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四篇【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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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四篇【精选推荐】

2022-08-24 20:25: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四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四篇【精选推荐】

 

 学习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四篇

 第一篇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工作措施、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党中央赋予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要严谨细致做好学习部署、调度推进和跟踪问效等有关工作,让“纸面规定””真正落实为“地面行动 思想破冰,方能突破重围。公权与金钱的错误联姻,容易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容易污染政治生态,侵蚀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代表性,撕裂党和群众的关系。经过历时近 7 年的试点和推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组织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走先列作表率意识,将学习培训纳入有关部门和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载体,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工作意义、适用对象、规定情形、工作措施和纪

 律要求讲清楚,积极化解潜在的思想障碍和工作阻碍,让广大干部政治上拥护、思想上认同、工作上积极配合《规定》的落实。

 组合出拳,方能从严有力。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往往是投机取巧,通过“合法”外衣进行包装后进行的经营活动,以亲情和血缘为纽带的商业堡垒异常坚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相互配合、齐头并进,及时精准地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统筹指导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司法、证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申报登记、甄别审核、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畅通监督渠道,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责任落实不推诿、政策执行不偏差、工作操作不走样,推动工作落实持续走深走实。

 久久为功,方能走深走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事关党的性质宗旨的大问题。弱化执行,淡化执行,甚至于流于形式,领导干部被“拉下水”“前腐后继”等现象就会愈演愈烈。组织人事部门要扛稳担牢管人用人责任,加强对落实《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个人申报、登记汇总、查核比对、甄别认定、选择退出等工作步骤,并将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

 “凡提四必”内容进行查核,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衔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防范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促进家风建设,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二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吃透吃准《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坚决不碰“高压线”,自觉勒紧“紧箍咒”,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党性原则,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做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规定》发布的重要意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定》的发布,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制度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推进新时代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做《规定》的宣传者、践行者。

 压实管理责任,从组织上不折不扣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理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知责明责,守责负责尽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与中心工作统一起来。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落实落细落地《规定》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机衔接。坚持将逐级负责和末端问效结合起来,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纪委监委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敢于较真碰硬。

 完善工作机制,从体系上稳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 “ 四梁八柱 ”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机制、思想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纪律建设制度体制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立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体系的“四梁八柱”,做到建立健全制度与刚性执行制度双管齐下。

 严肃纪律要求,在监管上架设 “ 高压线 ” 、勒紧 “ 紧箍咒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就是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出硬招,坚持眼睛向下、刀刃向内,敢字为先、主动作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三方管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层层压实执行制度的领导责任,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决不姑息。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进行问责;对不按制度和规矩办事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中央政治局

 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起。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有敬畏之心、越要严于律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既严于律己,又要带好头、尽好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且不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容易滋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即便合法经营,也难免“瓜田李下”的嫌疑。从已查处的案例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颇为常见。

 从严管理干部,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及其配偶也不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子女及其配偶的教育和约束,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中央重视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加以规范,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管理,通过在“公”与“私”之间设置“防火墙”,斩断利益输送的链条,避免领导干部将职务上的“便利”向亲情倾斜。

 如果说制度设计能够实现“不能”,法律惩治能够促使“不敢”,教育引导则重在提升公务员的道德水准和自律意识,最终达到“不想”。领导干部需牢记,手中权力要为人民谋利而非为小家谋私,只有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才对得起入党时的那份初

 心、肩上扛的这份使命。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都会形同虚设,“针眼大的窟窿透出斗大的风”,要让制度“发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重视群众举报等,做到发现问题一律核查,核查处理一律从快,查处问题一律从严,并在第一时间点名曝光,形成震慑。

 出台的《规定》是从严治党“动真格”的表现,也彰显紧抓“关键少数”的改革不可逆转,有助于防止问题回潮和杜绝个别干部侥幸心理,形成持久的高压态势,让制度落地生根,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四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与情形、工作措施、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如实、准确、全面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非私事、更非小事,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未病”的源头防范。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上要“不打埋伏”,力戒“不敢报告”“不想报告”和“不实报告”,为一般领导干部做表率、树榜样。

 力戒 “ 不敢报告 ” ,以当好 “ 老实人 ” 的忠诚之心 “ 按时填报 ”。见一叶而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在个人事项报告上,如

 果领导干部怀“投机之心”和“欺瞒之意”,表面上是“涂抹粉饰”掩盖情况、“做贼心虚”不敢报告,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为人不老实、对党不忠诚。“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对党忠诚与否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要最讲“认真”二字,在为谁执政用权、为谁造福谋利、为谁奋斗终生的问题上有清醒的认识,心中有“一国之荣辱”而非“一身之进退”,明确角色定位“答卷”,坚持表里如一“答题”。要在个人事项填写上“说老实话”,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做老实人”,绝不“敷衍了事”“缺斤短两”,立场如磐石之坚,忠诚如真金之纯,认真执行政治任务、严格遵循填报要求,自觉维护党的威信与形象。

 力戒 “ 不想报告 ” ,以主动 “ 晒家底 ” 的大公之心 “ 完整填报 ”。请示报告不是小事,而是一面“明镜”,能够照出领导干部最真实的样子和家风家貌。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的填报上不能抱有“满不在乎”的态度和“不情不愿”的心理,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填写,主动“晒家底”、亮出“家风样”。“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家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个人事项的填报是家风严不严、家貌好不好的重要体现。领导干部要守公德、严私德,在填报个人事项时做到“公烛无私光”,报告时不失之于松、失之于宽,明明白白、堂堂正正地把“家底”晒出来,从个人事项的填报中审视自己的思想、反观自身的言行,从个人事项的主动报告、完整填报上筑牢

 抵御腐败、廉洁齐家的“防火墙”,树牢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观。

 力戒 “ 不实报告 ” ,以念好 “ 紧箍咒 ” 的敬畏之心 “ 如实填报 ”。小节失守的背后是“深渊”,“讲人情”是贪腐的“导火索”,“小圈子”是贪腐的“拉水绳”,事实证明处心积虑是要“吃大亏”的,违法乱纪要“跌跟头”的。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纪党规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规矩意识和思想自觉。在反面典型的“活教材”中,“瓜田李下”式的利益输送、“靠山吃山”式的优亲厚友,“暗度陈仓”式的非法牟利大多与身边人有关,归根到底都是没有摆正“情与纪””"情与法”之间的关系。领导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每一条规定、每一项要求牢记在心,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让对纪法规矩的敬畏之心成为防腐拒变的重要防线,“心中有责”如实填报,“心中有戒”严明情与法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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