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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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5篇

2022-08-27 16:25:18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5篇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6比较与借鉴美国昀宪;去监督甫¨度口王宝明[内容提要]美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体现着分权制衡的宪法理念。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5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5篇

篇一: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

行政学院学报20 0 1. 6比较与借鉴美国昀宪; 去监督甫¨ 度口王宝明[ 内容提要]美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体现着分权制衡的宪法理念。

 宪法问题的决定往往是司法机构与其他机构互动的过程, 这个过程充满了对话、 妥协和斗争。

 美国宪法监督的成功经验可以给法治尚处在发展过程中的国家以启示。王宝明,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保证宪法的实施, 各国均设置宪法监督的制度。

 宪法监督的制度主要包括:

 解释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宣布或裁决法律( 或法案)、 法规违宪; 宣布或裁决具体案件的违宪。

 各国多建立宪法监督的权威机构来监督宪法的实施。

 一般认为, 世界各国宪法监督的机构可分为三类:

 一是设置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来监督宪法的实施( 如宪法委员会、 宪法法院等);二是由普通的立法机关来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是由司法机关来监督宪法的实施。中国学者公认的由司法机关来监督宪法实施的典型代表是美国。

 确实, 美国存在着不见之于宪法条文但实际上起着宪法作用的宪法惯例, 如美国总统必须在宪法惯例或美国国会授予他的权限内活动。

 法院有关宪法的判例在美国显然也是宪法的实际的组成部分,这当中当然包括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

 但我们要强调的是:

 在美国政治体制中, 立法、 行政、 司法机关在宪法监督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 美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渊源与特点17 8 9 年的美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分权制衡的格局,但这部宪法以及后来增添的宪法修正案, 对于宪法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 从未做出任何明确的规定。18 0 3年, 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通过对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①( M a rb u ry v . M a d iso n , 18 0 3年)的判决, 正式确立了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这样, 虽然宪法规定任何法律都应由国会和总统决定和通过, 但联邦最高法院拥有解释法律的最终权力,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由于马歇尔大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超乎寻常的智慧和努力, 加上英国普通法传统的深厚影响以及当时和后来的美国政治家们对法律和政治规则的尊重以及善于妥协让步的特点, 才使美国政治制度第一次真正具有了分权制衡的特点, 并且使司法审查权成为美国政治制度有别于英、 法等西方国家政体的重大特点之一。・8 4 ・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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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 0 1. 6比较与借鉴州的堕胎法。这样,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宪法性判例就能够保证宪法在全国得到统一解释, 进而保障宪法实施。行政机关对宪法实施的监督。

 由于人们总是将行政与专断和独裁相联系, 容易被研究者忽视的是行政机关对宪法实施监督的作用, 事实上美国行政系统在宪法监督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构通常通过以下方式解释和影响宪法:

 提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提出法律或宪法修正案的建议; 行使否决权; 公布行政条例等等。

 总统的否决权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行政机构的权力, 另一方面是为了制约议会通过总统认为违宪的法律。

 1832年, 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以违反宪法为理由否决了继续授予美利坚银行特许权的法案, 虽然最高法院18 19 年的判例支持这种特许㈣。

 乔治・布什总统曾经否决过5个允许联邦资金资助堕胎的法案。

 某些时候仅仅是否决的威胁就足以使议会重新修改法律的草案。

 当最高法院认为一项联邦法律合宪而议会又对该法律进行了修改, 总统可以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否决该法案。另外, 美国行政机构能够对宪法实施监督, 还在于行政机构本身的制度约束和行政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在美国的权力结构中, 存在着所谓的“独立的联邦机构” , 这些“独立的联邦机构” 并不真正属于总统行政机构的管辖。

