非遗文化及其资源当成一种文化遗存展示在博物馆中,也不一定非要强调回到原生的场景去搞“原生态”传承,而是要更多地传承发展其面向生活的鲜活感与精神的脉络,充分发挥非遗资源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发展格局,用更加丰富的方法、手段融入当代社会生活,从而使非遗文化及其资源真正成为中华民族走向世界并建构文化自信的基石,成为中华民族不断复兴的坚实资源支撑。

  4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原则与观念创新

  非遗作为“活态”文化,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传承中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等特点,但其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随时代更迭与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变而演变。因此,新时期中国非遗的传承发展,从保护思路到发展形态都必须相应地发生新的变化,形成新的传承发展的原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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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念。4.1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原则。学界在非遗的传承发展方面普遍认同本真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科学性保护、濒危遗产优先保护、以人为本保护及活态性保护等原则。进入新时期,面对非遗传承发展中纷繁复杂的新状况,中国非遗传承发展还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原则。1)系统研究非遗传承发展的顶层设计,更新发展理念,创新体制与方法的原则中国非遗在探索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是世界瞩目的,但在面对数量庞大、分布复杂的资源现状时,我们仍需清晰地认识到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不能指望依靠几个简单的方法、模式就能解决非遗发展中的诸多问题,而必须建构更为系统性的研究与发展体系,针对不同项目与资源的生存状态采取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的方法、手段与路径去实现非遗的保护、传承、利用与发展目的。在这一系统性工程中,首要的是要从非遗传承发展的顶层设计入手,加大研究与总结力度,及时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体制与方法,使其在瞬息万变的时代发展中实现更好地传承。2)坚持非遗“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并重的原则党的十_大明确提出对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要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提升我国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影响力的重要力量,也是新时期激发非遗传承活力的重要方式。强调非遗的“双创”发展,就是在非遗的资源化与产业化发展中,充分发掘非遗及其资源的各项价值,通过现代产业发展的理念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为非遗的传承找到一条文化与经济发展双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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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的发展路径,从而满足人们新生活、新消费的巨大需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非遗传承发展要创造性转化,最关键的是非遗文化及其资源要进行创造性转化。要关注三个重要维度,一是创意维度;二是发展维度;三是目标维度[6]。非遗传承的创新性发展,关键是要创新转化机制,最根本的是基于非遗及其文化资源易于跨界融合的资源特性,探索其跨界融合机制。3)推动非遗及其资源“活化”发展的原则非遗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载体,既需要保护亦不能忽视发展。如今,传统文化在国家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已成为基本共识,而非遗是传统文化的精华与重要载体的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虽然近几年的非遗市场与产业发展越来越呈现出蓬勃之势,但要真正实现非遗在新时期的发展,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将其资源“活化”,使非遗真正融入与滋养当代大众生活,推动非遗精神的传承与非遗文化的当代创造,非遗及其资源活化的最大效能在于能够使其成为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的最宝贵、最强大的精神与物质财富。面对当前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基于非遗艺术及其资源转化下的非遗新经济的兴起,非遗文化消费的市场空间被不断释放出来,这为非遗艺术及其资源“活化”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支撑。因此,积极开展非遗艺术及其资源“活化”的理念、路径、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探索,尤其是对非遗艺术及其资源与当代设计的融合发展的探索,是未来一段时期非遗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与突破口[7]。4.2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新观念。1)非遗传承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国家制定的重要社会发展战略,而可持续发展是其思想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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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非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是非遗新时期发展的大趋势[8]。非遗传承发展的历程决定了非遗蕴含着丰富的人类智慧资源,这些宝贵的资源对于缓解甚或消除当前社会层出不穷的诸多发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对非遗及其资源的保护关系到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20__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通过了由193个会员国共同协议,具有重塑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重要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__主席出席了此次峰会并发表了题为《谋共同永续发展做合作共赢伙伴》的重要讲话,“中国郑重承诺,以落实20__年后发展议程为己任,团结协作,推动全球发展事业不断向前!”[9]20__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了《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其中增加了“在国家层面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提出“在意识到非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间的依存关系的同时,缔约国应在其保护措施中保持经济、社会与环境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20],并从包容性社会发展、包容性经济发展、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平与安全4个层面指明了非遗传承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一重要方向。《业务指南》的出台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半个多世纪的文化与发展议题上进行研究、实践与总结而形成的重要成果,是站在人类存续高度上提出的新的政策指导。