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方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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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方案【10篇】

2023-02-07 17:20:06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技能培训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贯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技能培训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技能培训方案【10篇】

技能培训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贯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三同”即“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技能培训方案2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方案说明

  (以20xx年为参考)

  为确保20xx年度应届大学毕业生入司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努力抓好毕业生入司导入工作,更好地帮助他们尽快融入企业,稳定心态,稳步成长,有效开展公司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公司人才储备力量,行政人事部结合现实情况,特提出20xx年度应届毕业生培养计划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二、应届大学毕业生培养方案概况

  方案主题:应届毕业生培养计划方案;

  方案目的:(1)使毕业生快速转换角色与心态,适应从校园人到企业人的转变;

  (2)使毕业生系统了解公司和生产各部门情况,熟悉公司产品知识与工艺流程以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范;

  (3)帮助毕业生改变观念,调整情绪,解决其工作与生活上的难题;

  (4)培养毕业生职业意识,规范毕业生职业行为,加强毕业生对管理的深入认知,使毕业生快速成为部门、车间、班组骨干力量和技术核心力量。

  培养周期: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9月(1年6个月)

  培养对象:应届毕业生共计10人

  负责部门及人员: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科与各部门车间

  参与部门:行政人事部(安环科、行政科、人力资源科)、轧钢部(轧钢班、机修车间、电气车间、研发)、物流部(精整车间、酸洗车间、发货车间、质检车间)、采购部(仓库、统计)等。

  三、应届大学毕业生具体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入司3个月

  6个月入司

  入司1年内

  二)、培养主线:培养主线培养重点培养核心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培养形式

  三)、培养对象:

  公司累计招聘应届毕业生,共计10人。

  四、培训讲师:

  公司各部门经理、车间/科室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内部讲师。

  入司1个月熟悉公司环境、转变角色与心态(校园人到企业人)。能独立处理基本业务,掌握基本操作流程(企业人到岗位人)。力争成为副组长、副班长,优秀的可成为组长、班长。成为生产系统(部门、车间、班组)骨干力量(管理类和技术类)。以入司导入与企业文化培育为主线;以角色转变与心态调整为重点;以素质提升与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模块式培训和持续性培训相互穿*行;以硬性的专业类知识与软性的情绪、心态类课程相融合;学习、培训与活动、竞赛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应届大学生培养方案

  五、培训方法:

  采用讲授、讨论、参观、现场实践、竞赛等形式。

  六、培养周期(1年6个月):

  入司培训阶段(3天)

  1、第一阶段:入司集中培训阶段(3天):

  20xx年2月23日——20xx年2月25日;

  2、第二阶段:实习培训阶段(3个半月):

  20xx年2月26日———20xx年6月11日;

  3、第三阶段:人力资源科及各相关部门经理、主任跟踪阶段(3个月)——毕业后正式工作:

  20xx年6月12日———20xx年9月12日;

  4、第四阶段:各相关部门、科室(车间)培养、定位阶段(1年):

  20xx年9月—2014年9月

  七、培训内容:

  新进大学生培训内容,计划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第一阶段:入司培训阶段培训内容(由行政人事部人力资源科和安环科负责)

  (1)公司领导沟通,致欢迎辞;

  (2)《公司简介》(含公司历史发展视频、概况、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等);

  (3)《公司规章制度与日常行为规范》;

  (4)《公司产品介绍》;

  (5)《校园人到企业人角色转换》;

  (6)《人际沟通与关系协调》;

  (7)《职业生涯规划讲义》;

  (8)《职业形象与礼仪》;

  (9)《管理高效与执行力》;

  (10)《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安环科组织)

  (11)《消防知识》;

  (12)培训心得总结演讲。

技能培训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贯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三同”即“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技能培训方案4

  为加快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电力行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 20XX ] 32 号,以下简称“项目”),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领导与组织机构

  (一) 成立由*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任参加的 “ 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工作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委员会 ” )。“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并对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性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

  “委员会”下设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研究小组。

  1 、项目工作小组由*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负责人兼任组长,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参加。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针对企业推动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和工作内容,开展协作性研究与交流;向“委员会”提出行业性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议案;推动、协调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各项工作实施。

  2 、项目研究小组由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培训中心、高级技工学校的领导组成 。项目研究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咨询;针对电力培训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行业标准规范、资格与质量认证等工作开展研究;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为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议案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有关的议案。