 “独立的联邦机构” 的章程必须受到立法机构——国会的批准, 国会对于它们的活动有严格限定, 运作也必须受到国会的监督。

 即使是行政体系下的各个部门, 在法律的制约下, 也不见得就对白宫言听计从。

 水门事件发生后, 由于可能涉及行政分支高层的犯罪, 刑事调查和起诉由独立检察官负责。

 而当时法律规定独立检察官由司法部长任命。

 这样, 从理论上来讲, 独立检察官是尼克松行政体系之中的一名“下属” 。

 当水门事件的第一任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在司法程序上步步紧逼时, 尼克松曾经要求司法部长解除他的职务, 为此司法部长和两位司法部副部长均向总统提出辞呈。

 这种结局显然与国会媒体以及民众的监督有关, 同时与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不无关系。美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利弊分析美国宪法监督制度实际上是分权制衡理论的一部分, 在宪法问题上司法机构与其他两个机构互动, 最终实现统治集团能够认可的对宪法价值的追求。

 考察美国宪法监督制度应当将其放在美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过程当中去进行。

 在这样一个历史过程中各个权力集团充满了对话、 妥协和斗争, 其中每一种权力的运用以及其他机构对其进行的制约都充满了对宪法的创造精神, 也伴随着解决冲突的妥协和无奈, 这种妥协和无奈也构成了美国宪法监督制度不可避免的局限。

 如果说美国各种权力在法律规则内竞相争高的过程使得宪法能够沿着统治集团进而也可能是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 从而用法治的方法造就了美国20 0 年来的社会稳定的话, 那么, 在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妥协都有可能发生对法治的某些原则的背离。上文中提到的最高法院关于得州堕胎案的判决,不仅没有成为关于堕胎问题的最终的裁决( f in a lw o rd ), 反倒成为政治催化剂, 激起国会和行政机构的一系列行动。

 在此案判决之前的10 年里, 只有10 个与堕胎有关的法案被提交到国会, 而在此之后10 年里竟有50 0 个之多。

 虽然试图通过法律废除最高法院关于得州堕胎案的判决的努力一直没有成功, 但国会并非无所作为, 它通过了很多对联邦堕胎资金的限制;禁止军队医院和联邦感化院进行堕胎手术; 给予提倡珍视生命的计划资助等等。

 政府, 尤其是里根和乔治・布什政府一直努力对堕胎进行限制。

 除了参与很多诉讼, 禁止对胚胎组织的研究, 限制计划生育咨询之外,行政机构还发动了各种反对堕胎的行动, 包括总统和其他政治家在不同场合的各种演说; 提出立法建议;政府医疗部门的报告等。

 通过实际使用和威胁使用总统否决权, 行政机构还迫使国会支持严格的堕胎资金使用限制。即便是最高法院作出“契达案” 的判决之后, 随着时间推移, 国会还是继续把“立法否决” 写进法律草案, 总统们也继续签署使之成为法律。

 到19 9 9 年底, 这样的法律又有4 0 0 多部, 而且大多是要求行政机构的行动获得相关国会委员会的批准。

 更有甚者,除了被写进法律的“立法否决” 之外, 更多的国会委员会否决依靠非正式、 非法律形式的协议转入“地下” 。

 例如, 国会经常用这种协议来监督行政机构的支出, 行政机构要想得到改变既定资金用途的某些自由裁量权, 要提前通知国会的相关委员会, 在有些情况・8 6・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下必须获得国会相关委员会的同意。

 行政机构并不是法定要受此类协议的约束, 但破坏双方的默契会导致国会收回行政机构想要得到的那部分权力。

 这种行政机构与国会或国会的相关委员会用宪法权威作交易的作法无疑是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

 通过这种交易已经和正在违反宪法规定的立法程序的法案有上万件。虽然最高法院声称自己恪守“司法自制” 原则,属于“政治问题” 的宪法争议由议会或行政机构处理,但一般地说, 法院决定的正当性在于符合惯例并与其他两大机构妥协一致。