作为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可持续发展倡导的呼应,中国近年来也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开启了新时期的非遗发展探索之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非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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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遗及其资源是新时期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非遗及其资源的重要战略地位与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非遗资源既是中国文化建设中传承发展与自信、包容、创造的不竭之源,更是文化艺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非遗文化资源是新时期实现我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三是非遗资源是中华民族最为重要、最为独特、最为丰富的财富。实现非遗从遗产到资源的转变,最核心的是要让历史文化“活化”,沿着“文化资源化、资源系统化、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大众化)”的主线去发展。其中首要的是非遗资源化,其次是要资源系统化,这是中国非遗及其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非遗资源化发展是新时期非遗价值的放大器,是非遗发展面向现代社会的一把钥匙,是非遗融入当代生活的有效途径,更是非遗面向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方向[11]。3)非遗传承发展要融入大众生活实现非遗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迸发新的活力与生机是非遗新时期发展中的重要使命。强调非遗在保护基础上的创新发展,必须要重视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这是实现非遗生生永续、世代传承的重要路径。事实上,围绕非遗的不应只有“老土”“落后”“遗产”等一些大众固有的印象标签,而更应看到它所具有的“独特”“鲜活”“生动”“当代”的特质。我们说,对于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既要做好抢救保护,又要将其文化资源推向大众,与当代现实生活相对接融合,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非遗文化资源的资产化发展,使其成为提升国家文化建设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源泉。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在充分发掘非遗及其资源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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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转化”,使其通过更为适合的方式或路径融入大众生活,使其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从而服务于当前社会的现实需求,并在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世界文化多样化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强调非遗传承发展要融入大众生活,就是强调决不能将非遗的抢救保护与非遗及其资源的创造性转化相对立,尤其是不能把非遗文化限定在单一的抢救保护语境下,忽视甚至排斥非遗文化资源的资产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而应在更大的架构中深刻理解与认知非遗文化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发展问题。4)非遗资源化与产业化发展是新时期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非遗能不能、要不要产业化发展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焦点,但非遗的市场及产业实践早已起步。近年来出现的基于非遗元素生产的各类非遗衍生品,以及围绕产品这一核心形成的设计、交易、消费、体验、服务等市场行为与主体,还有在非遗资源挖掘与利用基础上的非遗IP与IP授权经济的兴起等现象,都是非遗产业链条正在形成与不断延伸的有力证明。事实上,非遗资源化与产业化发展是其新时期传承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是新需求拉动与经济、科技推动下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需要从最具智慧的非遗及其资源中汲取养分满足人们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非遗的资源化、产业化发展实现非遗市场与产业空间规模的扩张,从而满足当下人们的多重消费需求。如果还是以传统的方式发展非遗,单纯依靠传承人的个体传承与创作,路子只会越走越窄。因此,发挥产业化机制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推动非遗及其资源在消费与体验下的传承发展。非遗资源化是其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而对于非遗的产业化发展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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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主线,一是要围绕非遗艺术品及其资源资产化,即重点围绕非遗艺术品资源的系统化、资源化、产业化、金融化、证券化的主线发展。二是要围绕产业融合,即推动非遗艺术品及其资源与科技以及金融的融合这一战略方向,在消费层面积极推进非遗与社会、生活、旅游等的融合发展。在确立发展主线的基础上,还要关注非遗产业化发展的四个战略重点:一是要依托互联网机制及其平台架构的作用发展非遗产业化;二是要在非遗资源的整合、挖掘、价值发现与实现的主线上,推动非遗文化资源的资产化、产权化、金融化、证券化(大众化、互联网化)等进程;三是要积极推动非遗产业的融合创新及非遗新业态的发展;四是要建构“非遗市场+互联网”融合的发展机制。5)非遗传承发展要聚焦融合发展的趋势中国非遗传承发展要聚焦融合发展的趋势,这是非遗自身发展规律与当前传承发展现实的双重要求,对于非遗融合发展观念的探讨要在做好抢救保护的基础上,重视对其文化的资源化、系统化发展,以“双创”转化为突破口推动非遗与当代生活的融合,展现非遗文化的当代价值,实现非遗面向未来的传承发展。随着科技支撑下新基础设施的发展完善,尤其是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撑的持续增强,文化交流与碰撞在世界范围内更加频繁,融合发展成为当前发展的重要趋势。“非遗+”现象与“大非遗”观念的形成显示出非遗的融合发展越来越深化,且这种融合并非是产业间的简单对接或叠加,而是一种更为深层次的共融发展。探索非遗产业的融合发展,应注意从方向与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把握,要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对非遗及其资源展开深度的挖掘与阐释,在努力提高其传承实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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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的基础上不断为其注入新的发展活力,尤其要从非遗与科技融合以及非遗与当代设计融合方面下功夫,此外,还要对非遗资源化及其产业化的资本融合这一关键性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12]。6)消费是非遗传承发展的最佳传播机制在传统思维模式下,广告、展览、出版等似乎是实现文化艺术传播最为有效的方式,而如今,随着消费力量的崛起与消费转型升级的加速,人们越来越发现消费在文化艺术传播中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能够更为迅速与深刻地提升文化传播能力,是最佳的传播机制。基于这一认知,以非遗艺术品消费实现非遗文化推广与传播,成为了新时期非遗传承发展的重要观念。目前,非遗的消费市场与产业正在加速形成与发展,非遗在动漫、电影、文创、旅游以及互联网等领域的深化发展态势显著,特别是在非遗衍生品产业链的延伸方面做出了许多积极的实践与探索。以景德镇的陶瓷企业为例,其依托当地丰富的非遗资源,形成了以创意、设计为龙头,以名人、名品、名牌为发展框架,积极引入资本力量开展资源整合发展,构建起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全球陶瓷产业链,并以高品质的陶瓷产品树立了中国陶瓷的国际品牌,通过产品消费实现了中国文化资源的广泛传播。因此,新时期非遗传承发展不能忽视消费的推广与传播力量,不仅要通过非遗艺术产品将蕴藏其中的非遗艺术资源以更为生动、深刻、高效的方式进行传播,还要积极围绕非遗IP进行衍生品产业链打造,从而以产业链的配置与整合实现中国非遗文化及其资源的最佳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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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结束语