  (二)进入 项目实施的企业,要 成立企业有关负责人挂帅,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协力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项目在企业内部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落实等工作;组织进行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制定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畅通的企业内部分级培养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网络;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各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作为省内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由省行协有关会领导任主任,省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机构或工作办公室,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省行协的宣传、组织与协调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省内有关*、省行协、电力企业、电力培训机构之间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

  二、实施范围和职业(工种)领域

  (一)实施范围

  1 、首 批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集团公司、*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等。

  2 、为使 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逐步扩大项目的实施范围,各省行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省内其它电力企业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制定企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中电联报送新加入项目实施的企业名单,由中电联汇总,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实施的职业(工种)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技术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 “ 先主后辅,先易后难 ” 的原则,从目前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确定变电站值班员、变压器检修工、配电线路工、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继电保护工、水工浇筑工、水工建筑测量工等为首批实施职业(工种)。争取用 2 年的时间,进行这些职业(工种)岗位能力(特别是复合性岗位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分析,提出并实施这些职业(工种)的培训行业规范标准,该规范标准包括:岗位能力要求、培养方案、质量评价等;并提出这些职业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的结构层次比例指导性意见。在取得上述经验基础上,再通过 1 ~ 2 年的时间,完成电力行业其它主干职业(工种)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在职与后备人员的培养,近期工作内容的重点为高级工向技师、技师向高级技师的在职人员培养。

  本项目内容的实施,是在“委员会 ” 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组织下,以企业为主导,发挥省行协的地区性协作网络功能,调动各级优质培训资源,在各自的工作层面分工协作,共同努力,通过近、远期工作内容的结合,形成行业高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的行业环境,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

  (一)由“委员会”统筹规划并协调组织,整体推动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

  1 、组织开展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相关课题的研究。分期分批立项研究、开发涉及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方面的政策、评估机制,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大纲、教材、手段,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课题,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项目实施中去。

  2 、开展电力行业主干职业(工种或岗位)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分析。

  3 、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并完善高技能人才有效的培养机制和科学的薪酬制度。

  4 、推动电力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与优势互补,本着优化配置、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电力行业现有的骨干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建立起能覆盖全行业地域和主要职业(工种或岗位)分布的三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

  5 、面向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规范工作,开展相应的评估、交流;组织进行两年一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促进行业培训水*的整体提高。

  6 、开展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师的培训认证工作。

  7 、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现代培训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网络*台,共享全行业教育培训优势资源,逐步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多样化学习的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与管理网络*台及其相应的行业政策机制 。

  8 、在逐级选拔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大区和全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9 、在*授权指导下,加快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与之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

  10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力度,构筑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紧密行业培训和考评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培训考核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要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明确把取得行业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条件之一。推动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途径。

  11 、探索建立起具有电力特色的行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二)企业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在全行业统筹协调下,其实施的工作内容为:

  1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预测,明确提出涉及本项目首批实施职业(工种)或扩展到本企业其它生产、建设、经营岗位的主干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年度需求计划。

  2 、围绕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任务;确立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以及基层企业之间的分级培养工作体系;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的落实。

  3 、坚持并 完善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上岗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注重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例,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

  4 、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 创新和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畅通高 技能人才快速培养与成才的通道,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 、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的投入,拓宽经费投入的渠道,进入本项目实施的重点企业应根据国发 [20XX]16 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从原占职工工资总额的 1.5 %提高到 2.5 %,并从中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

  6 、要充分发挥下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能培训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支持鼓励这些培训基地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 高技能人才培训。要建立企业生产技能专家库,通过政策导向,使这些专家能够兼职培训机构的教学,充实技能培训教师队伍,使培训质量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一线生产技术的要求。要鼓励基层企业加大同当地优质电力培训机构的协作力度,充分利用行业三级培训基地网络资源,系统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作为各省实施本项目的牵头单位,省行协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 、根据《通知》精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转发的中电联《关于发挥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的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行业环境。

  2 、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得到政策支持;团结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依靠省内各级各类电力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协作和交流等工作。

  3 、开展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

  4 、根据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标准,协商遴选本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备选名单,上报中电联;结合省内培训资源情况,提出培训基地网络布局结构,开展培训协作;配合中电联开展省内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和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5 、依靠省内各电力培训机构,协调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面向企业需求,具体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校企之间、校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6 、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起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7 、积极支持、协助、联合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及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共同做好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尽快将地方电力企业纳入实施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轨道;组织开展省电力行业技能竞赛 和先进表彰 ,促进企业技能练兵和培训活动, 形成电力高技能人才逐级选拔的途径。

  8 、组织开展与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的政策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及中电联提出建议。