 如果当整个国家对一项宪法争议不再有严重分歧的时候, 法院的意见才是最终的裁决。

 此外, 最高法院司法自制, 不干涉“政治问题”的标准是不确定的, 政治问题可以根据需要转化为法律问题。

 18 世纪中叶, 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亲自考察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之后, 得出结论说:

 美国司法制度如此深入人心, 以至于任何政治问题都最终会变成法律问题。

 20 0 0 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最终出现了由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决定总统的局面。

 裁判的结果使得戈尔不得不表示完全尊重和服从最高法院的权威, 宣布竞选失败。

 这实际上表明司法机构不是不介入政治,而是用法律方法解决政治危机。三、 美国宪法监督制度对发展中国家的启示美国宪法实现着美国制宪者分权制衡的理想, 并且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得到符合统治集团或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和完善, 这种宪法监督制度的存在保证了社会的有序运作, 保证了社会秩序的连续性, 为美国20 0 多年民主与法治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固的基础。不同的法律文化相互影响是困难的, 将生长于特定情境内的价值观和信仰移植到其他有着悠久传统的民族或国度内, 其结果可能是“南橘北枳” , 因而需要法治尚处在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法学家认真研究西方法律文化的优劣, 探求诸如美国这样的国家法治发展的历史过程, 找到一条使国家逐渐走向法治的路径,这当中研究美国宪法监督的成功经验是重要的。各国宪法监督体制源于不同的文化背景, 但是不同国家间宪法监督体制的相互启示是可能的。

 当我们在探讨如何建构具体的制度时, 美国的宪法监督制度至少给了我们以下启示:

 1. 建立独立而有权威的宪法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 0 1. 6比较与借鉴监督机构。

 鉴于中国宪法监督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一个专门机构例如宪法委员会, 以其超脱和权威来提升宪法监督的力度, 近期应当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功能, 规范监督的程序, 将目前的非正式监督发展成正式的法律监督。

 2. 法院裁判进入宪法领域。

 ⑨长期目标可以设计为宪法法院作为专门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 宪法法院除了管辖宪法案件之外,还可以管辖一些司法管辖权的争议案件。

 目前, 中国法院判决中罕见对宪法问题的阐释, 因而近期目标应是法院进入宪法领域, 审查法律和行为是否违宪。

 3.行政机关切实尊重宪法并保障宪法的实施。

 宪法的实施与行政活动关系极为密切, 在中国的立法程序中法律草案大多由国务院提出, 因此, 国务院提出草案之前应先审查草案的合宪性。

 另外, 纠正部委和下级政府违宪的行为或文件也成为维护宪法的重要任务。

 4 .社会团体、 科研机构进一步关注宪法问题, 成为启动宪法监督的动力。

 中国在目前可能更需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宪法权力( 权利), 共同监督宪法的实施。注释:①M a r b u r y v . M a d iso n , 5 U . S . ( 1 C r 舳c h )137 , 2L h E d .6 0 ( 18 0 3 )②u . s. c . F 333l( 19 9 4 ).③I由u is F ish e r , C o n stitu tio n a l im e Ip r e ta tio n b yM e m b e 璐o fco n —F e ss, N o r thC a r o lin aIJa wR e v ie w , A p r il, 19 8 5.④这9 个判例分别是:

 19 8 9 年5个; 19 9 1年2 个; 19 8 6年和19 8 7 年各一个。

 见k u is F ish er a n d N e a l D e v in s, P 0 litic a lD y n 帅ics o f C onst岫ional la w , n ird E d itio n , P 2. W est G r o u p20 0 1⑤IN s v . c h a d h a , 4 6 2 u . s. 9 19 ( 19 8 3)⑥IJo u is F ish e r , co n stitu tio nD ia log u es:

 Im 唧reta tion鹊P 0litica lP r o c e ss, P r in c e to nU T liv ersityP r e ss, 19 8 8 .⑦k u is n sh e r , N e a l D e v in s, P o litic a l D y IIa “c80fC o n stitIltio n -a l la w , T h iId E d itjo n , P r in c e to nU 币v e商tyP r 瞄s, 19 8 8 . W e stG m u p20 0 1⑧M cC u llo ch v . M a r y la n d , 17U . S . ( 4 W h e 砒. )316 ( 18 19 ),11. 2 3. 3l一4 4 .⑨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用冒名顶替的手段侵犯他人受教育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可能是中国法院解释宪法权利的第一案。责任编辑杨海洋・8 7・万方数据万方数据

篇二: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

.什么是制度?什么是政治制度?

