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1 各教学系: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集团下属各校园内全面开展禁烟活动,结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集团下属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内禁止吸烟通知,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1
各教学系: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集团下属各校园内全面开展禁烟活动,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集团下属各校园内一律禁止吸烟,各单位应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
2.各单位负责人为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保卫部门及办公室为监督执行部门。
4.违禁的教职工每次予以50元的罚款,处罚工作由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完成。学生违禁的处罚由各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制订制度报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5.禁烟之日起,各校园内不得有香烟销售。违规销售香烟者,一经查实,每包香烟予以100元罚款。
6.200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为禁烟宣传缓冲期,从2009年
6月1起全面实施本规定。
特此通知。
校园内禁止吸烟的通知2
各教学系:
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内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年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院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
【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生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烟控烟是学院每一位学生的职责和义务。
2.学院所有公共场所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另行设置吸烟室。
3.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体育场馆、活动中心、食堂餐厅、公园等公共场所吸烟,也不得在人员密集的马路、文化广场、*场地吸烟,也不得在公共场所边走边吸。
4.学生有义务提醒他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
5.学生寝室等场所一律不得放置烟灰缸等器具。
6.学生履行禁烟职责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7.学院禁烟控烟工作由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管理。学院建立禁烟监督员制度,学院团学
干部(含教学系团学干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楼层干部)均为禁烟监督员。
9.各教学系要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入学教育、班会、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惩戒吸烟学生。
11.学院鼓励全院学生互相监督,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屡次违反禁止吸烟者,给予行政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