  (四)积极推动电力行业三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的建设。

  1 、企业或者基层企业的培训基地,要 充分发挥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优势,建立校企结合、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根据本企业需求,按照行业培训规范标准,实施部分工种岗位的高级工、技师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

  2 、 30 所左右电 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行业培训基地”),将根据地区和职业(工种)优势资源分布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行业基地建设和遴选标准,在各省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由中电联组织专家分批、滚动遴选,经“委员会”审定后确认。“行业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要求,面向大区或全行业服务。

  3 、 5 ~ 10 个国家级(电力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培训基地”),将在行业基地范围内,根据遴选标准和地区、职业(工种)资源优势分布情况,由中电联组织有关 专家,并经“委员会”同意,提出备选名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公布。“国家级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具体要求,面向全行业乃至全国范围服务。

  4 、“国家级培训基地”和“行业培训基地”,面向电力行业实施特有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必须执行行业培训规范标准,严格进行基地和教学质量等管理,接受 “委员会”的质量监控与有关认证。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行业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有关培训合格证书。

  5 、加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师资资源建设与共享工作力度。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全行业共享的主干工种或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及其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师,实施全行业培训、认证和动态管理。

技能培训方案5

  为加快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电力行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 20XX ] 32 号,以下简称“项目”),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领导与组织机构

  (一) 成立由*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任参加的 “ 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工作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委员会 ” )。“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并对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性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

  “委员会”下设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研究小组。

  1 、项目工作小组由*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负责人兼任组长,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参加。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针对企业推动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和工作内容,开展协作性研究与交流;向“委员会”提出行业性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议案;推动、协调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各项工作实施。

  2 、项目研究小组由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培训中心、高级技工学校的领导组成 。项目研究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咨询;针对电力培训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行业标准规范、资格与质量认证等工作开展研究;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为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议案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有关的议案。

  (二)进入 项目实施的企业,要 成立企业有关负责人挂帅,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协力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项目在企业内部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落实等工作;组织进行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制定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畅通的企业内部分级培养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网络;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各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作为省内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由省行协有关会领导任主任,省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机构或工作办公室,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省行协的宣传、组织与协调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省内有关*、省行协、电力企业、电力培训机构之间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

  二、实施范围和职业(工种)领域

  (一)实施范围

  1 、首 批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集团公司、*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等。

  2 、为使 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逐步扩大项目的实施范围,各省行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省内其它电力企业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制定企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中电联报送新加入项目实施的企业名单,由中电联汇总,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实施的职业(工种)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技术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 “ 先主后辅,先易后难 ” 的原则,从目前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确定变电站值班员、变压器检修工、配电线路工、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继电保护工、水工浇筑工、水工建筑测量工等为首批实施职业(工种)。争取用 2 年的时间,进行这些职业(工种)岗位能力(特别是复合性岗位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分析,提出并实施这些职业(工种)的培训行业规范标准,该规范标准包括:岗位能力要求、培养方案、质量评价等;并提出这些职业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的结构层次比例指导性意见。在取得上述经验基础上,再通过 1 ~ 2 年的时间,完成电力行业其它主干职业(工种)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在职与后备人员的培养,近期工作内容的重点为高级工向技师、技师向高级技师的在职人员培养。

  本项目内容的实施,是在“委员会 ” 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组织下,以企业为主导,发挥省行协的地区性协作网络功能,调动各级优质培训资源,在各自的工作层面分工协作,共同努力,通过近、远期工作内容的结合,形成行业高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的行业环境,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

  (一)由“委员会”统筹规划并协调组织,整体推动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

  1 、组织开展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相关课题的研究。分期分批立项研究、开发涉及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方面的政策、评估机制,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大纲、教材、手段,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课题,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项目实施中去。

  2 、开展电力行业主干职业(工种或岗位)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分析。

  3 、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并完善高技能人才有效的培养机制和科学的薪酬制度。

  4 、推动电力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与优势互补,本着优化配置、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电力行业现有的骨干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建立起能覆盖全行业地域和主要职业(工种或岗位)分布的三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

  5 、面向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规范工作,开展相应的评估、交流;组织进行两年一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促进行业培训水*的整体提高。

  6 、开展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师的培训认证工作。

  7 、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现代培训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网络*台,共享全行业教育培训优势资源,逐步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多样化学习的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与管理网络*台及其相应的行业政策机制 。

  8 、在逐级选拔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大区和全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9 、在*授权指导下,加快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与之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

  10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力度,构筑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紧密行业培训和考评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培训考核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要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明确把取得行业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条件之一。推动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途径。