  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2 分)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2 分)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2 分)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2 分)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2 分)

  2.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少1 项扣 1 分)

  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有哪些特色?

  第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广泛的阶级基础。(2 分)

  第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 分)

  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分)

  第四,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2 分)

  第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能够实现自身的改革和完善。(2 分)

  4.何谓“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国”?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4 分)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 分)

  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2 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 分)。

  5.电子政务有哪些优点?

  第一,电子政务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和组织的高度整合(2 分)

  第二,电子政务具有良好的交互性。(2 分)

  第三,电子政务可以促进政务公开。(2 分)

  第四,电子政务可以提高行政效率。(2 分)

  第五,电子政务有利于提高政治参与的水平。(2 分)

  6.什么是宪法?它有什么基本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等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4 分)

  宪法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 分)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 分)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2 分)

  7.什么是宪政?它与宪法的关系?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

  形态或政治过程。(4 分)

  宪法与宪政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首先,宪政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创制一个好的

  宪法、如何使一个好的宪法得到具体的实施和如何保障在实施中的宪法充分发挥其根本法的作用。其次,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第三,没有宪法谈不上宪政,但有宪法却不一定有宪政。(6 分)

  8.简述宪法适用。

  宪法适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宪法的活动。根据宪法适用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宪法适用分为“执宪”和“司宪”。

 (4 分)

 所谓执宪是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宪法的活动。所谓司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贯彻运用宪法的活动。(6分)

  9.什么是宪法监督?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的简称。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国家为了监控、督促宪法实施而建立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舆论、公民等的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审理违宪事件的制度。(6 分)

  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4 分)

  10.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国家机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和管理的职能,按照一定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称。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4 分)

  具体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

  元首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 分)

  11.我国公民有哪些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3 分)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3 分)

  (3)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3 分)

  (4)特定人的权利(1 分)

  12.我国公民有哪些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方面的义务

  (少 1 项扣 2 分)

  1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包括哪些方面?

  组织和领导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活动;(2 分)

  加强对人民军队的领导;(2 分)

  领导和管理干部工作;(2 分)

  组织和动员社会;(2 分)

  重视思想政治工作。(2 分)

  14.全国人大代表有哪些职权?

  代表职权分为会内职权和会外职权。

  (1)会内职权:提出议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选举和决定任命的投票权;审议权;.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调查提议权;表决权;.免责权。(5分)

  (2)会外职权:与原选举单位保持联系权;视察权;召集临时会议的提议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权;.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原选举单位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列席权。(5 分)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制宪和修宪权;

  监督宪法实施权;

  立法权;

  其他方面的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立法权;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对国家机关其他工作的监督权;

  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少 1 项扣 1 分)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5 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

 的爱国者。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5 分)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5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2 分)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2 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定和实施(1 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4 分)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4 分)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 分)

  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都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4分)

  (结合实际占 4 分)

  3.试述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

  党指挥枪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与军队关系的传统和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一方面在党与军队的关系上, 党高于军队, 政治高于军事,政权高于军权;另一方面,在军队的领导权归属问题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而不是任何其他力量可以和能够领导军队。(4 分)

  党指挥枪原则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行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

 对军队政治上的领导就是军队必须服从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就是军队的政治目标,军队不允许持有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不同的其他任何政治目标和政治主张;在军队中,只能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绝不允许宣传、渗透、奉行其他任何政治思想和主张。(4 分)