  非遗传承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把非遗作为一个在特定时空的活态化发展过程,所以,非遗传承发展是社会生态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活态化传承发展在新的时期面临重大挑战与机遇,最突出的是:消费需求的取向、规模、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跨界融合深刻地改变着非遗传承发展的进程,中国国运的不断壮大使文化复兴成为民族复兴的重要抓手,这些变化,不可避免地推动着中国非遗的传承发展从内容到形式,再到方式方法等发生重要变化,而这些变化,将深刻地改变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观念。观念从改变到新的建构,是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更是重要基石与基础。也就是说,没有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新观念的建构,就不可能有新时期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新格局。因此,探讨研究中国非遗传承发展的观念问题,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使命。

  作者:西沐雷茜单位:1.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2.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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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非遗研究广度深度意见

P>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

  1.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简称非遗),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的定义,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非遗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涌现出了大量的相关文献。研究主要包括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两个方面。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社会具有重要价值,但这一点并不能改变其脆弱性,因此,国内学者多从保护和传承的角度出发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方面,国外关于非遗的法律保护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玻利维亚会议中首次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是国际组织对非遗法律保护的开端。部分学者主张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来保护非遗,还有一种争鸣观点认为应该采取特别法保护,韩国朴荣吉(2007)认为知识产权法侧重保护创新知识产权,无法保护传统知识,主张通过特别法保护非遗;美国学者PeterK.Yu同样认为非遗通过套用知识产权法律模型难以实现其保护目的。加拿大学者Coombe认为非遗保护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行政制度,主张以国家为主导发挥其行政保护功能。国内学者詹正发(1997)、郑欣淼(2001)最早提出非遗亟需法律保护。2004年,全国大常委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逐渐完善。在具体的保护方式上,齐爱民(2007)认为非遗保护应该以来知识产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李秀娜(2010)则认为要建立一部符合非遗权利主体、客体、内容的专门知识产权保法。李昕(2012)指出国家抢救是一种切实有效的非遗保护的基本模式,但仅靠国家政府抢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公民、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复合型保护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三种治理机制的优势,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非遗的传承方面,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叶涛(2019)指出“活态传承”是相对于文化遗产的概