  11 、探索建立起具有电力特色的行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二)企业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在全行业统筹协调下,其实施的工作内容为:

  1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预测,明确提出涉及本项目首批实施职业(工种)或扩展到本企业其它生产、建设、经营岗位的主干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年度需求计划。

  2 、围绕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任务;确立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以及基层企业之间的分级培养工作体系;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的落实。

  3 、坚持并 完善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上岗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注重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例,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

  4 、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 创新和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畅通高 技能人才快速培养与成才的通道,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 、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的投入,拓宽经费投入的渠道,进入本项目实施的重点企业应根据国发 [20XX]16 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从原占职工工资总额的 1.5 %提高到 2.5 %,并从中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

  6 、要充分发挥下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能培训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支持鼓励这些培训基地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 高技能人才培训。要建立企业生产技能专家库,通过政策导向,使这些专家能够兼职培训机构的教学,充实技能培训教师队伍,使培训质量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一线生产技术的要求。要鼓励基层企业加大同当地优质电力培训机构的协作力度,充分利用行业三级培训基地网络资源,系统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作为各省实施本项目的牵头单位,省行协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 、根据《通知》精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转发的中电联《关于发挥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的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行业环境。

  2 、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得到政策支持;团结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依靠省内各级各类电力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协作和交流等工作。

  3 、开展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

  4 、根据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标准,协商遴选本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备选名单,上报中电联;结合省内培训资源情况,提出培训基地网络布局结构,开展培训协作;配合中电联开展省内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和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5 、依靠省内各电力培训机构,协调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面向企业需求,具体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校企之间、校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6 、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起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7 、积极支持、协助、联合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及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共同做好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尽快将地方电力企业纳入实施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轨道;组织开展省电力行业技能竞赛 和先进表彰 ,促进企业技能练兵和培训活动, 形成电力高技能人才逐级选拔的途径。

  8 、组织开展与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的政策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及中电联提出建议。

  (四)积极推动电力行业三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的建设。

  1 、企业或者基层企业的培训基地,要 充分发挥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优势,建立校企结合、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根据本企业需求,按照行业培训规范标准,实施部分工种岗位的高级工、技师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

  2 、 30 所左右电 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行业培训基地”),将根据地区和职业(工种)优势资源分布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行业基地建设和遴选标准,在各省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由中电联组织专家分批、滚动遴选,经“委员会”审定后确认。“行业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要求,面向大区或全行业服务。

  3 、 5 ~ 10 个国家级(电力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培训基地”),将在行业基地范围内,根据遴选标准和地区、职业(工种)资源优势分布情况,由中电联组织有关 专家,并经“委员会”同意,提出备选名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公布。“国家级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具体要求,面向全行业乃至全国范围服务。

  4 、“国家级培训基地”和“行业培训基地”,面向电力行业实施特有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必须执行行业培训规范标准,严格进行基地和教学质量等管理,接受 “委员会”的质量监控与有关认证。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行业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有关培训合格证书。

  5 、加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师资资源建设与共享工作力度。争取通过 1 ~ 2 年的努力,建立全行业共享的主干工种或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及其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师,实施全行业培训、认证和动态管理。

技能培训方案6

  为加强我镇就业创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提高我镇农村青年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普安镇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联络优势以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组织协调优势,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促进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选择对青年农民工需求量较大的行业领域,结合企业的用工需求,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首批对35名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顺利实现就业。

  三、培训领域、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领域。根据所联系企业的用工需求,自行确定培训领域。可以具有初级技术含量、吸纳青年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领域(比如手工加工、餐饮服务、电子加工、建筑施工等)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根据用工需求实际,利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特别培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按照“订单式”技能培训的要求,采用课堂教学与现场见习、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培训。

  (三)培训内容。根据农村青年的实际需要和各企业发展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

  1、实用技术培训。主要依托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对农村青年开展遵纪守法、热爱家乡和争当现代创新型农民的教育。开展科学种养、科技致富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参加培训的农村青年掌握1-2门实用技术和技能,增加他们的收入。内容包括:优质粮食、水果、蔬菜等种植和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养殖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机使用养护、农村安全用电、农村沼气建设、农业气象知识和农业法规政策等教育。

  2、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内容包括: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生活常识、求职应聘、就业岗位选择等方面的引导性培训。

  3、职业技能培训。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和自主式、订单式、项目式培训为主。内容包括:美容美发、电工、汽车(摩托车)修理、计算机、焊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服务、保安、电子、建筑、制造、纺织等技能培训。