  首先,中国共产党对军队思想上的领导就是军队必须奉行中国共产党所奉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这些思想和理论武装军队的头脑;不允许在军队中传播任何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思想;保持军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思想上的纯洁性,使军队能够在政治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在军事上自觉听从中国共产党的指挥。(4分)

  从具体手段上说,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首先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上系统地实行对军队的严格控制和领导。

  其次,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层层建立党组织,使中国共产党党组织成为军队中更为集中、更有凝聚力的组织核心,从而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组织领导是排他性的。(4 分)

  再次,中国共产党通过独具特色的政治工作制度保证对军队的领导。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制度由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机关制度构成。(4 分)

 4.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所谓根本政治制度意味着: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

篇三: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

委征文

 辉县市建设局 袁立丰

 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用制度制约监督权力

 摘

 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规范权力行使,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一贯坚持的鲜明的政治立场, 是我们党对权力本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如何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发挥制约和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这是时代的强烈呼唤, 是社会的迫切需要, 也是人民的高度期待。

 本文试从这方面做些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

 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制度

 前言 一、 依据 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研读《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学习辅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实质》、《学习贯彻第十八

 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辅导专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等电教读物,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 围绕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 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深入研究新形式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 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促进廉洁政治建设。

 二、 目的和意义 权力来源于人民, 应当用来为人民服务, 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但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 如果失去有效制约和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权力就会被滥用, 成为用来为掌权者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用来损害人民利益的工具。

 近年来, 我们党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取得了明显成效。

 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既当“运动员” 又当“裁判员”, 集“编、 导、 演、 评” 于一身, 权力真空、 滥用职权现象大有存在。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运行有健全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可以说, 用制度制约监督权利, 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有效遏制权利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根本。

 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关键是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科学的制

 度可以使坏人无法做坏事, 不科学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权力, 而能否对权力加以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 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坚持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 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 规范化, 完善党务公开、 政务公开、 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健全质询、 问责、 经济责任审计、 引咎辞职、 罢免等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 民主监督、 法律监督、 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现状分析和结论

  一、 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当前,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 经济体制、 社会结构、利益格局、 思想观念已经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 面对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 改革开放越深入, 经济社会越发展, 越要旗帜鲜明的反腐败, 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对公共权利的运行发挥了基本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但是我国目前权力制

 约和监督体系还不健全, 监督的制度化程度不高, 监督的主体独立性不强, 存在一些监督制度和机制不完善, 监督体系不健全, 监管工作不得力, 思想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同时, 导致消极腐败现象及其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 可以说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权力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也制约着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着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已刻不容缓, 遏制监督不力、 遏制腐败蔓延现象和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1 . 监督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 领导干部主要依靠个人道德修养自律来实现良好治理, 权力的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道德修养和思想作风状况, 缺乏一贯的、 严格的约束和规范, 靠自律来防止权力的腐败是非常危险的, 也是靠不住的。

 特权的心态, 将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 将同级的监督看作是和自己过不去, 将下级的监督看作是吹毛求疵。

 人生价值观的扭曲, 错误地把权力看成是个人奋斗获得一官半职后应得的报偿, 视以权谋私为天经地义, 千方百计地收回原先付出, 利用权力直接收回对获取权力所投入所付出的精力和财力。

 另外就是认为监督嫌麻烦, 怕影响工作效率; 监督怕限制人, 嫌束缚手脚; 监督会引出乱子, 怕影响安定团结; 监督是软招数, 怕解决不了大问题。

 再就是对周围发生的问题漠不关心, 缺乏政治责任感, 好人主义盛行, 对蜕变现象不闻不问, 习以为常, 明知不对, 少说为佳, 明哲保身, 有时甚至参与其中。

 2. 监督体制不理顺。

 长期以来, 党的一元化领导造成权力过分集中, 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 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 特别