  念,文化遗产是死的、是物质的,而“活态传承”是非遗的基础,否则就不叫非遗。旅游文化部部长雒树刚(2019)指出要支持非遗回归社区,回归生活,让非遗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成为当下的生活方式,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精神,非遗的保护要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才有强大的生命力。陈勤建(2012)同样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使其回归当代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张卫民(2005)期望通过遗产教育,提高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和尊重,从而构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新行为,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育部将予以经费、课题、平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研究非遗的开发是其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开发得当与否,关乎到非遗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能否可持续的传承。研究非遗的开发,第一步就是要先研究其特征,通过特征分析,探讨非遗是否具有开发的条件。李永乐(2009)指出,非遗具有无形性、弥散性、广泛性、群众性、民俗性等特点,契合旅游目的地营销;王健(2010)指出非遗与旅游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同质性、独特性、多样性、动态发展性,与旅游开发有不解之缘;赵悦、石美玉(2013)认为非遗具有文化价值、精神价值、艺术价值、娱乐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可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经研究确认非遗具备开发条件后,孙梦阳(2010)、石美玉、赵悦(2013)等学者由谁来开发这一问题引出,企业、政府、传承人、社区、开发商、民间社团、专家等,是非遗开发的主体,并指出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平衡与协调在旅游开发中置关重要,解决了非遗能否开发、由谁开发的问题后,学者们深入探讨了非遗应如何开发,即非遗的开发模式。朱竑、戴全光(2010)从宏观角度探讨了非遗旅游产品开发的理念、原则和目标,指出非遗开发要遵循高规划七点、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品味的三高原则,追求主题化、深度化、目的地化的三大目标;王健(2010)主张非遗旅游产品应采取分类开发的策略,可根据非遗的性质将其分为知识类、表演类、展示类、参与互动类;蒋莉莉(2010)、汪宇明、马木兰(2007)、奥克姆斯等(2007)、罗茜(2006)、如梭等(2002)分别从主题公园、舞台演艺、美食、博物馆、民事节庆活动等微观层面探讨了非遗的具体的开发模式。关于原真性的探索,一直以来是学术界研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一大热点,非遗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真性同样备受关注。非遗旅游开发中可以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早期,Boorstin(1961)“视旅游者为旅游机构操控下的文化毒药”;随着文化旅游出现的“舞台化”展现形式,有学者认为过度商业化严重破坏了文化的原真性,但同时也有学者持相反

  观点,黄震方等(2018)通过乡村文化探讨了旅游开发中文化保护原真性与创新性的关系,指出“传承但不守旧,创新而不忘本”的发展理念;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朝戈金(2019)在访谈中持不同意见,他认为人类的文化一直都是发展和演进的,民间文化尤其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原真的,没有本真性,它是不断演进的,长期处于再创造中是它的基本属性;。美国三位著名学者RobertHealy,ErinSills和DeepakChhabra(2003)同样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讲,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所追求的真实性其实是他们自己所希望看到或者他们自己所追求的真实性。”2.乡村旅游研究

  2.1乡村旅游概念研究关于乡村旅游的概念,学术界认识不尽相同,欧洲联盟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4)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并认为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物,国外学者对乡村旅游的研究更注重其乡村性。另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为英国学者Gannon(1994),他认为乡村旅游指的是农民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了吸引游客前来开展旅游活动而提供的多样的广泛的活动、服务和景观的统称;BernardLane(1994)认为乡村旅游的概念远不仅是在乡村地区进行的旅游活动那么简单,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点:位于乡村地区;旅游活动是乡村的;规模是乡村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具有传统特征。国内学者熊凯(1999)、杜江(1999)、王兵(1999)、何景明和李立华(2002)刘德谦(2006)等专家也对乡村旅游的概念进行过深入探讨,每位学者对乡村旅游定义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虽然没有完全的定论,但是笔者总结出乡村旅游的概念中都包含了两个因素,一是以乡村地区为地理空间范围,即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但不是所有发生在乡村的旅游活动都成为乡村旅游,比如说建立在乡村地区的主题公园;二是以乡村风光(乡村自然环境、乡村风景)、乡村活动(农村文化景观、人文景观、农事生产活动、传统民俗风俗)等乡村自然或人文资源作为旅游的吸引物。2.2乡村旅游的影响研究学者们主要从影响乡村发展的因素,发展乡村旅游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等角度展开。学者们通过实证研究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因素,Fleischer&Tchetchik(2005)认为乡村性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源动力;Lee&Kim(2009)从经济影响、社会文化影响、环境影响、管理影响四个维度,对影响韩国乡村旅游发展的17个因素进行解析。国内在影响因素综合识别方面,学者何景明(2006)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休闲传统、客源市场和交通便捷性等方面对城郊乡村旅游发展影响因素进行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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