  4、创业培训。创业培训主要针对有创业意愿、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青年开展培训,强化农村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四、镇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培训项目责任书。

  (二)按照县级机关下发的培训名额,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

  (三)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青年的培训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筹备,迅速行动。

  (二)广泛宣传。各相关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村级团干部的作用,用好广播、宣传栏,扩大培训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和企业用工的实际需求情况,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培训。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将本次培训工作当作年度培训就业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避免走过场。

技能培训方案7

  一、指导思想

  全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水*为目的,以各级建设培训机构和工地业校为培训*台,以落实企业培训责任为抓手,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大经费投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培训机制,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目标

  全省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xx年建筑业各项经济指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全省计划培训各类人员达120万人,其中农民工和一线操作工人100万人,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期间全市计划培训鉴定建筑业农民工8万人,20xx年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证率要达到50%,今后五年持证率要达到100%。目前,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证率只有35%,全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任务艰巨。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滨州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技术培训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下达全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对培训鉴定工作和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考核验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负责市本级辖区和市直企业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要成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统一由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各级建设培训机构要尽快列入人保部门的定点认定,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计划,列入全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积极争取财政培训鉴定补贴,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和鉴定。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要成立相应的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管理机构要搞好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各建筑业企业要根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制定详细地培训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地业校,落实培训责任。各级建设行政执法队伍要把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列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持证上岗率不达标、未与培训机构签定培训协议、培训计划不落实的,要严肃查处,依法处理。各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机构、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在资质年度考核、资质审批、升级、增项审查时,必须要求建筑业企业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出具的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持证上岗率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须与市局技术培训中心签定培训协议书落实培训责任,否则不予通过年度考核、不予批准资质、资质升级、增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外施工队伍进滨备案,要严格审查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情况,要求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出具的企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明或施工企业与市局技术培训中心签定的培训协议书。

  四、培训与鉴定

  (一)培训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的在岗农民工。培训工种以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工种为主,重点是砌筑工、木工、架子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等。

  (二)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技能操作训练两部分。理论培训包括专业课、公共课。专业课主要是所学工种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公共课主要有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建筑知识、安全知识等内容。技能操作训练依托施工现场组织进行。教材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统一选配。

  (三)培训时间:初级工为200学时、中级工为300学时、高级工为100学时,理论培训时间占1/3,技能操作时间占2/3。

  (四)培训管理: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同级人保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报告,并将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备案。申请报告应当明确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培训目标、培训协议等内容。在每期培训班结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同级人保部门提交结业申请,对培训合格的建筑业农民工核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合格证书。

  (五)技能鉴定:技能培训结束后,由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技能鉴定,利用施工现场的设施和材料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合格的,核发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签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由农民工本人持有,企业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培训协议制度。建筑业企业与培训机构、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签定委托培训、鉴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二)实行财政补贴制度。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鉴定费用由*、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建筑业企业要落实农民工培训教育责任,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建立工地业余学校,配备必要的培训器材,加大农民工培训投入,实行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培训工作责任制。农民工要保证学习时间,履行培训义务。培训机构要切实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争取财政和其它补贴,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对不能享受本市补贴的外地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

  (三)实行台账制度。建筑业企业、培训机构、滨州市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站必须建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就业台账。

  (四)实行月报制度。为掌握工作进度,加强调度,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门要按月统计培训鉴定人数和实现就业人数,于下月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技术培训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实行按季通报。

  (五)实行督查制度。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重点督导。重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培训台账、培训质量、就业情况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骗取和冒领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实行验收制度。市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区)建设局和市直建筑企业农民工培训鉴定工作,实行年度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实际培训人数、计划完成情况、培训方案制定、培训组织、培训档案、工地业校建设、教育经费提取等内容。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进行停业整顿,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技能培训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会泽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对全乡农民进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以提高农民掌握、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根据我乡20xx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际,制定大桥乡20xx年农民科学素质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农民科学素质技能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认知和应用能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我乡农业主导优势产业,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出发点,坚持“*统筹,站所协作、村组组织、农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推行“分层培训、梯次提高”的组织形式,对全乡农村主要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马铃薯地方标准培训、科技示范户主体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我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我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开拓市场,增收致富的本领,使农民群众的素质与建设新农村相和谐,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技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认识和应用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着力构建以“农民培训工程”为主体,农业科技入户、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的农村素质提升工程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旱作农业生产体系,倡导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模式,坚持常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民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提高农民掌握、运用现代科技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xx年我乡农民培训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现代远程知识(种养殖)培训为重点为,培训农民5500人次,其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500人;科技入户工程示范户培训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0人次。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