 是集中于第一书记, 任何事情都要第一书记挂帅、 拍板, 决策的圈子越来越小, 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少。

 党的一元化领导, 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 正是这种高度集权为某些人滥用职权, 为所欲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就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组织成为了个人的工具, 导致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 别人都要唯命是从, 甚至成为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

 当这些人在位掌权时, 他们的主张即使有严重的错误也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而当能够纠正时, 党和人民的事业已经受到了很大损失。

 3. 监督体系不完善。

 长期以来, 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

 但是, 适应新形式要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还不健全, 有些法规制度不配套, 具有局限性, 权威性不够, 一些法规制度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

 党的各级纪委, 既是同级党委的被领导者, 又是同级党委的监督者, 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必须依靠权力来进行, 党内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至今为止, 缺乏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符合党的根本要求的、 科学完整的、 能有效地遏制权力运行监督不力和腐败蔓延现象的体系。

 二、 用制度制约监督权力 健全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 腐败现象的发生源于权力不受约束, 当代世界各国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之一是重视制度建设, 强化法制。

 那些利用手中权力换取个人私利的腐败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 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在运用权力时没有健全的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

 1. 发挥制度在制约监督权力上的保证作用。

 防范权力滥用与腐败最终要依靠制度, 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 全局性、 稳定性和长期性,古今中外权力运行的实践证明, 制度虽然不是万能的, 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比制度更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方法和手段。

 坚持用制度管权、 管事、 管人, 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制约机制, 以推动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对各种权力行使者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还要对违犯规定后由谁处理, 如何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凡是建立起来的制度, 都要有相应的制约机制, 使各个监督主体都能有章可循, 形成有利于人人接受监督, 人人监督他人的社会氛围。

 2. 健全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其目标不单只是强调单一的监督制度, 而是要创新反腐败制度,构建全面系统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体系, 通过制度制约, 进一步铲除权力运行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除了建立基本的决策制度、 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外, 还要健全质询、 问责、 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 罢免等制度; 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把制度建立在符合实际的基础上; 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把制度建设的原则性与具体化要求结合以来; 加强制度的系统性, 把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实际行动之中; 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不管谁违犯了制度,都要收到相应的惩处。

 不仅要加强党内监督, 还要加强社会民主监督、法律监督、 舆论监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权力正确行使, 从而真正达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制约和监督。

  结束语

 在当今社会, 十全十美的监督体系固然没有。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政党, 要克服同体监督的弱点, 更需注意创建一个制度环境来保障监督的有效性。

 制度环境是由体制与具体制度两个层面构成的。体制对具体制度起到一种保护作用, 如果没有体制的保护, 制度的刚性就值得怀疑, 有了体制的保护, 就可以形成大的制度环境, 使制度的刚性体现出来。

 只要能形成制度化的权力制约与权力监督, 那么,它就可以在较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 就可以长远地巩固党的团结与党的整体权威。

 同时, 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能过度强调某一方面的作用而忽视其他作用, 应从多方面入手, 加强教育、 发展民主、 健全法制、 强化监督、 创新体制等等, 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 形成反腐败的“合力”,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篇四:监督制度不强是什么问题

监督制度 廉政监督制度 1、认真学习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熟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廉政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廉政意识。

 2、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廉洁从政,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多收、漏收、收人情费,不得随意罚款、扣留财物、吊销营业执照;不得以费代罚、以罚代处。

 3、不得利用职权找经营者吃、拿、卡、要、报、赊、借。

 4、基层干部不得在监管辖区经营户的餐馆吃饭;不得在监管辖区内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5、执行公务的工作人 极 员午餐不得饮酒,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 眠 博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色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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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交纪检监察部 圉 门按规定给予查处。

 7、充分发挥廉政 溘 监督职能作用,定期召开民主监督员会议 菝 ,定期或不定期到辖区明查暗访,听取经 筝 营户和群众评议意见,及时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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