  实行常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农闲集约化培训与农时季节性培训相结合,时间安排从20xx年1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对14个村民委员会开展培训。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和《会泽县“十一五”农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任务和目标,采取专家巡回讲课的方式,综合知识讲授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和避灾农业理念等;实用技术培训重点讲授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地方标准、林果、蔬菜、养殖等产业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以及重点、难点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科技知识。

  重点是,专业培训 :

  1、马铃薯产业

  (1)、小春马铃薯地膜栽培

  (2)、大春马铃薯会—2号商品薯栽培管理技术

  (3)、大春马铃薯种薯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4)、马铃薯商品、种薯分级包装标准

  (5)、马铃薯标准化脱毒栽培及窖藏保鲜技术

  (6)、对乡内营销马铃薯大户进行市场培训

  2、经果林产业

  核桃、板栗栽培管理技术

  3、草畜产业

  (1)肉牛、羊、猪、鸡、兔的品种改良及键舍饲养殖技术

  (2)青贮玉米种植及玉米青贮技术

  (3)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4、蔬菜产业

  (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

  (2)无公害辣椒栽培技术

  (3)大白菜无公害栽培技术

  (4)塑料拱棚蔬菜栽培技术

  (5)中药玛卡种植技术

  4、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以农产品加工、餐饮、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就业技能为主,同时兼顾农民工*法律知识和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五、培训组织措施

  1、按照“*引导、部门协作、组织农民参与”的原则,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马铃薯产业、畜牧产业、经果林产业、蔬菜产业等技术培训,由乡农科、畜牧、林业、科协共同组织实施,14个村两委负责14个村内农民的组织,并提供培训场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由扶贫、劳保所共同组织实施。

  2、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推行“二个一”(即免费发给农民一张培训卡、一本培训教材)和“科技入户”机制。

  3、充分发挥农村科普示范培训基地的作用,授课教师由乡涉及站所邀请县农业局、县畜牧局、林业局统一组织安排,任务落实到人。在培训的过程中,要建立农民培训档案(花名册、培训卡),同时要发挥好现有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合力抓好农民培训工作。

  4、各村民委员会配合培训机构对培训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组织技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建立农民培训档案,同时负责在农民培训卡上对农民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5、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花名册上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要充分认识农民科学素质技能培训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能作用,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培训工作。各村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培训场地和受培人员,保证培训时间的落实和培训效果。今年的农民培训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培训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实到培训机构和受训农民,力争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持续强化培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科学、善经营、讲诚信的新型农民,让他们成为科技兴农和科技致富的先锋。

  2、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农民培训。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战略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型”乡村、培养“学习型”农民,把“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引导深入,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技能培训方案9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和《福建省人民*贯彻*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XX]14号),切实抓好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决定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实现有效和稳定就业,促进农民增收本小康,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二、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对象是已在我市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含外省、外地区来的农村劳动者)、未转移就业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役士兵和其他新生劳动力。

  三、基本原则

  农民工培训要坚持“五个结合”。

  农民工培训与有效转移就业相结合。农民工培训要紧紧围绕就业,就业要紧紧围绕产业,对准我市“3+1”产业集群,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训、定向培训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保障。

  农民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受培训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农民工培训与引进项目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培训,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产业工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吸引更多商人来三明各地投资兴办企业,实现富余农村劳动力及时、就地、就近有效转移就业,促进三明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工培训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快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农民工培训与促进稳定就业相结合。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为进城求职农民提供“四免”(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和“两补”(即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进一步优化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难和留工难问题。在全市推广农民工《就业保障卡》制度,给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服务、追薪*、买药看病、子女就学、旅行消费、定点购物等方面享受各种优惠。要求各企业在用工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做到合理合法,努力做到与其他劳动者 “三同”即 “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四、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XX-20XX年,组织17.5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3.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

  具体目标: 20XX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5万人,免费职业技能鉴定6000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要达到80%以上。20XX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中包括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劳务输出培训0.8万人和劳动预备制培训0.7万人。今后每年的年初,将农民工培训、免费鉴定和转移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统筹领导,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具体工作由三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劳动保障局内)负责。各部门和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我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工作抓出实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好农民工培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组织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做好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根据社会化原则,公开公*地评估认定,确定具备培训资质、愿意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任务、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㈡强化管理制度

  每年年初,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制订农民工培训年度计划,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市局职业培训科。开展每一期培训都要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每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培训人数、培训形式、课程设置、师资安排和课程表等。各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实行报备制,市直定点培训机构农民工培训实行报批制,每一期的培训计划必须在培训开课前及时上报备案审批。开展每期培训,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签到记录,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档案。

  ㈢培训具体要求

  1、组织开展三种类型培训。

  ⑴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以及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以帮助实现就业和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为目标进行的技能培训。未能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

  ⑵劳务输出培训。主要是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实体,组织本市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被征地农民、农村贫困户)进行的技能培训,以实现其转移就业的目标。培训时间视就业岗位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

  ⑶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企业和职业培训实体,对已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外农民工,按照不同技能水*的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实现提高其岗位技能的目标。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培训基地、劳务派遣组织培训、校企联合等方式,探索培训的多样化,落实岗位技能提升的培训任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20课时。

  2、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实施岗前培训、岗后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分类培训,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质量。组织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厂纪厂规等岗前培训;组织已经录用上岗的农民工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后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不同阶段的培训,在岗的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更好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在培训方式上,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用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用人单位自主培、行业统筹培训和农民工自选培训等多种形式。

  ㈣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当年农民工培训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

  各地要加强政策配套,结合农民工实际,抓紧制订《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当地*门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与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并使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有效用于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农民工直接受益。

技能培训方案10

  为加快电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电力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电力行业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 20XX ] 32 号,以下简称“项目”),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项目推动工作领导与组织机构

  (一) 成立由*电力企业联合会主管会领导任主任、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主任参加的 “ 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工作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委员会 ” )。“委员会”职责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实施,并对本项目涉及的行业性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

  “委员会”下设项目工作小组和项目研究小组。

  1 、项目工作小组由*电力企业联合会教培中心负责人兼任组长,首批进入项目实施的 14 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参加。项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针对企业推动本项目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和工作内容,开展协作性研究与交流;向“委员会”提出行业性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策议案;推动、协调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的各项工作实施。

  2 、项目研究小组由部分电力企业、电力培训中心、高级技工学校的领导组成 。项目研究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调查研究与咨询;针对电力培训机构具体实施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行业标准规范、资格与质量认证等工作开展研究;在“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下,为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议案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并向委员会提出有关的议案。

  (二)进入 项目实施的企业,要 成立企业有关负责人挂帅,人力资源部(或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协力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项目在企业内部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落实等工作;组织进行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制定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畅通的企业内部分级培养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网络;拓宽培训经费的投入渠道;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各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作为省内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由省行协有关会领导任主任,省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机构或工作办公室,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省行协的宣传、组织与协调作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省内有关*、省行协、电力企业、电力培训机构之间开展本项目的工作关系,争取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

  二、实施范围和职业(工种)领域

  (一)实施范围

  1 、首 批进入项目实施的企业有: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电集团公司、*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新力能源开发公司等。

  2 、为使 更多的电力企业进入到项目中来,逐步扩大项目的实施范围,各省行协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帮助省内其它电力企业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标、内容和任务,制定企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向中电联报送新加入项目实施的企业名单,由中电联汇总,统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实施的职业(工种)

  以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电力生产技术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 “ 先主后辅,先易后难 ” 的原则,从目前电力行业特有工种中,确定变电站值班员、变压器检修工、配电线路工、集控值班员、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继电保护工、水工浇筑工、水工建筑测量工等为首批实施职业(工种)。争取用 2 年的时间,进行这些职业(工种)岗位能力(特别是复合性岗位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分析,提出并实施这些职业(工种)的培训行业规范标准,该规范标准包括:岗位能力要求、培养方案、质量评价等;并提出这些职业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的结构层次比例指导性意见。在取得上述经验基础上,再通过 1 ~ 2 年的时间,完成电力行业其它主干职业(工种)的行业规范标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在职与后备人员的培养,近期工作内容的重点为高级工向技师、技师向高级技师的在职人员培养。

  本项目内容的实施,是在“委员会 ” 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组织下,以企业为主导,发挥省行协的地区性协作网络功能,调动各级优质培训资源,在各自的工作层面分工协作,共同努力,通过近、远期工作内容的结合,形成行业高技能人才成长良好的行业环境,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

  (一)由“委员会”统筹规划并协调组织,整体推动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

  1 、组织开展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相关课题的研究。分期分批立项研究、开发涉及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方面的政策、评估机制,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培训大纲、教材、手段,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课题,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项目实施中去。

  2 、开展电力行业主干职业(工种或岗位)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分析。

  3 、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并完善高技能人才有效的培养机制和科学的薪酬制度。

  4 、推动电力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与优势互补,本着优化配置、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电力行业现有的骨干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建立起能覆盖全行业地域和主要职业(工种或岗位)分布的三级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

  5 、面向培训机构,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和规范工作,开展相应的评估、交流;组织进行两年一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促进行业培训水*的整体提高。

  6 、开展电力行业特有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师的培训认证工作。

  7 、促进仿真模拟技术和现代培训技术手段的开发和应用;建设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网络*台,共享全行业教育培训优势资源,逐步构建满足电力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多样化学习的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与管理网络*台及其相应的行业政策机制 。

  8 、在逐级选拔基础上,推动建立省、大区和全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9 、在*授权指导下,加快推进实施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与之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

  10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力度,构筑并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紧密行业培训和考评鉴定工作,积极探索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培训考核与现场鉴定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要通过行业政策导向,明确把取得行业高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技师或高级技师的条件之一。推动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成才途径。

  11 、探索建立起具有电力特色的行业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二)企业作为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在全行业统筹协调下,其实施的工作内容为:

  1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对高技能人才的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预测,明确提出涉及本项目首批实施职业(工种)或扩展到本企业其它生产、建设、经营岗位的主干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年度需求计划。

  2 、围绕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实施任务;确立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以及基层企业之间的分级培养工作体系;推行“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的落实。

  3 、坚持并 完善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上岗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注重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比例,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资源的能力建设。

  4 、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 创新和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体制和机制, 畅通高 技能人才快速培养与成才的通道,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 、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的投入,拓宽经费投入的渠道,进入本项目实施的重点企业应根据国发 [20XX]16 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从原占职工工资总额的 1.5 %提高到 2.5 %,并从中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

  6 、要充分发挥下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技能培训中心、中等职业学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支持鼓励这些培训基地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 高技能人才培训。要建立企业生产技能专家库,通过政策导向,使这些专家能够兼职培训机构的教学,充实技能培训教师队伍,使培训质量能够较好地满足企业一线生产技术的要求。要鼓励基层企业加大同当地优质电力培训机构的协作力度,充分利用行业三级培训基地网络资源,系统地开展培训工作。

  (三)作为各省实施本项目的牵头单位,省行协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 、根据《通知》精神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转发的中电联《关于发挥省电力行业协会在实施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作用的意见》要求,大力开展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逐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行业环境。

  2 、要积极主动地做好与省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得到政策支持;团结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依靠省内各级各类电力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协作和交流等工作。

  3 、开展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

  4 、根据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标准,协商遴选本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备选名单,上报中电联;结合省内培训资源情况,提出培训基地网络布局结构,开展培训协作;配合中电联开展省内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和培训合格证书颁发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5 、依靠省内各电力培训机构,协调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面向企业需求,具体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校企之间、校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6 、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起省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

  7 、积极支持、协助、联合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及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的本省企业,共同做好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过共同努力,尽快将地方电力企业纳入实施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轨道;组织开展省电力行业技能竞赛 和先进表彰 ,促进企业技能练兵和培训活动, 形成电力高技能人才逐级选拔的途径。

  8 、组织开展与高技能人才培训相关的政策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及中电联提出建议。

  (四)积极推动电力行业三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网络的建设。

  1 、企业或者基层企业的培训基地,要 充分发挥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优势,建立校企结合、专兼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根据本企业需求,按照行业培训规范标准,实施部分工种岗位的高级工、技师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

  2 、 30 所左右电 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行业培训基地”),将根据地区和职业(工种)优势资源分布情况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行业基地建设和遴选标准,在各省行业协会推荐基础上,由中电联组织专家分批、滚动遴选,经“委员会”审定后确认。“行业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要求,面向大区或全行业服务。

  3 、 5 ~ 10 个国家级(电力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级培训基地”),将在行业基地范围内,根据遴选标准和地区、职业(工种)资源优势分布情况,由中电联组织有关 专家,并经“委员会”同意,提出备选名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公布。“国家级培训基地”,除面向本企业外,还要根据电力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具体要求,面向全行业乃至全国范围服务。

  4 、“国家级培训基地”和“行业培训基地”,面向电力行业实施特有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必须执行行业培训规范标准,严格进行基地和教学质量等管理,接受 “委员会”的质量监控与有关认证。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行业培训合格证书。“国家级培训基地”面向全国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执行国家有关的标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有关培训合格证书。

  5 、加强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师资资源建设与共享工作力度。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全行业共享的主干工种或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专家库及其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对电力高技能人才培训师,实施全行业培训、认证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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